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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中學學校管理制度匯編(248頁,17萬字)

發(fā)表時間:2013/3/2 16:03:24
目錄/提綱:……
一、議事規(guī)范4
二、人事工作11
三、教學工作22
五、德育工作72
六、藝術體育110
七、安全工作121
八、信息安全152
九、后勤工作158
一、議事規(guī)范
一、會議的組織和參會人員
二、會議主要內容
三、會議議題準備
四、會議決議的作出和決議事項的辦理
五、會議要求及紀律
一、總支委會議
二、全體黨員大會
三、支部大會
(一)聽取學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訂情況報告,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
(五)審議學校上一屆(次)教職工代表大會提案的辦理情況報告
(六)按照有關工作規(guī)定和安排評議學校領導干部
(八)討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以及學校與學校工會商定的其他事項
(一)在教職工代表大會上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在教職工代表大會上充分發(fā)表意見和建議
(三)提出提案并對提案辦理情況進行詢問和監(jiān)督
(四)就學校工作向學校領導和學校有關機構反映教職工的意見和要求
(五)因履行職責受到壓制、阻撓或者打擊報復時,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和控告
(五)自覺遵守學校的規(guī)章制度和職業(yè)道德,提高業(yè)務水平,做好本職工作
(四)就學校民主管理工作向學校黨組織匯報,與學校溝通
(五)完成教職工代表大會委托的其他任務
二、人事工作
一、指導思想
二、競聘組織
三、競聘條件
(一)政治素養(yǎng)過硬
(二)職業(yè)道德高尚
(三)專業(yè)條件合格
(四)資……
新安中學學校管理制度匯編(248頁,17萬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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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學校管理 4
一、議事規(guī)范 4
新安中學校務辦公會議制度 4
新安中學黨總支會議制度 6
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規(guī)定 7
二、人事工作 11
新安中學第四輪教師職務職級競聘上崗方案 11
新安中學臨聘教師職務競聘和工資分配方案 16
新安中學臨聘職工考核辦法 18
新安中學教職工考勤制度 19
三、教學工作 22
新安中學課程委員會章程 22
新安中學學生學籍管理制度 25
新安中學考試工作規(guī)范 27
新安中學教師備課指導意見 31
新安中學教研組管理及考評辦法 35
新安中學高中基礎年級補考制度 37
新安中學學科組長職責 38
新安中學備課組長職責 39
新安中學教學常規(guī)管理制度 40
新安中學教師集體備課制度 44
新安中學作業(yè)常規(guī)要求 46
新安中學教育科研管理制度 48
新安中學課題管理制度 52
新安中學“十二五”教師發(fā)展培訓規(guī)劃 56
新安中學學生民主評教制度 60
新安中學教師專業(yè)發(fā)展評行辦法(試行) 62
新安中學教師“青藍工程”實施方案 65
新安中學“導學式教學法”實施方案(試行) 68
五、德育工作 72
新安中學高中部學生違紀處分辦法 72
新安中學初中部學生違紀處分辦法 76
新安中學家校聯(lián)系制度 79
新安中學家長委員會章程 80
新安中學“文明班”評比方案 82
新安中學班級管理績效獎勵方案 85
新安中學內宿生管理制度 86
新安中學“文明宿舍”評比辦法 89
新安中學內宿生管理獎懲辦法 91
新安中學學生操行評定辦法 92
新安中學學生獎勵制度 94
新安中學十佳優(yōu)秀學生評選辦法 95
新安中學學生禮儀常規(guī) 101
新安中學學生請假制度 104
新安中學學生手機使用管理規(guī)定 105
新安中學學生一日行為規(guī)范 106
六、藝術體育 110
新安中學藝術教育發(fā)展規(guī)劃 110
深化藝術特色建設 提升學校辦學品質 114
七、安全工作 121
新安中學學生宿舍安全標準 121
新安中學 “非教學時段”學生管理辦法 123
新安中學控制吸煙管理制度 124
新安中學食堂食品衛(wèi)生安全管理制度 125
新安中學安全管理“一崗雙責”實施辦法 127
新安中學突發(fā)事件信息報送制度 141
新安中學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145
新安中學矛盾糾紛排查化解處理制度 147
新安中學學生傷害事故報告制度及處理辦法 149
新安中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51
八、信息安全 152
新安中學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152
新安中學信息安全b_m管理制度 153
新安中學網絡a全保障應急預案 154
新安中學網站管理制度 157
九、后勤工作 158
新安中學財務管理制度 158
新安中學功能實驗室管理規(guī)定 169
新安中學食堂管理制度 191
新安中學校園車輛管理規(guī)定 195
新安中學校園超市管理規(guī)定 196
第二部分 崗位職責 197
校長職責 197
副校長職責 199
黨支部書記職責 200
辦公室主任職責 201
德育處主任職責 202
教學處主任職責 203
教科研處主任職責 204
總務處主任職責 205
工會主席職責 206
女工委主任職責 207
團委書記職責 208
年級組長職責 209
