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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運用PPP模式盤活基礎設施存量資產調研情況匯報

發(fā)表時間:2020/8/28 8:30:17
目錄/提綱:……
一、當前盤活基礎設施存量資產的主要方式
(一)股權轉讓方式
(二)資產轉讓方式
(三)PPP模式盤活基礎設施存量資產方式
二、運用PPP模式盤活基礎設施存量資產政策支持情況
(一)國務院政策
(二)財政部政策
(三)國家發(fā)改委政策
三、TOT流程簡介
1、項目發(fā)起
2、政府方授權
1、資產評估
2、“兩評一案”報告編制及論證
3、項目入庫
1、發(fā)布資格預審公告(15天)
2、編制政府采購文件
3、實施政府采購
4、簽署PPP系列合同
1、成立項目公司
2、資產(經營權)轉讓
3、政府方納入預算
4、項目公司進行融資、運營存量資產獲得收益及補助
二是存量項目轉讓類PPP項目,完工風險和市場風險小,符合銀行的風險偏好
……
關于運用PPP模式盤活基礎設施存量資產調研情況匯報

為積極推進基礎設施存量資產盤活工作,市國資赴****進行了專題調研,現(xiàn)將調研情況匯報如下:
一、當前盤活基礎設施存量資產的主要方式
(一)股權轉讓方式。此種方式需要受讓方具備股權收購能力,但債務性資金不允許用于股權收購。同時,銀行融資支持也具有一定的不規(guī)范性,政府回收股份轉讓資金的渠道不合理。
(二)資產轉讓方式。此種方式轉讓資產的缺點是價格低、可回收資金少、轉讓稅費成本較高。
(三)PPP模式盤活基礎設施存量資產方式。此種方式,國務院、財政部、發(fā)改委均有明確的支持鼓勵政策。特點是轉讓價格彈性大,政府回收資金多(可依據(jù)管網使用費價格變化趨勢測算回收資金),操作規(guī)范性強,稅費成本低,資金審批投放快(整個程序需3-6月左右)。目前,國開行和農發(fā)行已有成熟模板和成功案例,**市政府已通過此種方式回收資金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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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橋梁可實行建設施工、養(yǎng)護管理一體化的經營方式;公共交通基礎設施項目包括公交停靠站、首末站、樞紐站、停保站及出租汽車停靠站等相關設施,可優(yōu)先考慮公共交通服務提供者介入公共交通基礎設施項目的建設運營,鼓勵項目通過有效打包整合提升收益能力,以促進一體化經營、提高運營質量和效率;公共停車場項目要與道路系統(tǒng)及城市規(guī)劃有效銜接;地下綜合管廊項目應按照滿足各類管線功能需要和運行安全的標準建設,配套完備的附屬設施和預警監(jiān)控系統(tǒng),統(tǒng)籌規(guī)劃安排所有管線入廊,明確管廊運營主體與管線單位責任范圍,確保管廊有效運行。
(三)國家發(fā)改委政策。國家發(fā)改委在《關于加快運用PPP模式盤活基礎設施存量資產有關工作的通知》(發(fā)改投資〔**〕1266號)中提出:我國在能源、交通運輸、水利、環(huán)境保護、農業(yè)、林業(yè)、重大市政工程等基礎設施領域形成了大量優(yōu)質存量資產。積極推廣PPP模式,加大存量基礎設施盤活力度、形成良性投資循環(huán),有利于拓寬基礎設施建設資金來源,減輕地方政府債務負擔;有利于化解民營企業(yè)融資能力不足問題,更好地吸引民間資本進入基礎設施領域,豐富民營企業(yè)投資方式;有利于吸引具有較強運營能力的社會資本,提高基礎設施項目運營效率,降低運營成本;有利于推進國有企業(yè)混合所有制改革,促進各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fā)展;有利于加快補齊基礎設施短板,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三、TOT流程簡介
(一)項目識別
1.項目發(fā)起。由項目所在地政府以會議紀要或文件形式明確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yè)項目,項目內容適宜采用PPP模式,以TOT的方式選擇社會資本。
2.政府方授權。由項目所在地政府以文件的形式授權實施機構、PPP項目合同的政府方簽約主體、政府出資代表(根據(jù)需要設置)。
(二)項目準備
1.資產評估。委托專業(yè)的資產評估機構對擬轉讓存量資產進行評估,評估結果需經過政府核準確認。
2.“兩評一案”報告編制及論證。根據(jù)項目內容及資產評估報告編制項目實施方案、物有所值評價報告及財政承受能力分析論證報告。由實施機構或財政部門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實施方案通過論證后,由所在地政府出具文件對實施方案進行批復。物有所值評價和財政承受能力分析論證通過后,由財政部門出具項目通過物有所值評價和財政承受能力論證的批復。
3.項目入庫。
(三)項目采購
1.發(fā)布資格預審公告(15天)。
2.編制政府采購文件。
3.實施政府采購。采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磋商、競爭性談判等競爭性方式選擇社會資本方,并對中標結果進行公示(5天)。
社會資本方需具備項目實施所需的資本金要求,擁有運營同類項目的經驗證明或具備運營的人才及技術資源。
4.簽署PPP系列合同。
(四)項目執(zhí)行
1.成立項目公司。社會資本可依法設立項目公司。政府可指定相關機構依法參股項目公司。雙方應按照采購文件和項目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出資設立項目公司。
2.資產(經營權)轉讓。政府方需按照PPP合同簽訂資產轉讓協(xié)議、特許經營協(xié)議(如需),按約定完成資產或經營權轉讓。
3.政府方納入預算。項目合同中涉及的政府支付義務,財政部門應結合中長期財政規(guī)劃統(tǒng)籌考慮,納入同級政府預算,按照預算管理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項目公司進行 ……(未完,全文共2711字,當前僅顯示1723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收藏《關于運用PPP模式盤活基礎設施存量資產調研情況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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