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自然和社會關系之我見
恩格斯提到:“我們不僅生活在自然界中,而且生活在人類社會中”。可見,自然和社會的關系是不可以區(qū)別對待的,它們之間緊密相連。
卡爾.波普爾曾經(jīng)把世界分為三個世界:第一世界是由物質客體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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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當作第一世界,只相信“眼見為實”而忽略了自然界本身是不可被感知的,我們所謂“感知到的”其實已經(jīng)經(jīng)過了我們自我意識的處理,不是“自在之物”的本身了。所以,就我所認同一個觀點來說,我同意把物質的本體和人類對客觀物質的認識分割開來,作為不同的兩個世界。
這樣一來,我們的世界就可以分為:1、意識之外的自然界,即包括可感受和不可感受的客觀物質的總體;2、每個人心中的表象之和,即心靈的活動;3、客觀認知的世界,經(jīng)過意識處理,自然界的可感知部分;4、社會存在的世界,包括人類的各種社會關系的生產(chǎn)、物質產(chǎn)品關系的生產(chǎn)和精神生產(chǎn),等等。這樣一來,就可以弄清自然和社會的關系了:我以為,自然作為一種客觀存在,經(jīng)過人類的意識處理,化為人的腦海中對自然的認識,即意識中的客觀主體,而這種意識中的客觀主體和人類的情感交互作用,從而生產(chǎn)出社會存在的世界,而這種社會存在的世界包 ……(未完,全文共768字,當前僅顯示488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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