科組長職責 210
備課組長職責 212
班主任職責 213
任課教師職責 214
功能室管理員職責 216
實驗室管理員職責 217
圖書管理員職責 218
文印人員職責 219
會計員職責 220
出納員職責 221
校醫(yī)室工作人員職責 222
食堂管理員職責 223
學校財產保管員職責 224
體育器材保管員職責 225
校車司機職責 226
第三部分 教育法規(guī) 227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227
第三部分 教育法規(guī) 227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227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234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238
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 244
深圳市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
……(新文秘網http://jey722.cn省略2946字,正式會員可完整閱讀)…… 
工作報告以及其他專項工作報告,提出意見和建議;
 。ㄋ模┯懻撏ㄟ^學校提出的與教職工利益直接相關的福利、校內分配實施方案以及相應的教職工聘任、考核、獎懲辦法;
 。ㄎ澹⿲徸h學校上一屆(次)教職工代表大會提案的辦理情況報告;
 。┌凑沼嘘P工作規(guī)定和安排評議學校領導干部;
 。ㄆ撸┩ㄟ^多種方式對學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監(jiān)督學校章程、規(guī)章制度和決策的落實,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
 。ò耍┯懻摲煞ㄒ(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以及學校與學校工會商定的其他事項。
  教職工代表大會的意見和建議,以會議決議的方式做出。
  第八條 學校應當建立健全溝通機制,全面聽取教職工代表大會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并合理吸收采納;不能吸收采納的,應當做出說明。
第三章 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
  第九條 凡與學校簽訂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關系的教職工,均可當選為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
  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占全體教職工的比例,由地方省級教育等部門確定;地方省級教育等部門沒有確定的,由學校自主確定。
  第十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以學院、系(所、年級)、室(組)等為單位,由教職工直接選舉產生。
  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可以按照選舉單位組成代表團(組),并推選出團(組)長。
  第十一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以教師為主體,教師代表不得低于代表總數(shù)的60%,并應當根據(jù)學校實際,保證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師和女教師代表。民族地區(qū)的學校和民族學校,少數(shù)民族代表應當占有一定比例。
  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接受選舉單位教職工的監(jiān)督。
  第十二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實行任期制,任期3年或5年,可以連選連任。
  選舉、更換和撤換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的程序,由學校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并結合本校實際予以明確規(guī)定。
  第十三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享有以下權利:
  (一)在教職工代表大會上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ǘ┰诮搪毠ご泶髸铣浞职l(fā)表意見和建議;
 。ㄈ┨岢鎏岚覆μ岚皋k理情況進行詢問和監(jiān)督;
 。ㄋ模┚蛯W校工作向學校領導和學校有關機構反映教職工的意見和要求;
 。ㄎ澹┮蚵男新氊熓艿綁褐、阻撓或者打擊報復時,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和控告。
  第十四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ㄒ唬┡W習并認真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黨和國家關于教育改革發(fā)展的方針政策,不斷提高思想政治素質和參與民主管理的能力;
 。ǘ┓e極參加教職工代表大會的活動,認真宣傳、貫徹教職工代表大會決議,完成教職工代表大會交給的任務;
 。ㄈ┺k事公正,為人正派,密切聯(lián)系教職工群眾,如實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
 。ㄋ模┘皶r向本部門教職工通報參加教職工代表大會活動和履行職責的情況,接受評議監(jiān)督;
 。ㄎ澹┳杂X遵守學校的規(guī)章制度和職業(yè)道德,提高業(yè)務水平,做好本職工作。
