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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監(jiān)獄管理局基建工程招投標工作管理辦法

發(fā)表時間:2006/8/13 14:17:56


  市監(jiān)獄管理局基建工程招投標工作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使本局的基建工程招投標工作進一步規(guī)范,確保招標投標工作人員的廉潔自律,特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以及國家計委7部委聯(lián)合制定的《評標委員會和評標辦法暫行規(guī)定》的有關精神,結合本局基建項目的特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上海市監(jiān)獄管理局轄內建設工程項目除必須政府采購的以外,建設工程項目投資額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項目必須進行招投標。
  第三條招標投標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四條公開招標投標活動管理監(jiān)督機構是市、區(qū)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監(jiān)獄局內部的有關招標投標事項的監(jiān)督機構是監(jiān)獄管理局行政監(jiān)察部門。
  第二章招標
  第五條招標分為公開招標、邀請招標。
  具有特殊行業(yè)要求的項目采用邀請招標。
  除以上項目外的其余項目一律采取公開招標。
  招投標可以委托有相關資質的招標代理機構辦理招標事宜。
  第六條招標工作由招標人執(zhí)行。監(jiān)獄管理局和基層各監(jiān)獄是招標的招標人,也可以是受監(jiān)獄管理局和監(jiān)獄委托的招投標代理機構。
  第七條依法必須進行施工招標的工程,招標人自行辦理施工招標事宜的,應當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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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參與投標競爭的設計、勘察、監(jiān)理、施工企業(yè)。
  投標人應當具備相應的資質,并在工程業(yè)績、技術能力、項目經(jīng)理資格條件、財務狀況等方面滿足招標文件提出的要求。
  第十六條投標人對招標文件有疑問需要澄清的,應當以書面形式向招標人提出。招標人應當以書面方式給予答復。
  第十七條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投標文件,對招標文件提出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
  招標文件允許投標人提供備選標的,投標人可以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交替代方案,并作出相應報價作備選標。
  第十八條施工投標文件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投標函;
  (二)施工組織設計;
  (三)投標報價;
  (四)招標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九條投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密封送達投標地點,招標人收到投標文件后,應當向投標人出具標明簽收人和簽收時間的憑證,并妥善保存投標文件。
  在開標前,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開啟投標文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后送達的投標文件,為無效的投標文件,招標人應當拒收,提交投標文件人少于三個的,招標人應當依法重新招標。
  第二十條投標人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可以補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標文件,補充、修改的內容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并應當按照本辦法第十九條規(guī)定送達、簽收和保管。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后送達的補充或者自發(fā)的內容無效。
  第二十一條投標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標,不得排擠其他投標人的公平競爭,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的合法權益。
  投標人不得與招標人串通投標,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權益。
  禁止投標人以向招標人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的手段謀取中標。
  第二十二條投標人不得以低于其企業(yè)成本的報價競標,也不得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
  第四章開標、評標和中標
  第二十三條開標應當在招標文件確定的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的同一時間公開進行;開標地點應當為招標文件中預先確定的地點。
  第二十四條開標由招標人主持,邀請所有投標人參加。開標應當按照下列規(guī)定進行:
  由投標人或者其推選的代表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也可以由招標人委托的公證機構進行檢查并公證。經(jīng)確認無誤后,由有關工作人員當眾拆封,宣讀投標人名稱,投標價格和投標文件的其他主要內容。
  招標人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收到的所有投標文件,開標時都應當當眾予以拆封宣讀。
  開標過程應當記錄,并存檔備查。
  第二十五條在開標時,投標文件出現(xiàn)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作為無效投標文件,不得進入評標:
  (一)投標文件未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二)投標文件中的投標函未加蓋投標人的企業(yè)及企業(yè)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業(yè)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沒有合法、有效的委托書以及未加蓋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三)投標文件的關鍵內容字跡模糊、無法辨認的;
  第二十六條評標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
  依法必須進行招投標的工程,其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的代表和有關技術、經(jīng)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成員人數(shù)為五人以上單數(shù),其中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以外的技術,經(jīng)濟等方面專家不得少于成員總數(shù)的三分之二。評標專家由招投標管理部門指定。
  與投標人有利害關系的人不得進入相關工程的評標委員會。評標委員會成員的名單在中標結果確定前應當b_m。
  第二十七條評標委員會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確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和比較,并對評標結果簽字確認;設有標底的,應當以標底為基準評定投標文件。
  第二十八條評標委員會可以用書面形式要求投標人對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的內容作必要澄清或者說明。投標人應當采用書面形式進行澄清或者說明,其澄清或者說明不得超出投標文件的范圍或者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第二十九條施工招投標評標辦法以具體工程而定,一般采用經(jīng)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格法、綜合評估或者法律、行政法規(guī)允許的其他評標辦法。
  (一)經(jīng)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格法
  能夠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并且經(jīng)評審的投標價格最低;但是投標價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二)綜合評估法
  能夠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的各項綜合評價標準。
  衡量投標文件是否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的各項評價標準,可以采用折算為貨幣的方法、打分的方法或者其他 ……(未完,全文共4785字,當前僅顯示2417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市監(jiān)獄管理局基建工程招投標工作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