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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法院司法能力建設的問題及對策

發(fā)表時間:2010/9/1 11:24:06
目錄/提綱:……
一、問題與挑戰(zhàn)
(一)案件審理難度加大
(二)涉訴信訪居高不下
(三)法官隊伍建設任務仍很艱巨
(四)司法公信度有待增強
(五)司法環(huán)境還不理想
(六)法官職業(yè)保障不容樂觀
二、司法能力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司法理念欠缺
(二)法官能力建設內(nèi)動力不足
(三)合議庭制度不同程序的異化
(四)審判委員會作用發(fā)揮不足
三、增強司法能力的路徑選擇
(一)法官個體能力的培養(yǎng)與鍛煉
(二)全面發(fā)揮審判組織的作用
(三)建立健全相關制度措施
……
基層法院司法能力建設的問題及對策

  二千多年前,著名羅馬法學家塞爾蘇斯就曾說過:"認識法律不意味著摳法律字眼,而是把握法律的意義和效果。"美國法學家龐德認為:"在現(xiàn)代法律科學中,最重要的推進也許就是從以分析性態(tài)度轉向以功能性態(tài)度對等法律。""著重點已經(jīng)從戒律的內(nèi)容轉向實踐中戒律的效力,從救濟是否存在轉向為實現(xiàn)戒律的設計目的而設立的救濟能否獲得以及是否有效"。當前在急劇變化的重大社會轉型期和國際金融危機的沖擊下,因利益格局調(diào)整而引發(fā)的矛盾和糾紛錯綜復雜。在大量的矛盾和糾紛面前,人民法院被推到第一線,處于社會矛盾的焦點之中。在這樣一個極具挑戰(zhàn)性的社會大格局中,人民法院怎樣有效地履行司法職能,不僅是我們所面臨的重大課題,也對司法能力提出嚴峻的考驗。2007年底,_總書記在與全國政法工作會議代表和大法官、大檢察官座談時強調(diào)指出:"政法工作在很大程度上是解決矛盾糾紛、協(xié)調(diào)利益關系的工作,只有以化解矛盾為主線,才能擔負起維護社會和諧穩(wěn)定的重任。"人民法院依法正確及時有效地審判案件只是基本的職能所在,而通過處理案件、協(xié)調(diào)各類主體之間的利益關系,化解不同性質的矛盾和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wěn)定,這是新的歷史時期賦予人民法院的新職責,也是對人民司法提出的全方位、高層次要求。為此,我們必須對人民法院司法能力建設所面臨的問題和挑戰(zhàn)進行認真分析,并積極探索增強司法能力的有效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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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不僅占用了大量司法資源,也對法院有效解決糾紛的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
 。ㄈ┓ü訇犖榻ㄔO任務仍很艱巨。目前我院干警隊伍的整體狀況還是好的。我院現(xiàn)有在職77名干警中,有研究生學歷5人,第一學歷為大學本科的占31%,第一學歷?埔陨险70%。據(jù)了解,這在本縣各機關單位是絕無僅有的,在全市各基層法院也屬前列。但存在的問題也明顯。主要體現(xiàn)在法官的年齡結構趨于老化,出現(xiàn)新老斷層現(xiàn)象。我院現(xiàn)有法官53人,其中年齡在50歲以上的9人,40一49歲34人,35-39歲5人,35周歲以下僅一人,30周歲以下人一人沒有。出現(xiàn)了近十五年年齡檔次中法官嚴重斷層的現(xiàn)象。此外,近年來,我院法官隊伍中從一般法官到庭室負責人、院班子成員均有違法違紀現(xiàn)象發(fā)生,雖然是個別現(xiàn)象,但卻嚴重損害了法院和法官隊伍的形象。
