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提綱:……
一、甘肅失地農民現狀
(一)人均耕地占用畝
(二)的勞動力賦閑在家
(三)的失地農戶的收入水平下降
(一)土地征用前、后相比,失地農戶的人均純收入總體水平有所下降,低收入戶增加
(二)剩余勞動力比例較高
(三)個別地方土地征用后按一定比例返回土地的政策落實不到位
(二)在戶調查戶中,有名勞動力已經就業(yè),只有人賦閑在家,勞動就業(yè)率達
二、甘肅失地農民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
(一)征地補償費分配機制混亂
(四)產值計算不準確,補償安置顯失公平
(五)實現角色轉換的各種機制缺失
(六)保障機制不健全
……
失地農民現狀及存在的問題,因為各地的經濟發(fā)展水平各異而呈現出不同的特征。因而國家在制定方針和政策時必須根據各地的實際,因地制宜。研究作為欠發(fā)達地區(qū)的典型代表——甘肅省的失地農民現狀及存在的問題,無疑為國家在西部地區(qū)采取措施和制定方針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依據。
根據甘肅省農調隊在**年做的一項統(tǒng)計和調查表明:甘肅省失地農民的生活總體保持穩(wěn)定,主要存在的問題是圍繞著征地安置和補償的。
一、甘肅失地農民現狀
**年,甘肅省農調隊在全省抽選了五個縣區(qū)的十個鄉(xiāng)鎮(zhèn),對戶農戶進行了“失地農民現狀”的專題調查。調查的主要內容涉及到:()年(含)以來,失地農民的基本情況:失地前后的人均耕地、人均收入、人均消費等情況對比,失地補償及安置情況,失地后現從業(yè)情況。()占用耕地對農戶收入和
農村勞動力就業(yè)的影響。失地農民生活中有哪些困難,他們最急需解決什么問題。()當前失地農民的心態(tài)是什么樣的,最真實的想法是什么。從調查的具體情況來看,甘肅省失地農民的基本生活狀況是:
。ㄒ唬┤司卣加卯。在戶農戶中,共有家庭人口人,目前,農村勞動力人,平均每戶人,勞動力人。家庭原有耕地面積畝平均每戶畝,平均每人畝。從年至今,這些農戶的耕地共被占用畝,平均每戶畝,平均每人畝。
。ǘ┑膭趧恿x閑在家。在名勞動
……(新文秘網http://jey722.cn省略875字,正式會員可完整閱讀)……
活沒有太大影響的農戶,其本身的收入來源中,絕大部分來源于非農收入,企事業(yè)單位工資、外出打工、家庭開店辦廠等收入已經占整個家庭收入的絕大比例,再加上已拿到土地補償費,眼前手頭相對有了較多的可支配收入;而生活水平略有下降的農戶,主要是原有的家庭收入主要來自土地經營,土地被征用后,收入來源減少。而且一部分農戶搬進樓房,取暖費、電費、水費、物業(yè)費、飲食費等支出增加。土地被征用前,農民家庭食品消費如糧、菜主要依靠自產自食,現在基本上靠從市場購入,食品支出增加也導致了失地農民的收入水平下降。另外,那些失地前基本上完全依靠土地為生的農戶,失去土地以后如果無就業(yè)門路,加之觀念落后、就業(yè)意識差,其收入呈下滑趨勢。還有些農戶是因主要勞動力患病無法從業(yè)導致收入下降。
二、甘肅失地農民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
補償和安置以及與補償和安置相關聯的失地農民的保障是整個甘肅失地農民所有問題中的核心問題。鑒于學界對“補償”和“安置”概念的模糊,因此要對“補償”和“安置”作一個簡單的區(qū)分。盡管無論是土地補償費還是安置補助都屬于土地征用補償的內容,但筆者認為所謂“補償”是特指土地補償、青苗補償、附著物補償,“安置”則特指對被征地人員的安置。根據筆者對失地農民的實地走訪和問卷調查,認為甘肅失地農民的補償和安置問題主要存在著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征地補償費分配機制混亂
我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征用耕地的補償費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數,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單位平均每人占用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到六倍!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釋義》所作的解釋:“土地補償費是因國家征用土地對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對土地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損失的補償!薄鞍仓醚a償費是為了安置以土地為主要生產資料并取得生活來源的農業(yè)人口的生活所給予的補助費用。就目前來講,主要安置的應當是耕地的土地使用者或承包經營者,因征地使之終止了土地承包經營合同或土地使用權,應當由國家予以安置或發(fā)給安置補助費!薄暗厣衔锏难a償費,包括地上、地下的各種建筑物、構筑物如房屋、水井、道路、地上地下管線、水渠的拆遷和恢復費用,被征用土地上林木的補償或砍伐費等。”“青苗補償費是指農作物正處于生長階段而未能收獲的,因征用土地需要及時讓出土地而致使農作物不能收獲而使農民造成損失的,應當給予土地承包者或土地使用者以經濟補償!睆淖置嫔蟻砝斫獾脑挘恋匮a償、青苗補償、地上附著物補償都可以被視為是一種對所有者和使用者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補償。
從這樣的法律規(guī)定來看,征地補償安置費用可以分為三部分:即土地所有權補償、土地使用權補償、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土地補償費應該歸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即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所有;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應該完全歸土地承包者或土地使用者——失地農民所有,用于生活安置和安排生產。不過,法律并沒有明確規(guī)定三部分補償費用的具體受益對象。從現實來看,這些受益對象是農民、集體、政府及政府各部門。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補償安置標準推算,即使不算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僅安置補助費按底線算也能占到征地總費用的,若加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被征地農民應能得到至少占征地總費用的的安置和補償費用?蓪嶋H情況卻是,最擁有
發(fā)言權和受益應該最大的_——失地農民擁有的收益卻最少——據有關資料統(tǒng)計:各補償對象所占的比重為農民農村集體政府及各部門。顯然,現實中這樣的補償和安置是違背《土地管理法》規(guī)定的征地補償原則的,即保證被征用土地的農民不因失去土地而降低生活水平。①
。ǘ柏泿虐仓谩被蛘呤恰耙淮涡匝a償”形式單一,沒有考慮到失地農民的長遠利益
按照國土資源部的規(guī)定,對于失地農民的安置形式應該是多種多樣的,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貨幣安置、農業(yè)生產安置、重新擇業(yè)安置、入股分紅安置、異地移民安置等多種方式?墒窃趯嵺`中,農業(yè)生產安置、重新擇業(yè)安置、入股分紅安置、異地移民安置等方式所占的比例是微乎其微的,—是“一腳踢”式的貨幣安置。有學者作過這樣的粗略估計:以一個口之家為例,一年至少要斤糧食合元;斤食用油合多元;每人每日吃菜元錢,一個口之家一年就得元。這三項開支,對于有承包地的農民來 ……(未完,全文共4863字,當前僅顯示2456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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