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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論法人人格否認制度之完善

發(fā)表時間:2008/6/6 21:53:01
目錄/提綱:……
一、法人人格制度的特征及其缺陷
二、我國法人人格否認制度存在的缺陷
三、完善之建議
(一)嚴格限定法人人格否認適用范圍
(二)適當列舉股東濫用法人人格的情形
一是出資不實
二是脫殼經營
三是人格混同
四是不當控制
(四)明確法人人格否認的啟動程序和舉證責任
……

  試論法人人格否認制度之完善
  【內容摘要】法人人格制度有效地防范和減少了股東的投資風險而對刺激經濟的發(fā)展起到了極大的促進作用。法人制度中股東有限責任原則,為股東濫用公司獨立人格、逃避債務提供了便利,從而增加了債權人的風險。我國現(xiàn)行法律中,對法人人格否認制度的規(guī)定較為滯后,且存在著規(guī)定過于概括、操作性不強等問題。有鑒于此,建議對這方面從適用范圍到程序啟動等作一個較為詳細的專門立法,提高其可操作性。
  【關鍵詞】法人人格否認濫用缺陷完善
  在追求公平、正義的宗旨下,商法的基本任務在于構建一個安全、公正、高效的商品交易秩序,保護商事主體的營利行為。其中,降低交易風險、保護交易安全,是商法最直接的任務。在現(xiàn)代商事活動中,公司法人是最常見的商事主體,是使用率最高的自然人獲利組織工具。嚴格公司法人制度中股東的責任,是商法維護交易安全、降低債權實現(xiàn)風險的一個重要手段。這方面最常見的法律制度就是法人人格否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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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避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和義務。從而損害了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破壞了正常的社會經濟活動秩序。為此,在法律上必須采取針對性的措施,以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交易秩序的安全,這就涉及到對現(xiàn)代公司法需要完善的一個重要原則,即在特定條件下,需對法人人格予以否認,以追究相關責任者的法律責任。
  二、我國法人人格否認制度存在的缺陷
  法人人格獨立的基礎是法人財權的獨立。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的前提,是履行使公司獨立人格成立的必要誠信義務,即遵守法人獨立財權制度。法人人格否認制度對股東遵守法人獨產財權制度的必要監(jiān)督。我國1993年出臺的《公司法》,雖然確定了現(xiàn)代企業(yè)產權制度,但沒有明確法人人格否認制度,只是最高院分別于1994年和2003年,分別就企業(yè)轉投資、企業(yè)改制中有關債務承擔作了相應的答復和規(guī)定。直到2005年《公司法》修改,才將這一制度吸收進來。
  新《公司法》第二十條規(guī)定:“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我國現(xiàn)行立法中,移植的法律制度并不少,但真正能夠在實際操作中實用的并不多,這項規(guī)定也不例外。
  首先,內容規(guī)定過于概括,缺乏必要的細化列舉,可操作性不強。例如對于什么屬于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新《公司法》并沒有說明,在司法實踐中,主要靠法官的_裁量,而我國是制定法國家,并不實行判例,使得這方面的判決缺乏統(tǒng)一標準,也增加了法官裁量的難度。
  其次,對于否認法人人格的條件限制過嚴,外延不周沿。根據(jù)新《公司法》的規(guī)定,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只有在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情況下,才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根據(jù)這個結論推導,在不嚴重的情況下,股東不需要承擔連帶責任,也就是說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在一定范圍是法律并不禁止的。
  再次,對于股東承擔連帶責任的適用范圍缺乏明確界定。對于直接承擔連帶責任,還是在公司全部財產償還債務后仍不足的情況下承擔,是承擔公司全部債務的連帶責任,還是僅限于其濫用公司獨立人格和股東有限責任而引發(fā)的債務等等,新《公司法》都沒有加以界定,增加了適用的難度。
  三、完善之建議
  法人人格否認制度是法人人格制度的必要補充,對于促進企業(yè)誠信經營、降低交易風險有著重要作用。我國立法應當在原有基礎上,對法人人格否認制度作進一步的細化和規(guī)范,提高這項制度的可操作性,并防止被濫用。具體建議如下:
  (一)嚴格限定法人人格否認適用范圍
  首先,只是針對特定法律關系對法人人格暫時地、個案的否認。也就是說法人人格否認制度的適用是在特定法律關系中,通過刺穿法人面紗,或揭開法人面紗的一角,僅將個別濫用公司法人人格的股東凸現(xiàn)出來,使其不再受法人獨立人格這一面紗的遮擋和享受股東有限責任的庇護,從而將該股東與公司視為一體,直接要求該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責任。而對于其他未濫用法人人格的股東,法人這一面紗仍然存在著,并以法人的獨立人格為屏障仍然以其對公司出資為限承擔有限責任。
  其次,股東連帶 ……(未完,全文共3620字,當前僅顯示1828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收藏《試論法人人格否認制度之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