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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文明辦工作要點

發(fā)表時間:2009/4/18 15:24:00


  *文明辦[2009] 號
  關于印發(fā)《**市精神文明建設信息工作
  考核評比辦法》的通知
  各縣市區(qū)文明辦,市直有關單位:
  現(xiàn)將《**市精神文明建設信息工作考核評比辦法》印發(fā)給你們,請你們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執(zhí)行。
  **市文明辦
  2009年3月日
  **市精神文明建設信息工作考核評比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全市精神文明建設信息工作,建立規(guī)范的考核評比
……(新文秘網(wǎng)http://jey722.cn省略339字,正式會員可完整閱讀)…… 
人的基本條件是:具有較強的政治敏銳性、政治鑒別力和責任感、事業(yè)心,能夠積極主動地做好自己所承擔的信息工作,全年報送信息數(shù)量多、質量好,采用率高。
  三、目標與任務
  為加大精神文明建設信息在省級以上簡報上刊發(fā)的力度,特對各縣市區(qū)文明辦、市直省級以上文明單位制定信息刊發(fā)目標任務。
  1、各縣市區(qū)文明辦每月向市文明辦報送信息2篇以上,全年必須在省文明辦《精神文明建設簡報》及其他簡報上刊發(fā)信息3篇。對信息工作排在前5名的縣市區(qū)文明辦進行表彰,并給予物質獎勵和增加文明單位名額獎勵;對排名落后的縣市區(qū)文明辦,給予減少文明單位名額的處罰。
  2、市直省級以上文明單位每2個月向市文明辦報送反映本單位精神文明建設方面的信息1篇,納入文明單位年度復查內容,完不成年度信息報送任務的,從其單位年度復查總分數(shù)中扣減10分。
  四、考核計分標準
  以在中央、省、市文明辦《精神文明建設簡報》上刊發(fā)的信息稿件為基礎,進行考核計分。其標準為:
  1、被中央文明辦《精神文明建設簡報》采用的信息稿件,每篇計20分,被中央文明辦《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工作簡報》采用的信息稿件,每篇計15分。
  2、被省文明辦《精神文明建設簡報》及其他簡報采用的信息稿件,每篇計10分(中央、省文明辦同時采用的不重復計分)。
  3、被市文明辦《精神文明建設簡報》采用的信息稿件,每篇計2分。
  4、縣市區(qū)文明辦全年上報信息須達24條以上,按24分計算,少1條信息扣1分。
  五、評選表彰的方法和步驟
  1、市文明辦每季度通報一次各縣市區(qū)文明辦、市直省級以上文明單位信息發(fā)稿情況,并將通報情況直接寄送市、縣兩級主要領導,以及各縣市區(qū)文明辦主任、市直省級 ……(未完,全文共1499字,當前僅顯示953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收藏《2009文明辦工作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