目錄/提綱:……
一、“厭選”的原因
(一)利益動機缺位,選舉缺乏內(nèi)在動力
(二)代表兼職,角色混淆,使其無法很好地履行代表職責
(三)代表結構不合理,部分代表無履職能力
二、對策建議
(一)擴大直選范圍,引入競爭機制
(二)實現(xiàn)人大代表專職化
……
我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通過選舉代表組成代議機關,并由其代表人民行使權力。因此人民能否選出代表自己意愿的代表、代表能否真正發(fā)揮作用,就成為人民能否當家作主的決定性因素。我國的人大制度自上世紀年代以來,在民主化程度上有了長足的發(fā)展。但是,不可否認,人大代表的選舉在有些地方一定程度和一定層面上流于形式,存在選民厭選情況。有關調(diào)查顯示:我國近的選民對上一次選舉的結果沒有什么印象。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選民對選舉態(tài)度冷漠。有學者指出:選民對選舉的熱情在消退,厭選情緒在增長,選舉組織工作困難加大。選民對無用的選舉不感興趣。領導不愿搞選舉,群眾也不愿搞選舉。在實踐中,也經(jīng)常出現(xiàn)人們不認真填寫選票,隨意填上歌星、寵物、同學、同事的名字,或按上級發(fā)下來的名單順序打勾,或看誰的名字好聽、順口就填誰的現(xiàn)象!皡掃x情緒在城市中日趨擴散,就連通常以為的精英_,如知識分子、
公務員、企業(yè)家等,也有這樣的苗頭。”“更讓人吃驚的是,人大系統(tǒng)中也有相當一部分人對選舉感到厭煩!边@些說明厭選已成為一種普遍現(xiàn)象。這無疑使人民行使自己權力的能力大打折扣,也與憲法的精神相悖,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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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事業(yè)相沖突,選民不得不應付領導的安排,導致厭選。
許多代表也認為自己是被領導選出來的,而不是被廣大選民選出來的,自己當選與否與選民無關,是上級對自己的關照,只要上級組織和領導滿意就行了,選民對自己滿意不滿意,下次選不選自己都不重要,無需爭取選民的支持,因此只有對上級組織和領導負責的意識,沒有對選民負責的意識,也就不會主動去接觸和了解選民的情況,更談不上對行_力的監(jiān)督和制約以防止行_力的濫用和對百姓的侵害。代表不起作用,選民也不會向代表反映問題。
這種選民與代表相互利益上的缺失,使二者關系離散,選民缺乏參選的利益動機,對選舉表現(xiàn)出較大的冷漠,使選舉流于形式。
與我國城市選民的厭選行為相對照,
農(nóng)村選舉卻是另一種狀況。近些年,我國農(nóng)民對村委會選舉的熱情參加也充分說明了利益動機在選舉中的決定作用。大家知道,村委會實行“海選”,候選人全部來自村民聯(lián)名推薦,以無記名方式產(chǎn)生,村民熟悉和了解候選人情況。選民登記時,選民對誰有選舉權誰沒有選舉權非常認真,提誰不提誰做候選人,每人心里都有自己的打算。投票之日,不少地方都是傾村出動,自發(fā)地維持秩序,監(jiān)督計票工作,直到選舉結果出來才離開,甚至年逾古稀的老太太也要讓孫子背到選舉現(xiàn)場去參加選舉。村民為什么以如此高的熱情參加村委會的選舉,就是因為誰當選,對村的發(fā)展、自己家庭的利益有直接影響。因此,我們可以確定城市選民利益動機的缺失是導致在一定層面上、一定程度上厭選的直接原因。
。ǘ┐砑媛,角色混淆,使其無法很好地履行代表職責
我國現(xiàn)在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主要采用的是兼職代表制,即代表的主要時間精力不是放在代表工作上,而是以其他工作為本職工作,代表工作為輔助工作。但隨著改革開放和經(jīng)濟建設的不斷深入,人大所議事項復雜化和專業(yè)化,議事工作日;,兼職代表就無法完成代表的職責。傳統(tǒng)上認為的兼職代表的優(yōu)點恰恰成了它的缺點。代表們在本職工作上要有所建樹,在職場上打拼忙碌,從事各種社會活動、業(yè)務往來或?qū)W術研究,往往無暇顧及代表工作。很多代表沒有足夠的時間去調(diào)查研究選民的意向,在短短的會期里也沒有足夠的時間對議案、政府工作報告進行思考,代表本身也有很多問題搞不清楚,就只能人云亦云了。
同時,由于兼職,不少代表是政府官員,他們既要參與決策,又要負責實施;既要代表選民,又要站在政府立場上。這種角色重疊混淆嚴重妨礙了代表職能的發(fā)揮。在現(xiàn)實中先進工作者、勞動模范往往當選為人大代表,又使人們對“代表”意義理解上產(chǎn)生偏差,認為當代表是一種榮譽。
這種代表職能的虛化、角色的混淆和對人大代表意義理解的偏差都是兼職引起的。人們感到人大代表與己無關,誰還愿去向人大代表表達他們的政治意愿、經(jīng)濟要求或困難。選民與代表的這種疏離直接影響了參選的積極性,厭選也就不奇怪了。
。ㄈ┐斫Y構不合理,部分代表無履職能力
人大代表代表人民行使國家權力,需要有較高的政治思想素質(zhì)和參政議政的能力。但從目前人大代表的結構來看,部分人大代表無參政能力。他們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也許是能手,但很少關注社會問題,沒有什么見解,提不出有分量的建議。由于代表本身能力和態(tài)度的問題,選民體會不到代表的作用,對代表不認同,這也是選民對選舉冷漠的原因之一。
二、對策建議
(一)擴大直選范圍,引入競爭機制
選擇性和競爭性是任何選舉的內(nèi)在屬性。選舉人與候選人之間是選擇與被選擇關系,選舉人自主選擇候選人,候選人之間是平等競爭的關系。如果沒有競爭就無所謂選舉。我國在縣級以下(包括縣級)選舉代表時,采用的是直接選舉法;而全國人大代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設區(qū)的市、自治州的人大代表的選舉則采用間接選舉法。我認為間接選舉法是造成選舉流于形式的成因之一。如果說在直接選舉的條件下,選民與候選人還有一定聯(lián)系的話,那么在間接選舉下,候選人與選民不能見面,候選人不向選民表明態(tài)度,選民與候選人之間的關系更加疏遠。這就難以 ……(未完,全文共4191字,當前僅顯示2117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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