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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管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操作指南

發(fā)表時間:2015/3/14 21:05:51
目錄/提綱:……
(三)財政財務收支情況
(四)內部控制建立及執(zhí)行情況
(五)上級部門檢查考核結果
(六)群眾來信來訪反映的問題
(七)以往審計發(fā)現(xiàn)問題及整改情況
(八)其他
(一)審計目標
(二)審計范圍
(三)審計內容、重點、步驟及應對措施
(四)審計工作要求,包括進度安排、審計組人員職責分工等
(一)直接違反法律法規(guī)、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單位內部管理規(guī)定的行為
(五)其他應當承擔直接責任的行為
(三)其他應當承擔主管責任的行為
……
**市**區(qū)內管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操作指南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鎮(zhèn)、街道及區(qū)屬單位內管干部(以下簡稱“內管干部”)的審計監(jiān)督,規(guī)范內管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促進全區(qū)內部審計工作發(fā)展,根據《中國內部審計準則》、《**市**區(qū)人民政府關于深化內部審計工作的意見》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區(qū)實際,制定本操作指南。
第二條 鎮(zhèn)、街道內管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對象是指鎮(zhèn)、街道所屬的事業(yè)單位、國有(集體)及控股企業(yè)主要負責人,社區(qū)書記、主任,村、經濟合作社書記、主任(社長)。
區(qū)屬單位內管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對象是指由區(qū)屬單位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國有(集體)及控股企業(yè)主要負責人。
第三條 本操作指南所稱的經濟責任是指內管干部在任職期間,依法對所在單位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以及有關經濟活動應當履行的職責、義務。
第四條 內管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既可實行任中審計,也可實行離任審計。

第二章 審計計劃
第五條 內管
……(新文秘網http://jey722.cn省略643字,正式會員可完整閱讀)…… 
計的重點內容是:財務收支真實、合法和效益情況;經濟決策、經濟管理等內控制度的建立及執(zhí)行情況;收入、支出預算編排和執(zhí)行情況;對外投資、借款、對外擔保、資產處置、大宗采購和大額資金運作等資產的管理和使用情況;基本建設項目和修繕項目的管理情況;山林、河塘、土地等集體資源管理情況;民生保障和改善情況;環(huán)境改善和環(huán)境治理情況;遵守有關廉潔自律規(guī)定情況。
第十一條 國有(集體)及控股企業(yè)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的重點內容是:企業(yè)經營活動和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情況;經濟決策、經濟管理等內控制度的建立及執(zhí)行情況;貫徹執(zhí)行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產業(yè)政策情況;集體、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產權轉讓、對外投資、融資、對外擔保、資產處置、大宗采購、建設項目和大額資金運作等決策和執(zhí)行情況;履行出資人經濟管理和監(jiān)督情況;遵守有關廉潔自律規(guī)定情況。

第五章 審計實施
第十二條 被審計對象及所在單位應積極配合審計工作,及時向審計組提供與被審計對象履行經濟責任有關的資料,包括財政財務收支、工作總結、會議記錄(紀要)、經濟合同、考核結果、述職報告等,并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第十三條 審計組可以書面調查、集體座談、個別約談等形式向被審計對象及所在單位的有關人員,調查了解被審計對象任期經濟責任履行情況。
第十四條 審計組實施審計時,可以運用檢查、觀察、詢問、調查、分析、復制、截屏、拍照等方式獲取審計證據。
第十五條 審計人員取得的審計證據,應當有證據提供者的簽名和蓋章。若無法取得證據提供者簽名和蓋章但不影響事實存在的,該審計證據依然有效,但需要兩名以上審計人員簽字予以證明并注明原因。審計組長應對審計人員收集的審計證據進行審核。
第十六條 審計人員對審計實施方案中確定的審計內容,均應編制審計工作底稿。審計組長或其指定的人員應對審計工作底稿進行復核并提出復核意見。
第十七條 審計實施結束后,審計組長或其指定的人員在對審計工作底稿、審計證據及相關資料進行分析匯總的基礎上,經審計組討論后撰寫經濟責任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
第十八條 審計組實施審計時,審計人員應遵循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對審計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負有b_m義務。

第六章 審計報告
第十九條 審計組提交的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內容應當包括基本情況、審計評價、存在問題、責任界定及改進意見建議等。
第二十條 審計組提交的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按規(guī)定程序審核審批后,由內部審計機構出具審計報告征求意見書,書面征求被審計對象及所在單位的意見。
第二十一條 被審計對象及所在單位接到審計報告征求意見書后,應及時書面反饋意見。被審計對象及所在單位應當自收到審計報告征求意見書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意見,未提出書面意見的視同無異議。被審計對象及所在單位對審計報告征求意見書有異議的,審計組應當進一步核實,逐項說明采納或不采納意見的情況和原因。
第二十二條 鎮(zhèn)(街道)和區(qū)屬單位內部審計機構應對審計組的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被審計對象及所在單位的反饋意見、審計組對反饋意見的說明進行審議,根據審議結論分別出具經濟責任審計報告和審計結果報告。審計報告主送被審計對象及所在單位,審計結果報告主送鎮(zhèn)、街道或區(qū)屬單位。

第七章 審計評價
第二十三條 鎮(zhèn)(街道)和區(qū)屬單位內部審計機構應當按照“誰 ……(未完,全文共3574字,當前僅顯示1805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內管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