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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岡市信用合作聯(lián)社原黨委書記、理事長夏選民受賄案紀實

發(fā)表時間:2009/2/20 15:56:59


  2006年10月至2007年4月,黃岡市紀委成功查處了該市信用合作聯(lián)社原黨委書記、理事長夏選民受賄案,涉及違紀違法金額120.2萬元,并挖出了市信用合作聯(lián)社主任劉才明和副主任程金水等人接受他人賄賂80余萬元、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原副行長祝迪潤(副廳級)受賄87.4萬元、外省市金融系統(tǒng)工作人員涉嫌受賄430余萬元的重大違紀違法線索。全案共追繳違紀違法資金970萬元,涉及湖北、廣東兩省金融系統(tǒng)工作人員6人,其中,縣處級以上干部5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4人。
  追尋夏選民在違法犯罪道路上的人生軌跡,其原因是——
  源自“情”而毀于“貪”
  2007年12月19日上午,黃岡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長在審判庭上莊嚴宣判,夏選民在1999年至2004年任中國人民銀行黃岡市中心支行農(nóng)金科長、黃岡市信用合作聯(lián)社黨委書記、理事長、黨委委員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賄賂共計人民幣1101800元。鑒于被告人夏選民自愿認罪,并退清全部贓款,且有自首及立功表現(xiàn),為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予以減輕處罰,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8年,并處沒收財產(chǎn)人民幣10萬元。
  為支持老領導的業(yè)務,慷慨解囊,違規(guī)購買國債5000萬元,個人獲利65萬
……(新文秘網(wǎng)http://jey722.cn省略833字,正式會員可完整閱讀)…… 
明鏡,當兩人單獨在一起時,祝迪潤非常高興地說這筆業(yè)務已做好了,正準備找張曉偉要點業(yè)務費。同年9月的一天,張曉偉在上海浦東香格里拉大酒店以閩發(fā)證券公司名義給祝迪潤150萬元融資中介費,祝迪潤拿到錢后,迅速打電話告訴了夏選民,并約定上海見面。第二天,夏選民乘飛機直奔上海,剛下飛機就見到了在機場迎候的祝迪潤。在夏選民下榻的酒店房間內(nèi),祝迪潤說:“中介費已經(jīng)到手了,張總給了130萬元(隱瞞了20萬元),你我各得65萬元!贝稳,夏選民攜帶65萬元現(xiàn)金坐火車趕回黃岡。
  為照顧老同學的關系,大筆一揮,違規(guī)購買國債1.5億元,中飽私囊41萬元
  夏選民利用職務之便幫老領導的忙,輕而易舉得到大筆回報,想到自己每月只有不到2000元的工資,內(nèi)心有說不出的滋味,他多么希望像這樣的餡餅能從天上多掉些下來,并充滿希望地“守株待兔”。其實在與閩發(fā)證券公司交往之前,夏已與甘肅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深圳營業(yè)部有過業(yè)務往來,并冒著風險購買了國債1.5億元,委托該公司運營管理,該公司承諾按一定比例給個人返還中介業(yè)務費150萬元,如果不出意外,豐厚的回報只是早晚的事。
  事情的經(jīng)過是這樣的:夏選民有個同學丁某,在南方某省金融系統(tǒng)工作。2002年3月,丁某打電話問夏選民黃岡市信用合作聯(lián)社有沒有富余資金,并稱其有個朋友叫祝磊,在甘肅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深圳營業(yè)部負責投資業(yè)務,想購買國債,如果做成了可按點數(shù)給個人支付業(yè)務費。夏選民覺得有利可圖,爽快地答應了。為此,夏選民主持召開了社務會,在會上將購買國債的想法向大家通了氣。從說話的語氣大家明白了,一把手定了的事還有誰去反對呢?經(jīng)過一番考察后,夏選民又先后兩次召開專題會議,最后由夏選民拍板定奪,在該公司購買了1.5億元期限為一年的國債,協(xié)議規(guī)定年利率2.25%和年委托利率3.33%。辦完這筆國債業(yè)務手續(xù)后不久,祝磊請夏選民在深圳吃飯,夏選民的老同學丁某也到場,席間,丁某提出中介業(yè)務費問題,祝磊承諾業(yè)務費按公司的慣例肯定不會少的,定下來后會及時相告。
  2003年春節(jié)前,祝磊帶上兩瓶五糧液酒、一條中華煙和一臺價值1萬元的筆記本電腦從武漢專程趕到黃岡看望夏選民。同年3月,上級主管部門明確指出黃岡市信用合作聯(lián)社在甘肅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深圳營業(yè)部辦理的購買國債業(yè)務是違規(guī)經(jīng)營,要求加大清收力度,定期匯報。眼看一年期限快到了,該公司感到壓力較大,要求祝磊出面做好工作。同年4月的一天,祝磊給夏選民打電話稱:“受營業(yè)部領導委托,給20萬元請你幫忙疏通一下關系。”當天下午,祝磊帶著丁某的兒子來到黃岡,將20萬元現(xiàn)金交到夏選民手上。考慮到這筆業(yè)務是老同學丁某介紹的,便當即拿出10萬元給丁某的兒子。
  夏選民心里盤算著,這筆業(yè)務金額大,又承擔了風險,而得到的回報與閩發(fā)證券公司相比差距太大了,心理不平衡。于是,他由被動接收到主動出擊。
  2004年4月的一天,溫州商人周某找夏選民幫忙貸款,因周某沒有抵押物不好貸款,夏選民便答應找私人借錢,于是拔通了祝磊的電話要求借20萬元現(xiàn)金給其朋友做生意。祝磊雖感到為難,但考慮到業(yè)務關系,還是爽快地答應了,當天就從武漢趕到黃岡,將錢如數(shù)交給夏選民,夏選民讓周某打了一張借條交給祝磊。過了一段時間,周某到夏選民的辦公室還錢,夏選民跟祝磊電話聯(lián)系,祝磊稱正在北京出差,回武漢再說。這時,夏選民提出將此筆錢借給其妹妹經(jīng)營周轉(zhuǎn),祝磊只好同意了。2005年4月,夏選民到廣州出差,見到祝磊時談及這筆借款時,祝磊說錢不用還了,讓夏選民自己留著用,夏選民毫不客氣地將此款據(jù)為己有。后來,由于該證券公司出了問題,祝磊害怕牽涉到自己,專門到黃岡找夏選民要求歸還20萬元借款,被夏選民以種種理由搪塞了。然而,1.5億元國債還有12470萬元至今無法收回。
  為博得妻子的歡心,聽之任之,繼而燃起貪欲之火,墮入金錢的陷阱不能自拔
  “妻賢夫禍少,貪妻必害夫”。夏選民步入歧途,淪為人民的罪人,其妻子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早在1998年夏選民任中國人民銀行黃岡市中心支行農(nóng)金科長時,曾利用有限的職權為朋友辦事,當朋友送錢以表感謝時,夏選民不為所動,但由于妻子對錢財愛不釋手,促使他安守本分、潔身自好的思想發(fā)生了改變。
  1998年5月,在黃岡做生意的溫州籍商人周某盯上了夠朋友、能辦事、愿幫忙的夏選明。周某運用“將欲取之,必先與之”的辦去,想方設法拉關系,套近 ……(未完,全文共4633字,當前僅顯示2340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收藏《黃岡市信用合作聯(lián)社原黨委書記、理事長夏選民受賄案紀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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