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提綱:……
(一)彰顯了真抓實干的作風
(二)體現了精細化管理理念
(三)激發(fā)了全民參與的熱情
二、踐行“辦公室在馬路上”存在的問題
(一)認識上存在誤差
(二)職責上劃定不清
(三)落實上不夠務實
三、踐行“辦公室在馬路上”的對策建議
(一)概念上界定清楚
(二)職責上理清細化
(三)落實上務求實效
(四)方式上敢于創(chuàng)新
(五)管理上全民參與
(六)監(jiān)督上立規(guī)定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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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公安交警帶頭踐行“辦公室在馬路上、群眾中、第一線”活動的探索與思考
面對主城建成區(qū)的不斷擴大,城市人口、道路里程、機動車和非機動車保有量的迅速增長,道路交通管理難度日益增加。如何深入推進全市公安交警隊伍作風建設,提升全體民警輔警忠誠履職和擔當盡責能力,推動我市公安交管工作邁上新臺階?按照省廳交警總隊統(tǒng)一要求,9月30日,支隊印發(fā)《全市公安交警系統(tǒng)帶頭踐行“辦公室在馬路上、群眾中、第一線”活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提倡發(fā)現問題在一線、研究問題在一線、解決問題在一線,實現道路交通管理“馬路上辦、馬上就辦、辦就辦好”,確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持續(xù)向好發(fā)展,切實增強人民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本文以活動實施方案、貫徹執(zhí)行、實際效果為分析對象,探討“辦公室在馬路上”在實踐中存在的問題和對策。
一、踐行“辦公室在馬路上”的重要意義。提出“辦公室在馬路上”,就是讓道路交通管理者將辦公室設在馬路上,以路為崗,服務群眾,做到發(fā)現問題在一線、研究問題在一線、解決問題在一線,推動“馬路上辦、馬上就辦、辦就辦好”常態(tài)長效。這種直抵一線的管理方式,對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彰顯了真抓實干的作風。上世紀80年代后期,“馬上就辦”的精神和作風在改革開放浪潮中應運而生,講求務實、快
……(新文秘網http://jey722.cn省略869字,正式會員可完整閱讀)……
人人都是“管理者”的社會共治局面。
二、踐行“辦公室在馬路上”存在的問題
9月30日,支隊印發(fā)《方案》,將在全市公安交警系統(tǒng)中踐行“辦公室在馬路上”活動,堅持警li在路上、舉措在路上,做到發(fā)現問題、研究問題、解決問題在一線,以實際行動回應人民群眾對公安交管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為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提供堅實保證。“辦公室在馬路上”,顧名思義就是把辦公室設在馬路上,在馬路上開展工作,是一種工作形式的轉變,體現了公安交警的決心,態(tài)度更加務實、舉措更加有力、責任更加清晰,更能有效推動熱點難點問題解決。但是“辦公室在馬路上”的重點不是形式,而在實效,實際踐行中還存在問題和不足。
