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提綱:……
(一)黨管干部原則
(二)任人唯賢、德才兼?zhèn)湓瓌t
(三)群眾公認、注重實績原則
(四)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
(五)民主集中制原則
(六)依法辦事原則
(二)公務員提任區(qū)局中層正職領導職位的,應任副科級職務2年及以上
(三)公務員提任區(qū)局中層副職領導職位的,應任科員職務3年及以上
(一)區(qū)局的總體職能分配
(二)各科(室)所主要職責
(三)具體崗位的設置及其職責
(四)具體崗位責任人
(一)對稅務管理行政相對人擬辦事項要認真答復,積極按程序和要求辦理
(二)接待稅務行政管理相對人應文明禮貌、熱情大方,使用文明用語
(三)屬于首問責任人職責范圍內的事項,必須按照有關程序和時限的要求及時辦理
……
地方稅務局機關作風建設四項制度
區(qū)地方稅務局選拔任用干部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的干部路線、方針、政策,建立科學規(guī)范的干部選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機與活力、有利于優(yōu)秀人才脫穎而出的選人用人機制,推進干部隊伍的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yè)化,建設一支高舉馬克思列寧主義、_思想、_理論偉大旗幟,認真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素質的干部隊伍,保證黨的基本路線的全面貫徹執(zhí)行和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yè)的順利發(fā)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黨政機關競爭上崗工作暫行規(guī)定》、《〈事業(yè)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試行辦法〉實施意見》、《關于積極推進省直機關中層干部競爭上崗工作的通知》、《關于印發(fā)〈遼寧省事業(yè)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的通知》、《遼寧省地方
稅務系統(tǒng)競爭上崗工作辦法(暫行)》(遼地稅黨〔2009〕8號)和《沈陽市地方稅務局系統(tǒng)空缺領導職位競爭上崗工作實施方案》文件精神,結合區(qū)局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選拔任用干部,必須堅持下列原則:
(一)黨管干部原則;
(二)任人唯賢、德才兼?zhèn)湓瓌t;
(三)群眾公認、注重實績原則;
(四)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
(五)民主集中制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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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均被評定為稱職(合格)(含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第三章 提拔擔任區(qū)局中層領導職務的程序
第五條 公布職位。按干部管理權限將中層領導干部空缺職位在區(qū)局相應范圍內公布。
第六條 報名和資格審查。符合競爭上崗職位條件和資格的人員自愿按職位報名。由區(qū)局競爭上崗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凡報名人數達不到競爭職位職數2倍的,按報名總數二分之一的名額確定競爭上崗職數。
第七條 組織筆試及公布筆試成績。筆試滿分為100分,其占總成績的權重為30%。筆試成績在面試前通知競爭者本人。
第八條 組織面試及公布面試成績。凡符合競爭上崗職位條件和任職資格且參加筆試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面試。面試順序由面試前抽簽確定。面試滿分為100分,其占總成績的權重為30%。主要測試競爭者履行競爭職位職責所必備的基本素質和能力,特別是運用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方法分析、解決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面試由面試考官組負責?脊俳M由主考官和面試考官共7人組成。面試主考官由主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長擔任,考官聘請有關單位領導及專家組成?脊俑鶕偁幷叩拇疝q情況進行評分,去掉最高、最低分數后相加平均,作為競爭人員的面試成績。面試時間為每人10分鐘。面試成績當場向面試者本人公布。
第九條
演講和民主測評。召開民主測評大會,由競爭上崗人員作競爭上崗演講,要求語言準確、簡練,實事求是,演講限時在5分鐘。競爭上崗人員的演講順序采取抽簽的辦法確定。
競爭上崗演講后,按照空缺職位等額比例組織無記名民主測評。
參加中層領導干部正、副職職位和區(qū)局直屬事業(yè)單位正、副職職位競爭上崗的民主測評人員范圍為:區(qū)局全體公務員、事業(yè)編干部。
參加民主測評的人數達到應參加測評人員80%的,民主測評結果方可生效。
民主測評采取量化計分的辦法,滿分為100分,其占總成績的權重為40%。
第十條 確定考察人選和組織考察。競爭上崗工作小組對競爭人員的筆試、面試、民主測評三部分成績按照規(guī)定的權重計算其總成績,依據總成績(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按照面試、筆試、民主測評成績排序)從高到低按空缺職位1:2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
由競爭上崗工作領導小組有關工作人員組成考察組,對考察人選進行考察?疾熘校疾煺勗捯酝,還要聽取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意見。對在考察過程中有群眾來信來訪,反映問題線索具體的,要進行調查核實,問題沒有查清之前,不得提交區(qū)局黨組會研究。確屬廉政方面存在問題的,實行“一票否決”。
第十一條 黨組初定。對于考察中沒有發(fā)現影響任職問題的,一般按照總成績的高低確定擬任人選。競爭上崗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察情況,綜合考慮參加競爭上崗人員總成績、職位要求和工作需要等情況,提出擬任人選方案,報區(qū)局黨組會議審議。區(qū)局黨組研究決定擬任人選。
第十二條 任前公示。區(qū)局中層領導干部和區(qū)局直屬事業(yè)單位正、副職職位擬任人選在區(qū)局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第十三條 履行任職手續(xù)。公示期滿,對公示結果不影響任職的,區(qū)局黨組根據工作需要確定競爭上崗人員的領導職務,報省、市局審批備案后,履行任職手續(xù),試用期為一年。
第四章 附則
第十四條 本制度由沈河區(qū)地方稅務局負責解釋。
沈河區(qū)地方稅務局建立健全
反向測評“德”的考核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對干部的德行考察,進一步增強干部考察評價的針對性、準確性,切實樹立起“以德為先”的用人導向,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在正面考核干部德、能、勤、績、廉等五個方面綜合評價的同時,結合群眾反映最強烈的干部德行問題,運用“反向測評”的逆向思維方式,將干部的德細化為政治品德、
職業(yè)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4方面,政治品德重點了解干部是否存在立場不堅定、理論素養(yǎng)淡薄等問題;職業(yè)道德重點了解干部是否存在責任感不強、密切聯(lián)系群眾不夠、缺乏實干精神等問題;社會公德重點了解干部是否存在
誠信缺失、愛心缺乏、法紀意識淡薄等問題;家庭美德重點了解干部是否存在不履行贍養(yǎng)義務、生活作風不端正、鄰里不和諧等問題。測評包括10項指標,對單項指標按照“有、沒有、不了解”三個選項進行反向測評。細化考核內容,明確了“底線”標準,使干部的德行考察有了很強的操作性,有助于全面客觀地了解干部的問題和不足。
第三條 在評價方式上,采取“述、測、談、訪、詢”五種方式,廣泛收集評價信息。“述”,即干部結合述職述廉,向組織和群眾進行自我述德;“測”,即向評價主體發(fā)放干部德行“反向測評表”進行民主測評;“談”,即找不同層次、不同類別 ……(未完,全文共4736字,當前僅顯示2392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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