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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從“和親”到通婚——民族融合的另一側面

發(fā)表時間:2013/5/19 20:29:31


從“和親”到通婚
——民族融合的另一側面
【內容摘要】中國作為一個多民族國家經歷了漫長的民族融合,家庭作為社會的基礎無疑扮演了重要的地位,具有政治意義的高層“和親”和普通民眾間的通婚均對民族習慣的改變產生了深刻的影響,本文以此為切入口,選取中國歷史上的典型事例,梳理家庭這一社會基本單元中的民族融合及其對社會風俗的影響,探尋民族融合在行政制度之外的另一側面。
【關鍵詞】和親 通婚 邊疆民族

自古以來,中國便是一個多民族國家,隨著疆域自中原開始向四周的擴展,各邊疆少數民族都在與中原華夏族相互融合。民族融合的過程伴隨著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而家庭作為社會的基本單位,自然是民族融合過程中最為基本和基礎的部分,選取典型探索上層帶有政治意義的“和親”對民族風俗習慣潛移默化的影響和普通民眾間的通婚無疑有助于我們更好地理解整個中華民族的融合過程。
“和親”:政治籌碼下的巨大社會效應
婚姻作為維持社會關系的重要紐帶,不僅在國家或部族的社會生活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更是在政治生活中成為了重要的政治和外交手段。自古以來,聯姻便是部族和國家結盟的主要方式和標志。我國自夏起
……(新文秘網http://jey722.cn省略772字,正式會員可完整閱讀)…… 
民族_在政治上的意義亦是不言而喻:漢代“和親”所獲得的名義或實際的親盟關系給了兩國止戈休戰(zhàn)的前提;唐代“和親”對四方少數民族的安撫使得“邊土寧晏,兵役服息” ,唐王朝國君獲得了周邊國家的承認和擁戴;不僅是唐朝,自唐代后周邊各國與吐蕃的聯姻使也得各國均獲得了穩(wěn)定與吐蕃接壤邊境統(tǒng)治的結果;清代滿蒙聯姻使得“守成約,婚媾無絕,而蒙兀亦不侵不叛”。和親后帶來的短暫政治環(huán)境的安定便會為經濟和文化交流奠定基礎,而日益深入的交流與合作便成為了改變民族風俗習慣最終促進民族融合的基石。下文便結合部分具體事例重點探討上層的“和親”行為對兩個民族間風俗習慣的教化和影響。
首先是經濟交流方面,“和親”帶來的戰(zhàn)亂終止可以迅速促進雙方的貿易交流。多數周邊少數民族與中原民族相比多為游牧民族,在經濟生活方面對中原地區(qū)的各類商品有較大的需求,由“和親”推動的兩國貿易互市的建立、因和親關系而建立的長久的攜帶物資的使團往來和其對陸上絲綢之路的建立和維護應該說是“和親”在兩國關系中最為顯著的影響,因為經濟是一切社會生活的基礎,經濟生活中的相互_是文化融和的前提。以漢代與大月氏的和親為例,便是因為大月氏國占據絲綢之路上溝通中西的要塞,其想從東西貿易中獲利最便捷的方式就是與漢和親,借此建立像與漢和親的其他國家一般的“通關市”那樣比較穩(wěn)固的貿易關系,從而在絲綢之路上“壟斷中國絲綢的買賣權”,獲取更大的利潤。 經濟交流不僅是雙方的產品交流,更有中原農業(yè)文化下的經濟制度和其他少數民族間的交流,不少邊疆民族都在和親后嘗試學習和探索漢朝的經濟模式,當民族的經濟模式改變后,其眾多生活習慣便開始向漢人靠攏,最終當他們的經濟需求與中原相同后,便會進入中原,經過戰(zhàn)爭磨合后開始融入中原之文化,鮮卑族最后融入漢族,固然有幾代通婚后的統(tǒng)治者的不懈努力,但其也與鮮卑人開始轉為農業(yè)生產的經濟生活密不可分,丟棄刀劍之后原本保留下來的游牧習俗和強悍的民風就因為平時生活需求和標準的改變而與華夏民族別無二致,最終融入在中原民族之中。
其次,“和親”帶來的科學技術交流不可忽視!昂陀H”公主的侍從中帶有大量工匠,他們在異域的工作使得自日常實踐所得的各類技術經驗得以廣泛傳播,其中尤以養(yǎng)蠶繅絲技術和建筑技術大大促進了民族融合的過程。建筑方面,漢代細君公主出嫁烏孫后,“自治宮室居”,使得馬背上的烏孫國有了自己的居所 ;文成公主出嫁吐蕃后,其隨行工匠幫助松贊干布建筑一城,“從內地招來精工巧匠,修建熱莫切神殿”,“其廟坐西向東,建筑形式,原與內地si廟相同,故稱漢式熱莫切” ,這些工匠的到來提高了少數民族地區(qū)的技術水平,建筑技術的改良使得過去的游牧民族特別是其統(tǒng)治階層有了自己的居所,從根本上改變了馬背上的民族的生活習慣,幫助民族間進行融合?壗z技術作為中原地區(qū)絲綢之路交易的重要砝碼,對外始終秘而不宣,絲綢之路周邊的少數民族對此技術均渴望已久,而根據《大唐西域記》等書記載,約在“十六國”至北朝時期,通過和親,中原的養(yǎng)蠶繅絲技術便傳入了于闐國,從此起其便在絲綢之路貿易交易上獲利眾多。由上便可見“和親”對科學技術交流的重要意義,先進的技術水平使得邊疆少數民族經濟基礎和社會建設得到迅速發(fā)展,使其社會形態(tài)加快進入與中原地區(qū)類似的封建社會之中。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和親”對兩國文化的影響。就“和親”本身這件事而言,“和親”公主身份特殊,作為對方之“國母”和己方之公主,其雖身份顯赫,但其自身的文化傳統(tǒng)和行為習慣也許只能影響到皇族內成員和周圍親貴大臣,但是正是這些人掌握著一個國家發(fā)展方向的命脈,“和親”對國民對待異族文化的態(tài)度帶來的巨大震動和頻繁往來的使團及隨從的行為習慣使得兩個國家均產生相互的文化認同感,至少是產生文化上相互理解的動力。唐代與突厥和親多次,但從未成功,其中開元十二年(724)一次便是因為禮數不周而作罷 ,這樣的行為在兩國民眾間產生的影響無疑是深遠的,兩國民眾都會因這樣的事件而被催化,積極去了解對方的文化!昂陀H”對于音樂和z-教方面的影響更是明顯,因為這些作為貴族階級可以掌控 ……(未完,全文共6174字,當前僅顯示2168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收藏《論文:從“和親”到通婚——民族融合的另一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