 。ㄋ模┧痉ü哦扔写鰪。雖然近年來縣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對法院工作的滿意度逐年提高,今年已分別達到98%和95%,但我們認為這些數(shù)字還是不全面的。為更客觀地掌握社會公眾和當事人對司法裁判的信任度,我們通過基層組織,采取問卷調(diào)查的方式,就法院能否公正審判,影響公正裁判的主要原因是什么等事項進行了調(diào)研。從收回的800余份有效答卷可以看出,公眾選擇法院基本上能公正審判的占72.7%,當事人選擇能公正審判的占55%,表明公眾信心要比當事人高,但卻遠遠低于人大、政協(xié)的評價度。關于影響司法公正的最大因素,公眾選擇人情關系的占40.5%,選擇權大于法的占21.4%,選擇法官素質不高的占13.3%,選擇司法_問題的占16.2%,說明社會公眾認為人的因素比_因素對司法公正的影響更大。筆者認為,這里雖然有社會公眾對司法管理_不甚了解的一面,卻反映出社會對司法的實用主義需求和對司法因人的因素而影響司法公正的總體上的判斷。
 。ㄎ澹┧痉ōh(huán)境還不理想。司法環(huán)境是司法活動賴以存在和發(fā)展的基礎,法院所面對的社會情況和所依托的社會條件,影響著司法的水平和效率。在學習實踐科學發(fā)展觀活動中,我們通過問卷走訪和座談會形式,就目前司法外部環(huán)境狀況進行了廣泛的調(diào)研。其中發(fā)放問卷617份,走訪對象260人,座談會三場。結果顯示,有65%的人認為法律與自己的生活工作有密切關系,有70.8%的人認為自己對與自己工作生活相關的法律知識有基本的了解,而僅有3.6%的人認為只要自己不違法,法律就與自己無關。反映了社會公眾對法律的認知狀況有較大的改善。但也暴露出許多問題。當問及"你與別人發(fā)生糾紛首選的解決途徑"時,僅有11.4%的人選擇尋求司法解決,說明人們的訴訟觀念還很陳舊或對司法信任不高或認為司法的不便利等;當問及"如果法院判你敗訴,你首先會從哪找原因"時,能選擇從自身找原因的僅占27.2%,大多把責任推給司法不公或認為社會風氣不好,說明社會公眾對司法的權威性、依賴性還沒有完全確立;此外,法律工具主義思想依然嚴重,體現(xiàn)在一般民眾中,有72.4%的人認為只有在遇到問題時,才會去求助法律,僅有4.7%的人平時較為注重學習法律知識。反映在政府機關或企事業(yè)單位中,根據(jù)我院近五年所受理的案件情況來看,部門或單位需要求助于法院幫助其解決問題的,其主要領導親自出面的占89%,而一旦當被告,主要領導出庭率僅7.9%,在行政訴訟案件中,行政首長出庭率始終為零。這些都反映出我國法治建設仍處于"初級階段",全社會的法治意識仍有待提高,人民法院推動社會法治進程任重道遠。
 。┓ü俾殬I(yè)保障不容樂觀。法官職業(yè)保障是法官有效履行職責的基礎,包括法官職業(yè)權力、地位、收入、教育、人身安全保障等諸多方面。由于我國法官屬公務員系列,在職業(yè)地位、工資收入、教育、權力的運行等方面幾乎與公務員沒有差別。但不同的是,作為高風險的職業(yè),法官的人身安全問題并沒有特殊的保障措施。據(jù)《審判研究》2005年第四輯披露,某地法院僅2005年上半年就發(fā)生傷害法官、沖擊法庭事件80余起,其中圍攻、辱罵毆打法官35起,以自殺相要挾22起,聚眾_法院、擾亂審判秩序16起。我院也不例外。根據(jù)近三年的不完全統(tǒng)計,戰(zhàn)斗在審判、執(zhí)行一線的法官,有近60%以上法官在不同程度上受到過當事人的威脅,幾乎沒有一人幸免于被當事人指責、謾罵。三年內(nèi),發(fā)生暴力抗法、纏訪鬧訪防礙正常辦公秩序事件二十余起,兩起聚眾沖擊法院辦公場所、打傷干警一名的嚴重事件,更令我們痛心的是,由于諸多原因,對肇事者沒有給予應有的追究。司法安全已成為一個突出問題擺在我們面前,也是對司法能力建設提出嚴峻的考驗。
  二、司法能力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近年來,從總體上看,人民法院司法能力建設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但不可否認的是,由于司法_、審判工作機制上的復雜性,目前,司法能力建設中還存在許多問題,并直接影響到司法工作的有效開展。
 。ㄒ唬┧痉ɡ砟钋啡。部分法官政治意識、大局意識不夠強,對實現(xiàn)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tǒng)一缺 ……(未完,全文共10995字,當前僅顯示2616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基層法院司法能力建設的問題及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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