第四章 組織規(guī)則
  第十五條 有教職工80人以上的學校,應當建立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不足80人的學校,建立由全體教職工直接參加的教職工大會制度。
  學校根據(jù)實際情況,可在其內部單位建立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或者教職工大會制度,在該范圍內行使相應的職權。
  教職工大會制度的性質、領導關系、組織制度、運行規(guī)則等,與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相同。
  第十六條 學校應當遵守教職工代表大會的組織規(guī)則,定期召開教職工代表大會,支持教職工代表大會的活動。
  第十七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每學年至少召開一次。
  遇有重大事項,經學校、學校工會或1/3以上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提議,可以臨時召開教職工代表大會。
  第十八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每3年或5年為一屆。期滿應當進行換屆選舉。
  第十九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出席。
  教職工代表大會根據(jù)需要可以邀請離退休教職工等非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作為特邀或列席代表參加會議。特邀或列席代表在教職工代表大會上不具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第二十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的議題,應當根據(jù)學校的中心工作、教職工的普遍要求,由學校工會提交學校研究確定,并提請教職工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二十一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的選舉和表決,須經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總數(shù)半數(shù)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第二十二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在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中推選人員,組成主席團主持會議。
  主席團應當由學校各方面人員組成,其中包括學校、學校工會主要領導,教師代表應占多數(shù)。
  第二十三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可根據(jù)實際情況和需要設立若干專門委員會(工作小組),完成教職工代表大會交辦的有關任務。專門委員會(工作小組)對教職工代表大會負責。
  第二十四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根據(jù)實際情況和需要,可以在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中選舉產生執(zhí)行委員會。執(zhí)行委員會中,教師代表應占多數(shù)。
  教職工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遇有急需解決的重要問題,可由執(zhí)行委員會聯(lián)系有關專門委員會(工作小組)與學校有關機構協(xié)商處理。其結果向下一次教職工代表大會報告。
第五章 工作機構
  第二十五條 學校工會為教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機構。
  第二十六條 學校工會承擔以下與教職工代表大會相關的工作職責:
  (一)做好教職工代表大會的籌備工作和會務工作,組織選舉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征集和整理提案,提出會議議題、方案和主席團建議人選;
  (二)教職工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組織傳達貫徹教職工代表大會精神,督促檢查教職工代表大會決議的落實,組織各代表團(組)及專門委員會(工作小組)的活動,主持召開教職工代表團(組)長、專門委員會(工作小組)負責人聯(lián)席會議;
 。ㄈ┙M織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的培訓,接受和處理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的建議和申訴;
  (四)就學校民主管理工作向學校黨組織匯報,與學校溝通;
 。ㄎ澹┩瓿山搪毠ご泶髸械钠渌蝿铡
  選舉產生執(zhí)行委員會的學校,其執(zhí)行委員會根據(jù)教職工代表大會的授權,可承擔前款有關職責。
  第二十七條 學校應當為學校工會承擔教職工代表大會工作機構的職責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經費保障。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學?梢栽谄湎聦賳挝唤⒔搪毠ご泶髸贫,在該單位范圍內實行民主管理和監(jiān)督。
  第二十九條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可以與本地區(qū)有關組織聯(lián)合制定本行政區(qū)域內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的相關規(guī)定。
