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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經濟條件下的計劃法初論

發(fā)表時間:2006/2/19 15:07:54
目錄/提綱:……
一、計劃及其法律化要求
(一)計劃的含義與一般價值
(二)市場經濟條件下的計劃調控
(三)市場經濟條件下計劃調控的法律化
二、計劃法的基本理論概述
(一)計劃法的概念和性質
……

  與我國曾實行的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_相適應,計劃法曾被認為是我國整個經濟法的龍頭法。而在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_后,計劃法與計劃一樣備受冷落,或者雖有關方面仍然提到計劃法,但沒有或不愿去進一步探究。本文擬就這一經濟法領域的“非熱點”問題做一初步的探討,以作拋磚引玉。
  一、計劃及其法律化要求
 。ㄒ唬┯媱澋暮x與一般價值
  計劃是一個使用得非常廣泛的用語,在不同場合的含義可能不完全相同。有人給計劃下的一個“簡明的、不帶褒意或貶意的定義”是:“計劃”是未來行動的方案。相應地,計劃具有三個主要特征:()它必須與未來有關;()它必須與行動有關;()必須有某個機構負責促進這種未來行動。①
  一般說來,計劃是指人們?yōu)榱藢崿F某種目的而對未來的行動所作的設想和部署。它是人們在多領域、多層次上使用的一種自覺的行為。在任何領域、任何層次上完整的計劃,都必須具備目標、時限和主體三大要素。常識告訴我們,工作的內容越是復雜,參與實施計劃的行為主體和涉及的環(huán)節(jié)越多,越需要計劃性。我國古代就有“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的思想。西方經濟學家也闡明了這個道理:“雖然我們無法預見未來,但如果我們沒有根據當時所得到的信息而制定的未來計劃,我們就無法合理地行事!
……(新文秘網http://jey722.cn省略841字,正式會員可完整閱讀)…… 
志年初就指出:“計劃和市場都是經濟手段。計劃多一點還是市場多一點,不是社會主義與資本主義的本質區(qū)別!雹
  同時,計劃本身也不是特定經濟_所特有的范疇。在市場經濟_下,計劃雖然不像在計劃經濟_下那樣作為資源配置的基礎性手段,但它并不是毫無價值的,而是對市場經濟進行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黨的十四大報告明確指出:“國家計劃是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之一!笔聦嵣希媱澴鳛橐环N宏觀調控的手段,恰恰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才能夠真正有效地發(fā)揮作用。在計劃經濟_下,由于把計劃的作用過于夸大,反而使計劃的宏觀調控作用未能顯示出來,因為那時的計劃已是無所不包,而不僅僅是在宏觀上進行調節(jié)和控制的手段。
  對市場經濟進行計劃調控的必要性,首先在于社會化大生產對計劃的普遍需要。市場經濟是生產高度社會化的經濟,社會再生產的各個方面、各個環(huán)節(jié)的聯(lián)系非常廣泛和復雜。這種高度社會化的經濟要能正常運行,客觀上需要一個社會中心進行協(xié)調,以使社會生產有組織、有計劃地實現各種經濟聯(lián)系和協(xié)作。許多實行市場經濟國家的實踐說明,國家計劃具有承擔這種社會中心協(xié)調經濟聯(lián)系的重要功能,是對市場經濟進行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
  對市場經濟進行計劃調控的必要性,更在于彌補市場機制內在局限性的客觀需要。市場機制作為市場經濟的基礎性調節(jié)手段,具有不可替代的優(yōu)越性,但它也不是萬能的,而是有著自身內在的局限性和缺陷,即存在所謂“市場失靈”問題。這些主要有:第一,市場調節(jié)的滯后性。市場信息是經濟運行中已經發(fā)生不平衡之后的信息反饋,因而市場機制的調節(jié)是在事后,這種事后性往往造成社會經濟資源的浪費和經濟發(fā)展的不穩(wěn)定。第二,市場調節(jié)的局部性。市場機制并非在任何領域都能有效發(fā)揮作用,有些領域的經濟活動只靠市場是調節(jié)不了或調節(jié)不好的,如重大經濟結構和布局的調整、社會收入的公平分配、資源和環(huán)境的保護等。第三,市場調節(jié)的短期性。市場提供的信息在時間上是短期的,一般只反映眼前的供求關系和價格狀況,不能反映以后時期供求和價格的變化,這就使市場調節(jié)只適應于短期的調節(jié)。第四,市場調節(jié)具有盲目性。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商品生產經營者依據市場信息決定自己的生產經營行為,但是市場信息是不完全的,這就使得依據這種信息所作出的決策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市場機制的這些局限性表明它不能保障所有經濟資源的最優(yōu)配置,不能保證國民經濟持續(xù)、穩(wěn)定、協(xié)調發(fā)展。因此,市場經濟客觀上需要政府進行有意識、有計劃的宏觀調控,而國家計劃就是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⑥
  計劃調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彌補市場機制的缺陷,如可以迅速調動現有的資源用于重點建設和短線產品的生產;可以進行事前和主動的調節(jié);可以對社會經濟進行總體性調節(jié)以及對個體利益與整體利益、短期利益與長遠利益進行協(xié)調等。
  計劃作為宏觀調控的手段,以社會經濟運行總體為對象,主要通過經濟政策和經濟措施來調節(jié)經濟利益,最終實現預期的社會經濟發(fā)展目標。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宏觀調控體系中,“計劃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的目標、任務,以及需要配套實施的經濟政策!雹邚倪@個意義上說,計劃也是經濟手段。計劃與財政、金融一起,是宏觀調控中覆蓋最全面、影響最廣泛、使用最經常的三種重要經濟手段,而計劃又是綜合協(xié)調各類調控手段的手段。
  計劃調控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具有普遍意義,即使是“在今天高度發(fā)展的資本主義社會里,古典_主義經濟的原有形式已不能全面實現其機能,需要有人為的政策上的國家干預。因此,可以說任何意義上的計劃,都有其必要性!雹唷霸诂F代世界里,政府完全可以很好地從事廣泛的經濟活動,包括調整收入和財產的分配,處理外部經濟和外部不經濟,對付結構上的不可分性,維持經濟的普遍穩(wěn)定。要達到所有這些目標,政府就應該,其實也必須預先作好計劃!雹
  而對于要實現經濟趕超目標的發(fā)展中國家來說,計劃調控更是不可缺少的。劉易斯也認為:“目前,聽任市場經濟_放任的發(fā)展,這在不發(fā)達國家毫無疑問是一個錯誤的答案!雹
  計劃調控對于我國這樣的發(fā)展中國家實現_和經濟的超常規(guī)發(fā)展有著更為重要的意義。
 。ㄈ┦袌鼋洕鷹l件下計劃調控的法律化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計劃的形式主要不是采取以往的指令性計劃,而更多的是采取指導性計劃。今后,國家計劃的任務主要是合理確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的戰(zhàn)略、宏觀調控目標和產業(yè)政策,搞好經濟預測,規(guī)劃重大經濟結構和生產力布局,安排國土整治和重點 ……(未完,全文共4673字,當前僅顯示2360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市場經濟條件下的計劃法初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