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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學習講稿:《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解讀(下)

發(fā)表時間:2016/2/12 20:28:50

《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解讀(下)
劉春
中央黨校研究生院副院長、教授

三、《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主要內容
第三個大問題,那我們就要進入到關于《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重要內容這一部分。那么《紀律處分條例》一共是三編11章133條,一共是1萬7千多字,這個篇幅可大了。而且我們看到新的條例《紀律處分條例》前面我也提到,和過去變化很大,你比如說過去對于要處分的一共有10種情形,而這回幾種呢?6種,為什么這回少了呢?這就是我前面跟大家說的,我們當年不是有紀法不分嗎?黨紀、國法不分,重疊交叉、重復嚴重,所以說把法律規(guī)定了的都去掉,法律規(guī)定了就已經生效了,你黨員違反了也不行,依法辦事,而《紀律處分條例》解決的就是對于黨員領導干部的高標準、嚴要求的問題,集中在六大方面,這六大方面可以說非常全面的列舉了我們在,包括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以及最后是生活紀律方面的大大小小的注意事項,你不能違反,這六大方面不能違反,這樣的話就使得《紀律處分條例》要解決的問題、任務更集中了,法律已經有規(guī)定的不再重復了,也沒有必要,我現在這兒解決的就是黨員干部突出的存在什么問題,所以這就發(fā)生了過去十類,那么今天新條例六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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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是的原則對于紀律處分至關重要,為什么?紀律處分就是要查處一些違法違紀的事,你查處違紀事項、違紀行為需不需要證據?需不需要走程序?需不需要緊密的聯(lián)系實際進行調查研究?這些就是實事求是。所以就提出來要以事實為依據,以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guī)和國家法律法規(guī)為準繩,準確認定違紀性質,區(qū)別不同情況恰當予以處理,實事求是。以事實為根據,以黨章、黨紀、國法為準繩,這叫實事求是。那么除了事實和黨章、黨規(guī)、黨法和國法之外,沒有任何定罪的依據。是不是違紀?不能空口,人為的去認定。
第四,民主集中制的原則,所謂民主集中制指的最直接就是紀律處分,處分誰決定?這決定怎么做出的?是哪個領導張嘴就要處分人,不是。這里指的是處分決定的做出,要嚴格按照程序由黨組織集體條件決定,不允許任何人個人或者少數人擅自決定和批準,指的是這個內容,民主集中制指的是真正要處分了,怎么做決定?是個人拍板還是集體討論呢?講的是這個,應該是集體討論。
第五項原則是懲前毖后,治病救人,這個原則指的是什么?這個原則就是指紀律處分不是目的,它只是手段。什么手段?救人、治病。黨內的同志就算違法亂紀犯了多大的事,你可千萬不能把他當成為不可饒恕的仇敵,甚至打入另冊,可以不受黨紀國法的保護,都不是,實事求是處理,為什么?因為一般來說他不是你的敵人,他是屬于犯了錯誤的同志,所以我們說紀律處分包括國家法律的懲處也加上,通通不是為了把一個人一棍子打死,不是的,是為了什么?治病救人,他違法亂紀是因為他自己不注意,黨的紀律不守規(guī)矩,盡管他最后攤上事、捅了簍子,黨紀處分、國法追究,他咎由自取。但是我們永遠不要把這些國法和黨紀看做是打人的工具,它是治病救人的手段。所以說第五項原則叫做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按照這個原則你看對于那些違反黨紀的組織和黨員,應當實行承接與教育相結合,而且還要做到寬嚴相濟。這就是《紀律處分條例》的五大原則,而這五大原則反映的是紀律處分工作的基本規(guī)律,那我們在實踐中按照這些原則辦事,在這些原則指導下來執(zhí)行紀律,就是按照紀律處分工作的規(guī)律來辦事。你只有嚴格遵守這五項原則,才能做出那些經得起歷史考驗,經得起事實的檢驗那樣的紀律處分工作,否則的話你經不起歷史考驗,這是第一大問題指導思想和原則,五大原則。
(二)違紀與紀律處分
第二個我們要注意的是什么?違紀與紀律處分都有哪些種類?這個我們簡單說,首先我們看紀律處分條例里邊違紀的主體有幾類呢?違紀的主體兩類,一類叫黨員,什么意思呢?就是黨員個人,這里邊當然也包括領導,你做的再高的最終也是黨員,這就相當于法律里的自然人。第二類是黨組織,黨的一級組織,也是潛在的違紀主體,兩類。
而黨組織是一級組織,黨員是個人,所以說他的懲罰手段是有區(qū)別的,對黨員來講,第一是警告,第二是嚴重警告,第三撤銷黨內職務,第四留黨察看,第五開除黨籍,開除黨籍就是最嚴重的懲治措施了,只屬于黨員個人。
那對黨組織呢?這里的黨組織就類似于咱們刑法上的單位,法人犯罪那里邊,在這兒叫黨組織,黨組織是一個組織,那這個懲罰、嚴重警告撤銷組織能用嗎?那不能用。所以對黨組織一旦發(fā)現嚴重違反黨紀,采取的措施兩類紀律處分,第一個改組,由上級黨組織給你改組、重組,所以改組就自然免不了要大規(guī)模的人事組織手段。第二個就是萬一改組也不行呢?就是解散,這一級組織不要了,解散,就你現有的這個組織不要了。那么,《紀律處分條例》里也列舉了應當從重或者加重處罰的幾種情況,這是我們在《紀律處分條例》要談的第二件事情,就是紀律處分的種類和主體。
(三)違紀處分情形
第三,新通過的《紀律處分條例》關于紀律處分的情形,就是情況六類,我們下面大致的梳理一下這六類狀況主要都是什么,這是需要我們來認真加以注意,因為這六類里邊有一些內容是新的,也就是說在老版的《紀律處分條例》里沒有,完全是新的,新表述、新任務、新手段。
第一類叫做對違反政治紀律行為的處分,違反政治紀律,簡單的講第一類說違反黨的紀律的第一類是什么,違反政治紀律。那違反政治紀律的情況都有哪些?你比如說第45和第46條,談的事基本都一樣,只不過由于情節(jié)不同,規(guī)定了不同的懲罰,什么事呢?通過信息網絡、廣播、電視、報刊、書籍、講座、論壇、報告會、座談會等等方式公開發(fā)表堅持資產階級_化立場,反對四項基本原則,反對黨的改革開放決策的文章、演說、宣言、聲明的,這是違什么紀?政治紀律。所以說這一類情況都屬于違反政治紀律,至于說播出、刊登、出版,前面的什么文章演說 ……(未完,全文共8721字,當前僅顯示2382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干部學習講稿:《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解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