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在**辦舉行的新聞發(fā)布會上,商務部副部長**明確表示:政府發(fā)放消費券促進內需是可行的。他還拿*和*舉例子,稱這兩個地方的消費券已經對拉動消費起到了推進作用。
金融危機風聲緊,且遠未見底,所以作為消費者個體,因預期惡化而捂緊錢袋子,是第一想法。而投資者謹慎、
銀行惜貸的情況也會出現(xiàn)。而這反過來會加劇經濟不景氣。作為國家應對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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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以免一個善政搞亂了套,反引亂象叢生。
首先,發(fā)放對象問題,有說應是困難人群的,理由是券的特點是到期不用作廢,有一定強制性,平民到手,不想爛死便出手必然,無透支之虞,只有平民的消費拉動了,才是真正拉動,而富裕人群的消費需求是剛性存在,就象廣東等地,基本上對發(fā)放消費券不感興趣,因為其民富足,無需市場提振。但反對者稱,消費券不是救濟券,“除無勞動能力者外,福利必須與工作掛鉤。”所以應實行普惠人人有份,這樣才是真正公平,且易操作,在時限很強的消費券發(fā)放上,如果之前還來上一段很大難度的“困難人群”認定工作,難免出現(xiàn)新的爭議與權力尋租問題,今年初,中國臺灣地區(qū)的消費券發(fā)放,采取的就是不排富而人人有份。
其次,會否導致新一輪地方保護浪潮高漲?姜增偉副部長對世界表態(tài):“中國不會實行buychina”(買中國貨),對國內國外的商品一視同仁,這是基于世界格局的游戲規(guī)則的負責任的表態(tài),但在國內發(fā)放消費券一事上,是任由地方各憑其
財政能力自行決定發(fā)放與否,以及發(fā)放范圍、力度,甚至可決定消費品種,比如南京的消費券叫旅游券,游覽本地指定風景區(qū)可享受優(yōu)惠,這樣的指定搭售,就有濃重的地方保護主義的影子。這樣的“各地自選動作”是否可以施行,國家當有一個指導意見,筆者擔心的是,消費券一旦有了“定點”搭售的產品,別說是對外地產品不公,且在本地也有可能擺不平而引起紛爭,而被授權定點搭售的產品及相關商家,也有可能重現(xiàn)強買 ……(未完,全文共1232字,當前僅顯示783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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