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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督辦工作制度

發(fā)表時間:2013/7/5 14:10:02
目錄/提綱:……
(三)公司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決定事項的落實情況
(四)上級領導和公司領導的重要批示、交辦事項的落實情況
(五)上級領導機關轉來或公司客戶、公司員工反映的有關問題的處理情況
(六)公司內(nèi)部召開的各種會議決議及參加外部會議的會議決議
(七)公司文件規(guī)定落實的事項及公司文件的流轉和處理
(八)總公司對下級機構提出整改要求的落實結果
(九)下級機構的請示及要求幫助解決的有關問題的落實情況
(十)其他應當進行督辦的重要事項
(一)立項
3、整改通知:下發(fā)整改通知的具體部門填寫《督辦事項申報單》交辦公室
4、領導指示:承辦人一個工作日內(nèi)填寫《督辦事項申報單》交辦公室
(二)擬辦
(三)交辦
(四)承辦
(五)催辦、查辦
(六)反饋
(七)辦結
(八)公布
(一)落實責任
(二)反饋信息
(三)通報典型
……

泰山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督辦工作制度(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提高工作效率,保證上級機關的指示、公司各項決議、領導批示及其他需督辦的決策事項落到實處,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督辦工作要緊密圍繞公司的中心工作進行,堅持落實責任、分流承辦、注重實效、及時反饋的基本原則。督促并協(xié)調(diào)解決各部門在落實決策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時發(fā)現(xiàn)、推廣各部門落實決策的新經(jīng)驗,為確保上級管理機關和公司各項決策的貫徹落實提供有效服務。
第三條 公司辦公室是督辦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全面負責公司的督辦工作。公司相關部門是督辦工作的承辦責任部門,各部門需指定專人或部門內(nèi)勤作為督辦反饋及報告的責任人。
第四條 督辦工作要嚴格遵守安全b_m制度。涉及公司機密的督辦事項,要嚴格執(zhí)行b_m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防止因x_m造成被動或損失。

  第二章 督辦內(nèi)容及程序
第五
……(新文秘網(wǎng)http://www.jey722.cn省略627字,正式會員可完整閱讀)…… 
工作日內(nèi)填寫《督辦事項申報單》交辦公室。
對公文和流轉過程的跟蹤督辦,由辦公室依據(jù)收發(fā)文制度和領導批示辦理,不重復立項。
(二)擬辦。辦公室在接到《督辦事項申報單》后,及時提出擬辦意見。擬辦意見包括承辦單位(主辦單位、協(xié)辦單位)、承辦時限和工作要求等。重大和復雜事項的擬辦意見,應事先征求有關方面和相關領導的意見。
(三)交辦。辦公室根據(jù)領導的批示,填寫《督辦通知單》(附件2),把督辦事項交承辦或落實部門辦理。《督辦通知單》明確督辦的事項和承辦部門及完成時間,并進行編號和登記。
(四)承辦。承辦單位對承辦的重要事務,應明確分管責任人和具體承辦人,并在規(guī)定期限內(nèi)辦理完畢。逾期未能完成時應向辦公室說明原因和進展情況,辦公室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緊急事項須立即辦理,一般事項應在一周內(nèi)辦理,情況復雜,一周不能辦結的,應每周報告一次,并填寫落實情況報告單。辦理情況報告要針對督辦的問題作出明確回答。屬聯(lián)合承辦的公文,主辦部門要主動做好協(xié)商工作,協(xié)辦部門要積極配合。同時,辦公室及相關部門要積極協(xié)助承辦單位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
(五)催辦、查辦。重要事務辦理期限已滿,既未反饋《督辦通知單》又無辦理情況說明的,辦公室應及時向承辦部門了解情況,并及時向分管領導報告。必要時,可采取發(fā)催辦查辦單等形式,適時加以催辦查辦。
(六)反饋。承辦單位應及時報告工作進度和落實情況,辦公室要根據(jù)督辦情況,定期或不定期向公司相關領導報告承辦部門工作情況。
(七)辦結。承辦單位在完成工作任務后,應及時向辦公室回饋辦理情況。辦公室要對承辦單位的回饋情況進行檢查,對不符合交辦要求的,退回承辦單位補辦或重辦;對符合交辦要求的,呈報領導閱知后,做好材料立卷歸檔工作。
(八)公布。辦公室按月編制《督辦登記表》(見附件3),并對督辦工作做出總結,報送公司領導并抄送各經(jīng)辦部門。

第三章 督辦方法及要求
第七條 辦公室根據(jù)領導的批示,以紙質和電子形式下發(fā)《督辦通知單》至各部門內(nèi)勤。各部門內(nèi)勤負責及時將辦結事項向辦公室反饋,未辦結事項須每周向辦公室反饋督辦事項進展情況。
公司重要決策出臺或工作部署之后,在規(guī)定的上報或辦結期限內(nèi),辦公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對承辦部門和機構的工作進展情況和辦理結果進行催辦,督辦事項的催辦采取電話催辦、催辦查辦單等方式進行。辦公室須及時向分管負責人反饋督辦事項辦理情況。
第八條 督促檢查工作應遵守以下要求:
(一)落實責任。督促檢查工作要按領導負責、分級承辦的原則,層層落實責任,明確主辦單位、協(xié)辦單位和負責人。
(二)反饋信息。承辦單位應及時報告工作進度和落實情況,辦公室要根據(jù)督促檢查情況,定期或不定期向公司相關領導報告承辦部門工作情況。
(三)通報典型。辦公室要及時通報督查工作中的先進典型以及存在的問題,發(fā)揮典型示范和警示作用,激勵先進,鞭策后進。

第四章 附 則
第九條 凡明確報告日期的,由辦公室督促按時報告,到期未報的,要督促補報,對因故拖延,貽誤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甚至嚴重后果的,將追究承辦部門負責人責任。
第十條 本制度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 本制度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

附件:
1、泰山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督辦事項申報單
2、泰山財產(chǎn)保險 ……(未完,全文共2770字,當前僅顯示1761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收藏《保險公司督辦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