(一)認識上存在誤差。現代漢語詞典對“辦公室”的解釋有兩層含義:一是辦公的屋子。二是機關、學校、企事業(yè)單位內辦理行政性事務的部門。顯而易見,“辦公室在馬路上”的“辦公室”是指辦公的地方,“辦公室在馬路上”就是要求現場辦公,現場研究解決問題。活動涉及到全市公安交警系統(tǒng)每一名民警輔警,但在實際踐行中卻出現不少認識差誤。一是對“辦公室”概念的認識誤差。不少民警輔警甚至單位領導簡單地把“辦公室”理解為機關辦公室,于是給一線民警輔警以外的領導干部、機關科室、基層大隊辦公室工作人員排班列表,要求上路執(zhí)勤,直接的表現形式就是站高峰哨。這種對“辦公室”概念的認識誤差,直接后果就是增加辦公室人員工作量,引起辦公室人員的抵觸情緒,又讓基層一線民警輔警認為該項活動與己無關。二是對“辦公室在馬路上”性質的認識誤差。多數部門以“辦公室人上路執(zhí)勤”的方式落實活動要求。一方面,讓領導干部、機關科室和基層大隊辦公室民警輔警站兩個高峰、巡幾次邏,就算完成了工作任務,讓該項工作流于形式。另一方面,工作量的增加影響機關辦公室正常工作開展,甚至有損辦公室與基層一線之間關系。三是對“辦公室在馬路上”界限的認識誤差。把“辦公室在馬路上”理解為辦公室人員上路執(zhí)勤,不但人為縮小了踐行“辦公室在馬路上”活動的人員范圍,把基層一線民警輔警“排除”在外,而且把一個發(fā)現問題、研究問題、解決問題的系統(tǒng)性工作體系簡化成了上路執(zhí)勤。
(二)職責上劃定不清。從《方案》看,從支隊領導到機關科室再到基層大隊,凡是有工作職責的領導干部、職能部門都在責任之列,《方案》有總體目標、組織領導、工作要求,又有具體活動內容,工作既有著力點,又有量化頻次,可以看出支隊迫切希望將“辦公室在馬路上”的形式轉化為實效,讓人民群眾切身感受到道路交通管理的新變化。不得不說,“辦公室在馬路上”讓領導干部、機關科室直接到路面一線,更能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公安交警的果敢擔當,有利于改善警民關系,維護公安交警良好形象。但從方案和實踐分析,因為對“辦公室在馬路上”的職責劃定不清,各級各部門的具體職責、踐行目的、踐行方式無明確規(guī)定,從上到下以一個方式落實工作,有流于形式、浮于表面的風險。一是領導干部職責不明。從《方案》看,支隊領導除成立領導小組、參加省廳總隊組織的“支隊長訪談”、落實“四周四提”工作制度、深入基層
調研等常規(guī)工作和按照排班表每周上路執(zhí)勤不少于2次外,看不到實質性舉措,而除調研和站高峰外,其他工作仍未“走出辦公室”,讓人誤以為領導干部踐行“辦公室在馬路上”活動就是上路執(zhí)勤站高峰。二是機關科室職責不清!斗桨浮坊顒觾热莘譃榫糯蠓矫,分別由相關職能科室牽頭負責,但仔細分析,絕大多數都是“辦公室”工作,除此之外就是執(zhí)勤站高峰和督促基層大隊落實方案要求,沒有從機關科室工作性質、內容等實際出發(fā)明確工作職責。三是路面一線職責缺失;鶎咏痪箨爡⒄罩ш犇J剑才糯箨狀I導和辦公室人員上路執(zhí)勤站高峰;鶎又嘘牪粚儆凇稗k公室”范疇,沒有具體工作職責,實際上也未參加到該項活動中。
(三)落實上不夠務實。認識上誤差和職責上的劃定不清,導致在工作落實過程中存在不務實、走過場、流于形式等問題。一是理解上不深不透!斗桨浮酚“l(fā)后,絕大多數單位按照《方案》特別是附件要求開展工作,沒有從深層次分析解讀“辦公室”的含義,領會開展“辦公室在馬路上”的初衷,對活動本身的理解浮于表面,甚至錯誤解讀,導致活動方向發(fā)生偏差,至于如何務實、創(chuàng)新更是無稽之談。二是思想上認識不足。理解上的不深不透,反映了思想上不夠重視,沒有認識到開展該項活動的重要意義,未能從深層次上分析研究,推動活動落實。以辦公室人員上路執(zhí)勤簡單粗獷的方式踐行活動,讓主動踐行變成被動完成任務,不僅影響民警輔警踐行活動的積極性,更讓活動失去了初衷和本意。三是落實上流于形式!斗桨浮繁容^關鍵的內容是對領導干部站高 ……(未完,全文共6946字,當前僅顯示2439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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