  有關學校根據(jù)本規(guī)定和所在地區(qū)的相關規(guī)定,可以制定相應的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教職工大會的實施辦法。
  第三十條 本規(guī)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1985年1月28日教育部、原中國教育工會印發(fā)的《高等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暫行條例》同時廢止。

二、人事工作

新安中學第四輪教師職務職級競聘上崗方案
(聘期:2013年1月-2015年12月)

為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崗位管理制度和人員聘用制度,實現(xiàn)人事管理的科學化、規(guī)范化和制度化,根據(jù)國家、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fā)展觀為指導,通過推行崗位管理制度和人員聘用制度,創(chuàng)新管理_,轉換用人機制,整合人才資源,凝聚優(yōu)秀人才,實現(xiàn)我校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轉變,調動各類人員的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性,促進學校各項事業(yè)的發(fā)展。
二、競聘組織
學校成立職務職級競聘工作領導小組和考核小組,加強對競聘工作的領導,落實競聘教師的考核工作。
職務職級競聘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學校黨政領導班子成員組成;職務職級競聘工作考核小組成員由各年級、各科組按一定比例推薦預備候選人,經黨政工團、級主任、科組長聯(lián)席會議民主測評,確定18位候選人,最后由全校教職員工大會選出15人組成。
三、競聘條件
(一)政治素養(yǎng)過硬。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二)職業(yè)道德高尚。熱愛教育事業(yè),師德高尚,為人師表,立足崗位,廉潔從教,熱愛學生,甘于奉獻。
(三)專業(yè)條件合格。2012年8月31日前在編在崗的教師,符合廣東省中學教師任職資格條件,且上一聘期各年度考核稱職以上。
(四)資歷認定時間截至2012年8月31日。
四、競聘原則
(一)全員參與,實施三年一聘的競崗制度。依照競聘程序對全體競崗教師進行考評,根據(jù)競崗教師考評的綜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由競聘考核小組逐一復議表決,半數(shù)以上通過者經公示無異議后給予聘任,未達半數(shù)通過者則降一職級聘任。
(二)在本聘期內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教師,若沒能競聘上本職務最高職級的,經競聘考核小組復議表決同意后,原則上在其競聘職級的基礎上給予優(yōu)先高聘一級。
(三)在本聘期內因政策調整,教師調動、退休等造成職級職數(shù)增加或空出,則根據(jù)增加或空出職級職數(shù)情況,按競崗教師考評的綜合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進行替補,經競聘考核小組復議表決,半數(shù)以上通過者經公示無異議后給予聘任,未達半數(shù)通過者則不予晉升。同時組織沒有參加第四輪競崗的教師按競聘程序進行競爭上崗,依照競崗教師考評的綜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經競聘考核小組復議表決,半數(shù)以上通過者經公示無異議后給予補聘。
五、競聘程序
(一)資歷認定(35分,超過35分按35分計)
1.取得本職務職稱教師資格每滿一年計1分。
2.教齡每滿一年計0.5分。
3.在新安中學任教每滿一年計0.5分。
4.近三年在新安中學獲得年度考核優(yōu)秀或獲區(qū)級以上先進、區(qū)級以上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教壇新秀等稱號,計3分。(各項榮譽不重復計分,滿分3分)
5.近三年內在新安中學擔任班主任、科組長、級主任、行政職務者,每滿一學期計0.5分。(各項職務不重復計分,滿分3分)
(二)民主測評(25分)
學校組織召開黨政工團、級主任、科組長聯(lián)席會議,根據(jù)競崗教師的德、能、勤、績進行評分(以去掉三個最高分和三個最低分的方式計算平均得分)。
(三)績效考核(40分)
召開學校職務職級競聘工作考核小組會議,根據(jù)競崗教師的德、能、勤、績進行綜合考評(以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方式計算平均得分)。
(四)復議表決
召開學校職務職級競聘工作考核小組會議,根據(jù)競崗教師考評的綜合得分情況進行復議表決,確定擬聘任教師名單。
(五)公示聘任
將各職務職級擬聘任教師名單予以公示,在沒有異議或有異議經職務職級競聘工作考核小組復議后無差誤的基礎上由校長予以正式聘任。
六、特別說明
(一)本方案經學校第九屆教代會通過后實施。
(二)若本方案與上級有關規(guī)定不一致時以上級有關文件規(guī)定為準。
(三)方案中“近三年”指2009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證書的時間界限按證書指定的時間為準,證書無注明的,以證書頒發(fā)的日期為準。
(四)各類榮譽以黨委、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證書為準。
(五)本方案解釋權在學校校長室。
