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提綱:……
一、認清新形勢,正確認識人民調解工作的社會價值
二、健全組織網絡,整合社會資源
三是提高調解人員的素質
三、強化制度建設,提高調解成效
四、堅持原則,把握人民調解的尺度
(一)自愿原則
(二)合法原則
(三)不是訴訟必經程序的原則
(四)公平與效率的原則
……
在新時期,充分發(fā)揮人民調解作用,創(chuàng)造和諧穩(wěn)定的社會環(huán)境,需要注意以下四點。
一、認清新形勢,正確認識人民調解工作的社會價值
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深入和發(fā)展步伐的加快,各種利益關系發(fā)生重大調整,人們的生產生活方式和思想觀念發(fā)生較大變化,民間糾紛的新情況也不斷出現。特別是因企業(yè)改制、職工下崗、農民負擔、城市拆遷、
農村征地、有些政策執(zhí)行的隨意性以及不健康心理
……(新文秘網http://jey722.cn省略296字,正式會員可完整閱讀)……
立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兩級調解中心,構筑大調解格局。調解中心內部可根據糾紛性質進行分工,比如可以成立調處征地拆遷糾紛、勞資糾紛、醫(yī)患糾紛的等各專門調處組,便于掌握更多的情況加強業(yè)務指導及時
總結經驗,使小的矛盾糾紛不出村,較大的矛盾不出鄉(xiāng)鎮(zhèn)(街道)。
三是提高調解人員的素質。新時期矛盾糾紛往往涉及面廣,法律、政策性強,與_息息相關。因此,要加大對調解人員的培訓力度,不斷更新知識觀念,掌握新的法律政策、調解技巧,強化制度建設提高調解工作的效果與效率。
三、強化制度建設,提高調解成效
要建立日常管理制度,如學習培訓制度、接待來信來訪制度、受理調解案件制度、調解管轄制度、調解案件的檔案管理制度、首席調解員制度等等;建立調解人員廉潔制度、考核制度及調解回訪制度。
四、堅持原則,把握人民調解的尺度
私和調處雖不是經過法庭,但并不能超越國家的審判權,而是在國家法律允許下,把矛盾糾紛的解決權交給地方基層調解組織。如調解無效,當事人仍可依法訴訟。做好人民調解工作,應把握以下原則:
。ㄒ唬┳栽冈瓌t。即調解必須出于雙方當事人的自愿,不能強迫調解。在調解過程中,允許當事人陳述、辯解,充分地表達自己的意志和想法、建議。
(二)合法原則。根據最高法院《關于審理涉及人民調解協(xié)議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規(guī)定》第5項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協(xié)議無效:①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②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③損害社會公共利益;④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的。 ……(未完,全文共1305字,當前僅顯示829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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