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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消防救援隊伍機關干部考核實施辦法

發(fā)表時間:2024/7/3 9:12:21
目錄/提綱:……
(一)內設機構負責人=總隊主官評定(45%)+總隊分管領導評定(25%)+黨建考評(10%)+日常管理考勤(20%)
(三)其他干部=總隊分管領導評定(30%)+內設機構負責人評定(40%)+黨建考評(10%)+日常管理考勤(20%)
(一)思想政治素質一般的
(二)業(yè)務素質和履職能力較弱,或難以適應崗位需要的
(三)工作責任心不強,或工作作風存在明顯問題的
(四)工作任務完成不好,或因工作失職瀆職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自身要求不嚴,違反廉潔自律規(guī)定的
(六)個人有關事項填報不規(guī)范的
(七)受組織處理調整職務的
(八)崗位練兵考核成績不達標的
(九)其他原因不宜確定為“優(yōu)秀”等次的
(一)本考核年度內病假、事假累計超過半年的
(二)涉嫌違紀違法被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
(三)受組織處理責令辭職、免職、降職處理的
(四)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二)受記過、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責令辭職、免職、降職處理的當年,只寫評語不確定等次
(三)受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的當年及第二年,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確定等次
(四)受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的當年,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第二年按其新任職務參加年度考核,按規(guī)定條件確定等次
(六)受開除黨籍處分的當年,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第二年和第三年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確定等次
(一)干部年度考核結果作為干部晉升職務職級、工資檔……
2024年消防救援隊伍機關干部考核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健全總隊機關干部考核機制,正確評價干部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激勵引導干部新時代新?lián)斝伦鳛,根據《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機關干部考核辦法(試行)》《**省消防救援隊伍干部業(yè)績核查辦法(試行)》等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考核工作以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訓詞精神為指導,貫徹落實應急管理部、國家消防救援局黨委決策部署,堅持“自評與互評、季度與年度、定性與定量相結合”工作思路,通過“分季度考核、分等次評定、分類別評比”工作機制,營造“干在平時、比在平時、評在平時”工作氛圍,解決“干與不干一個樣、干多干少一個樣、干好干壞一個樣”問題,充分調動干部積極性、主動性、創(chuàng)造性,引導樹立講政治、重擔當、有作為的鮮明導向,打造一支“學習型、實戰(zhàn)型、創(chuàng)新型、廉潔型”機關干部隊伍。
第三條 考核工作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堅持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堅持嚴管和厚愛結合、激勵和約束并重,堅持客觀公正、精準科學,堅持注重實績、獎懲分明,堅持分級分類、簡便易行。
第四條 考核方式包括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五條 本辦法適用于總隊機關內設機構(含實體運行的臨時機構)和應急通信與車輛勤務大隊(以下簡稱“勤務大隊”)全體干部。

第二章 考核職責
第六條 考核
……(新文秘網http://jey722.cn省略885字,正式會員可完整閱讀)…… 
區(qū)間評分,“一般”等次在69—60分區(qū)間評分,“較差”等次在59分—0分區(qū)間評分。領導評定考核結果按整數賦分,同等次人員不得評定相同分數。
第十五條 機關黨委依據《**省消防救援總隊機關黨建工作考核實施細則(試行)》和釘釘考勤系統(tǒng),對黨建工作和日常管理考勤進行考核評定,按權重計入機關干部平時考核成績。
日常管理考勤成績=上下班考勤(30%)+崗位練兵考勤(30%)+黨日活動考勤(20%)+會議考勤(20%)。
第十六條 平時考核成績量化權重為:
(一)內設機構負責人=總隊主官評定(45%)+總隊分管領導評定(25%)+黨建考評(10%)+日常管理考勤(20%)。
(二)內設機構副職=總隊分管領導評定(40%)+內設機構負責人評定(30%)+黨建考評(10%)+日常管理考勤(20%)。
(三)其他干部=總隊分管領導評定(30%)+內設機構負責人評定(40%)+黨建考評(10%)+日常管理考勤(20%)。
第十七條 考核辦公室依據成績排名,區(qū)分內設機構負責人、副職、其他干部和勤務大隊干部,確定考核結果。其中,“好”等次按照考核對象的40%比例把握。平時考核結果及成績經總隊領導審定后,及時予以公布。