新安中學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自我?冃ЧべY分配方案實施以來,全校教職工積極擁護,出現(xiàn)了勤奮工作、干事創(chuàng)業(yè)的良好氛圍,極大推動了我校教育事業(yè)的科學發(fā)展。為進一步體現(xiàn)公平、公正、公開、合理分配的原則,充分發(fā)揮績效工資分配制度在促進教師發(fā)展、提高育人實效的作用,根據(jù)《關于印發(fā)〈深圳市事業(yè)單位績效工資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深紀發(fā)〔2009〕33號)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 指導思想
以_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fā)展觀為統(tǒng)領,充分發(fā)揮績效工資制度在調動教職工積極性、提高學校辦學水平中的作用,增強競爭意識,激勵教職工多創(chuàng)業(yè)績、多出成果、多做貢獻,積極推動學校的改革與發(fā)展,不斷提高學校的辦學效益。
二、基本原則
(一)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多勞多得、優(yōu)勞優(yōu)酬,將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與崗位職責、工作任務、業(yè)績貢獻緊密聯(lián)系。
(二)強化職責原則。堅持按需設崗,以崗定酬,突出崗位職責。
(三)注重績效原則。向教育一線教工與管理人員傾斜,向有突出業(yè)績的人員傾斜。
(四)嚴格考核原則。嚴格執(zhí)行考勤制度,按崗位職責對教職工進行考核,以考核結果作為確定教職工績效獎勵檔次的依據(jù)。
三、發(fā)放對象和范圍
全體在編在崗教職工。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構成
以全校在編教師財政核撥的最低獎勵性績效工資(含基層工作補貼)2700元為基數(shù),從每位在編教師財政核撥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中拿出這一基數(shù)作為全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進行再分配。全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由職務津貼、課時津貼、績效獎勵等三部分構成。
五、具體分配方法
(一)職務津貼
學校管理干部,根據(jù)擔任職務情況,每月給予相應職務津貼。
(1)校長1000元,副校長、副書記、工會主席900元。(2)中層正、副職、團委書記800元。(3)工會副主席、女工主任500元。(4)下級行政、年級主任、班主任1000元。(5)科組長400元,區(qū)教育局名師工作室專家300元,教輔后勤組長及享受科組長待遇的管理干部250元。(6)備課組長按備課組人數(shù)2人、3-4人、5-7人及8人以上分別補助150元、250元、300元和350元。學校行政、級主任、團委書記、工會正、副主席、女工主任等人員擔任多種職務,其職務津貼不累計,取最高一項,其他人員擔任多種職務其職務津貼可累計。
(二)課時津貼
平均每人每月2400元。按以下辦法計發(fā):
1.根據(jù)各教職工的具體工作折算為工作量分,再以一周的工作量分為標準計算月課時津貼。
(1) 周工作量分計算公式為:
周工作量分=備課量分+上課量分+兼職量分
(2) 月課時津貼計算公式為:
月課時津貼=(每月四周工作量分總和÷全校教職工月平均工作量分)*2400元
2.各量分的計分標準:(1)備課量分——一個教案2分。(2)上課量分——上一節(jié)課計2分(初三級有中考任務科目計2.4分,其中體育課計2.2分;高三級有高考任務科目計2.6分,文化課每班人數(shù)不足20人、體育和藝術課每班不足10人,不加權計分);語文、英語教師早讀每天計0.8分,體育教師課間操每天計0.3分,由教學處統(tǒng)一安排的學科競賽輔導每節(jié)計0.8分。(3)教輔人員及后勤服務人員每周計20分。(4)學校校長原則上按全校教職員工前20名的課時津貼平均數(shù)給予計發(fā),其他領導干部原則上按全校教職員工課時津貼的平均數(shù)給予計發(fā),兼課的行政按有關規(guī)定加計課時量分和備課量分[按上級規(guī)定每周行政兼課校長2節(jié)(36個班以上校長可不兼課)、副校長4節(jié)、正、副主任6節(jié)視為滿工作量,行政兼課量分只計備課量分和超過上述規(guī)定節(jié)數(shù)的課時量分,副書記、工會正、副主席、團委書記、女工主任和年級主任兼課量分按相應的級別參照執(zhí)行]。
3.因私事、因病請假,未能上課其課時津貼按請假的節(jié)數(shù)在當月結算時給予扣除。
4.臨時安排代課同年級同學科每節(jié)補助40元,跨年級跨學科每節(jié)補助50元。
(三)績效獎勵
績效獎勵每學期評定一次,具體金額視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結余情況而定。若有缺勤的,按《教職工考勤制度》規(guī)定扣除相應金額,直至績效獎勵扣完為止。
六、附則
1.課時津貼全年按十個月進行計發(fā),寒、暑期不發(fā)放課時津貼,只發(fā)職務津貼。
2.若有違反師德師風規(guī)定或違法亂紀行為,對學校造成嚴重負面影響者,取消績效獎勵。
3.法定產假、外派進修學習、局借調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全校平均數(shù)發(fā)放。
4.長期因病、因事請假,其獎勵性績效工資發(fā)放按上級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5.每學期末向全體教職工公布發(fā)放情況。
6.本方案自2010年10月1日起實 ……(未完,全文共45993字,當前僅顯示8272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新安中學學校管理制度匯編(248頁,17萬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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