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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政府水利投資管理政策建議

發(fā)表時間:2014/12/3 15:43:38

加強政府水利投資管理政策建議

當前,我國加大水利投資力度,以加快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滿足保障和促進國民經濟又好又快發(fā)展的要求。隨著《關于加快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方案》和水利“十二五”規(guī)劃的實施,水利建設項目的投資規(guī)模、建設速度以及技術水平都呈現不同以往的特征,這增加了項目風險的程度,風險管理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
回顧和分析近年來政府水利建設領域存在的項目管理問題,可以看出目前水利建設項目管理的整體水平還難以滿足新的建設形勢對項目風險管理的要求。在此背景下,從風險管理角度總結當前水利建設發(fā)展存在的問題,明確現行投資和管理_上的缺陷,提出相應政策建議。
1 實施政府水利投資風險管理
在政府水利投資風險分析與評價的基礎上,綜合掌握水利工程的風險因素,采取相應措施避免或排除風險因素可能給工程項目帶來的損失。
(1)合理劃分中央、地方事權
第一,繼續(xù)推進財政改革,完善分稅制稅收體系。科學核定地方收支數額,逐步實行比較規(guī)范的中央財政對地方的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制度;建立和健全分級預算制度,硬化各級預算約束。
第二,在水利投資管理領域,下放中央政府的某些管理權,在擴大地方利益的同時,加重其管理地方事務的職責。公共物品按其受益范圍可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全國性公共物品,如國防、外交等;另一類是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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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既涉及到政府投資項目的建設標準、定額指標等標準規(guī)范,又涉及產業(yè)政策、環(huán)保政策以及公共財政支出等政策法規(guī),還涉及有關決策數據信息系統(tǒng)的建設與完善。提高政府水利投資決策依據的科學性是減少決策失誤的關鍵。
(1)建立政府水利投資統(tǒng)計與信息數據分析平臺
提高項目預期分析所依據的信息資料的真實性、充分性與連續(xù)性,進而提高風險控制能力。加大水利建設信息系統(tǒng)的投入力度,不斷完善信息統(tǒng)計資料,建立信息共享機制,逐步建成資料真實、信息充分、時間連續(xù)、交流暢通的政府水利投資項目的前期決策與統(tǒng)計分析的信息數據共享平臺。信息數據共享平臺應根據水利工程地域、類型、性質分類,滿足對水利項目前期決策的有關指標,對項目實施過程中的評價、監(jiān)測與技術指標,以及項目后評價與績效評價中的有關指標進行統(tǒng)計分析的要求。通過信息的積累與經驗總結,為同類水利投資項目的風險決策提供依據,使決策的依據真實、客觀。
(2)完善水利投資風險目標標準與風險管理規(guī)范的動態(tài)更新機制
合理的風險目標標準與風險管理規(guī)范是政府水利投資項目科學決策的基礎。國家應建立公開的政府水利投資風險目標標準與管理規(guī)范系統(tǒng),及時更新相關標準和管理準則,為政府水利投資項目監(jiān)督管理提供依據。
(3)編制政府水利投資項目風險分析大綱
編制政府水利投資項目風險分析大綱,促進決策與咨詢部門加強項目風險分析,提高我國政府水利投資項目決策中的風險分析水平。政府水利投資風險分析大綱主要服務于將風險分析理論應用于實際投資管理,通過風險分析大綱來指導與規(guī)范政府水利投資前期決策的相關內容,提高項目的風險分析水平與風險應對措施。
3 建立決策失誤追究機制
政府水利投資風險是不能完全消除的,在一定范圍內,出現風險事件是可以接受的。立足于風險管理,根據政府水利投資風險的評價結果,界定風險損失和發(fā)生的合理范圍,對于超出一定風險損失程度或一定發(fā)生概率的政府水利投資項目,應追究相關責任主體的決策責任和管理責任。
(1)建立政府決策失誤追究機制
明確各級政府部門在水利投資項目決策過程中的責任,界定風險決策失誤的合理范圍,建立決策失誤追究機制。首先,必須明確各相關決策部門的責任。對于決策或項目審批部門,必須按照國家建設程序,根據國家的相關決策依據進行科學的項目審批與決策。其次,在項目建設實施和建成運行的過程中,明確各級行政主管部門的管理職責,明確建設實施和建成運行中的決策錯誤及其責任。再次,制訂相應的懲罰制度。具體可根據問題的嚴重程度,針對不同部門的特點,建立不同的處罰與責任追究制度。
(2)建立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jiān)理機構、運行管理機構的責任追究機制
對于設計部門以及其他咨詢機構,必須要保證水利投資項目前期研究報告的真實、客觀與科學,項建、可研報告的編制部門要保證上報資料的真實性。對于施工單位,必須按照水利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滿足質量要求、進度要求、安全要求完成項目建設。對于建設單位,應對建設工程質量、造價、進度進行全面控制和管理,監(jiān)督管理施工單位的活動。對于運行管理機構,應按照水利工程的建設目標,尤其針對量大面廣的水利投資,如農村人飲工程,全面實施工程的運行、管理和維護,保障水利投資項目充分發(fā)揮其社會效益、環(huán)境效益和經濟效益。
針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jiān)理機構、運行管理機構的主要職責,以其建設、管理、監(jiān)督的主要任務為準,明確其適當的風險事件發(fā)生范圍。對超過限度的風險事件,建立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jiān)理機構、運行管理機構的責任追究機制,在法律責任、資質、經濟處罰、行政責任等方面明確處罰的具體措施。
4 完善水利工程“代建制”
水利工程“代建制”是實施政府水利投資項目風險轉移策略的重要手段。2004年7月國務院《關于投資_改革的決定》明確規(guī)定:“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改進建設實施方式。……對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加快推行‘代建制’,即通過招標等方式,選擇專業(yè)化的項目管理單位負責建設實施,嚴格控制項目投資、質量和工期,竣工驗收后移交給使用單位。增強投資風險意識,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資項目的風險管理機制! 按照《關于投資_改革的決定》的規(guī)定,針對水利工程可能產生的風險,加強政府水利投資項目“代建制”管理。
(1)推廣公開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方式是國際上最常見的、公平性、公正性、合理性最強的招標方式。同時,水利工程規(guī)模大、工期長,實行公開招標利大于弊,有利于打破地區(qū)封鎖和人為關系網,使具有合格資質的單位都可以參與投標。
(2)嚴格執(zhí)行招投標程序
要進一步擴大招標投標的范圍,嚴格執(zhí)行招投標程序。加強招標信息發(fā)布、開標、 ……(未完,全文共4880字,當前僅顯示2465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加強政府水利投資管理政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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