第四章 年度考核
第十八條 年度考核是以年度為周期對干部進行的綜合性考核,一般在當年12月底或翌年1月前組織開展,按照個人述職、民主測評和個別談話的程序組織實施。
第十九條 個人述職。機關干部依據崗位職責就本人年度思想、學習、工作、廉潔、作風等方面,以及個人婚姻、配偶以及共同生活子女從業(yè)等情況作出說明。內設機構負責人一般采取會議方式進行述職,黨支部書記還要專題報告抓基層黨建工作開展情況。其他干部一般采取書面方式進行述職。述職報告一般在民主測評大會前3天上網公示,曬任務清單、曬工作質效、曬成績不足,讓領導全面掌握,讓干部相互了解,讓考評有理有據。
第二十條 民主測評。在個人述職的基礎上,組織機關全體干部以無記名測評方式對考核對象作出評價,側重了解其群眾認可度。年度民主測評成績量化權重為:
(一)內設機構負責人=總隊主官評價(30%)+總隊其他領導評價(30%)+內設機構負責人評價(15%)+其他干部評價(15%)+支隊主官評價(10%);
(二)內設機構副職=總隊主官評價(30%)+總隊其他領導評價(25%)+內設機構負責人評價(15%)+內設機構副職評價(15%)+其他干部評價(15%);
(三)其他干部=總隊主官評價(25%)+總隊其他領導評價(25%)+內設機構負責人評價(25%)+其他干部評價(25%)。
第二十一條 個別談話。根據需要視情由總隊主官、分管領導和考核辦公室組織實施,主要深入了解機關干部的德才表現,核實有關情況。根據談話情況及問題線索,可適當調整談話范圍。

第五章 結果確定
第二十二條 確定考核結果應當加強綜合分析研判,堅持定性與定量相結合,全面、辯證地分析個人貢獻與集體作用、主觀努力與客觀條件、顯績與潛績等情況,防止簡單以業(yè)務工作排名或者以民主測評得票得分確定考核結果。
第二十三條 平時考核與年度考核應相互補充印證,堅持考人與考事相結合,注重吸收運用巡察審計、日常管理、黨建考評、工作督查、業(yè)務考核、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查核等情況,把敢不敢扛事、愿不愿做事、能不能干事作為識別干部、評判優(yōu)劣的重要標準,增強考核結果的真實性、客觀性、準確性?己私Y果應征求紀委意見,凡是有舉報反映查實的,一票否決。
第二十四條 干部考核結果分為“優(yōu)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4個等次?己藢ο髤^(qū)分“支隊級正職、支隊級副職、職級干部、專業(yè)技術干部、勤務大隊干部”五類,按照考核總成績排名,分類確定考核等次。其中“優(yōu)秀”等次比例,領導干部一般不超過25%,其他干部一般不超過20%。領導干部兼任職級和專業(yè)技術職務的,按照領導干部組織考核。各項考核成績根據履行考核職能人員實際配備情況核算。
考核總成績=平時考核成績(60%)+年度民主測評成績(40%)。
第二十五條 干部獲得國家級表彰獎勵并享受相應待遇的,在總成績中加0.2分;獲得省部級表彰獎勵并享受相應待遇的,在總成績中加0.1分。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結果不得確定為“優(yōu)秀”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質一般的;
(二)業(yè)務素質和履職能力較弱,或難以適應崗位需要的;
(三)工作責任心不強,或工作作風存在明顯問題的;
(四)工作任務完成不好,或因工作失職瀆職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自身要求不嚴,違反廉潔自律規(guī)定的;
(六)個人有關事項填報不規(guī)范的;
(七)受組 ……(未完,全文共5391字,當前僅顯示2484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收藏《2024年消防救援隊伍機關干部考核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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