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提綱:……
8、其他合法來源
(一)生活救助標準:500元—2000元
(二)醫(yī)療救助標準:1000元至6000元
3、每年最高救助金額6000元
(三)助學幫扶救助標準:
1、救助對象為因子女上高中、中專及大學造成困難的職工
4、具體救助標準參照省總工會每年下發(fā)的“金秋助學”相關文件
(四)職業(yè)培訓
(六)法律援助
(一)困難職工申請
5、填寫《困難職工救助申請表》
(二)工會困難職工幫扶中心核實
5、對不符合條件的及時給予答復
(三)市總工會分管主席審核并擬定幫扶意見
(四)對擬救助的對象,幫扶中心將其情況在市總工會網(wǎng)站公示
(五)市總工會主席辦公會議討論
(六)幫扶資金發(fā)放
……
**市工會困難職工幫扶中心資金使用管理辦法
(2015年11月2日修訂)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管好用好職工幫扶中心的資金,更好的為職工群眾辦好實事,根據(jù)
財政部《關于印發(fā)<困難職工幫扶中心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建[2006]468號)、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于印發(fā)<中央財政撥付困難職工幫扶中心專項資金分配使用管理實施辦法(暫行)>的通知》(總工會[2009]36號)和海南省總工會辦公室<關于貫徹落實《海南省工會困難職工檔案管理暫行辦法》、《海南省工會困難職工幫扶中心專項幫扶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文件要求,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資金來源和使用原則
第二條 專項資金來源:
1、中央財政下?lián)艿膶m棊头鲑Y金;
2、省財政下?lián)艿膶m棊头鲑Y金;
3、省總工會下?lián)艿膸头鲑Y金;
4、市財政劃撥的專項幫扶資金
……(新文秘網(wǎng)http://jey722.cn省略673字,正式會員可完整閱讀)……
難職工幫扶中心每年根據(jù)實際情況舉辦招聘會、各類技能培訓班,組織在檔困難職工參加。
(6)臨時救助:對特殊突發(fā)性、臨時性原因造成生活困難的職工,建立臨時困難職工檔案,到市總工會按相關規(guī)定申請。以上資料需原件及復印件。
第五條 幫扶資金發(fā)放標準:
(一)生活救助標準:500元—2000元
1、救助對象為人均收入低于當?shù)爻擎?zhèn)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經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十分困難的職工,視其情況給予生活救助500元。
2、救助對象為享受低保或人均收入略高于當?shù)爻擎?zhèn)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的低保邊緣戶,但由于意外災難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職工給予生活救助1000元。
3、救助對象為意外致困戶,由于意外災難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職工給予生活救助2000元。
4、特殊情況的救助經市總工會主席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可適當提高救助標準或特事特批。
5、凡對在檔困難職工進行批量幫扶或全覆蓋幫扶時,幫扶中心需特定批量幫扶或全覆蓋幫扶活動方案,提交主席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后方可實施。
(二)醫(yī)療救助標準:1000元至6000元
救助對象為困難職工、家庭成員患慢性疾病或患大(重)。ㄈ纾喊┌Y、心腦血管病、尿毒癥、精神病、肝病、血液病、糖尿病、腫瘤病、肺。┰斐衫щy的,根據(jù)本人或家庭成員收入情況和住院治療費用情況確定醫(yī)療救助標準:
1、職工本人或家庭成員患慢性疾病沒有住院治療的,門診藥品費用發(fā)票數(shù)額2000元上(含2000元)的(有效期內可以累積),給予1000元救助。
2、職工本人或家庭成員住院治療的,經醫(yī)保結算后,個人自付部分2000元為起付點,即個人自付部分2000元以上(含2000元)才能進入醫(yī)療救助金支付范圍。提供相關醫(yī)療費用清單證明等),可申請醫(yī)療救助,按申請人年內自付醫(yī)療費用總額50%給予救助,最高救助不超過6000元。
3、每年最高救助金額6000元。
4、特殊情況的救助經市總工會主席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可適當提高救助標準或特事特批。
(三)助學幫扶救助標準:
1、救助對象為因子女上高中、中專及大學造成困難的職工。
2、助學救助標準根據(jù)當年社會經濟發(fā)展指標和實際情況確定,原則上每生每年不得超過十個月基本生活費用總額,具體救助金額在“金秋助學”活動方案明確規(guī)定。
3、特殊情況的救助經市總工會主席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可適當提高救助標準或特事特批。
4、具體救助標準參照省總工會每年下發(fā)的“金秋助學”相關文件。
(四)職業(yè)培訓
由困難職工幫扶中心根據(jù)實際情況制定培訓方案,經主席辦公會議討論同意后實施。
(五)職業(yè)介紹
由困難職工幫扶中心組織下崗困難職工及下崗困難職工家庭子女參加市總工會、市就業(yè)局、市人社局舉辦的招聘會,困難職工幫扶中心根據(jù)實際情況給予40元補助。
(六)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救助標準按照市總工會法律援助工作站相關規(guī)定給予救助。
(七)臨時救助:對特殊突發(fā)性、臨時性原因造成生活難于維持的困難職工,建立臨時困難職工檔案,可視情況給予100元—6000元一次性臨時救助,最高救助不超過6000元。
救助標準為:1、因特殊原因或突發(fā)意外災害導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可給予2000元一次性臨時生活救助金。2、對因子女上學造成家庭基本生活暫時特別困難的,可給予一次性臨時助學救助金,具體金額不超過每年省總工會下發(fā)的金秋助學標準3、對因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職工,可給予自付費用部分2000元以上(含2000元)總額40%的一次性臨時醫(yī)療救助,最高救助不超過60 ……(未完,全文共3740字,當前僅顯示1889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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