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圓滿完成"科學規(guī)范和有效監(jiān)督縣委書記用人行為"試點工作任務,扎實推進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和制度化進程,望城縣迅速著手進行前期準備工作,在廣泛討論研究的基礎上,計劃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試點工作。
一是加強領導、落實責任。計劃成立以縣委書記為組長,縣長、縣委副書記、縣人大主任、縣政協(xié)主席和組織部長為副組長,其他常委為成員的
調研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明確縣委書記為第一責任人,組織部長為直接責任人,借鑒外省、(縣)市開展調研試點工作的經驗,結合望城實際,科學制定調研試點實施方案,出臺具體的調研試點
工作計劃,提出階段性目標,并將責任落實到人。
二是抓住關鍵、健全制度。以擴大干部選拔任用民主化為方向,緊緊圍繞干部選拔任用的關鍵環(huán)節(jié),建立健全各項
規(guī)章制度。健全完善后備干部吸納制度。出臺相關措施,進一步健全完善后備干部吸納制度,將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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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認定及責任追究制度,進一步明確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各個環(huán)節(jié)(包括推薦提名、組織考察、任用決定)的責任主體。重點就干部的推薦、提名、考察等環(huán)節(jié)健全完善相關的責任追究制度。對于后備干部及定崗推薦擬任人選的民主推薦關,明確單位主要負責人、具體分管領導為主要責任人;對于擬任人選的提名關,采取署名提名的辦法,實行"誰提名誰負責",落實相關責任;對于干部的考察關,明確干部考察組長為第一責任人,考察材料執(zhí)筆人為具體責任人,落實相關責任。
三是規(guī)范程序、嚴格把關。規(guī)范動議環(huán)節(jié)。出臺具體的規(guī)定,進一步增強干部任期意識,強化屆期觀念。對任期未滿的領導干部,原則上不交流使用;在非換屆或機構改革期間,只有當領導職數(shù)出現(xiàn)空缺、班子運行存在問題等情況時,才按照"經常考察及時微調"的機制對干部進行調整任免;在縣委書記已經明確即將調動和到任后三個月內不動議調整干部。實行"三權"分離。將干部選拔任用的提名權、考察權和決策權分離,避免"領導個人說了算"和"組織部門有偏見"的不透明做法。具體把好三關:把好干部任免的提名推薦關。提交常委會票決的擬任職人選,必須首先經過廣泛的民主推薦,由基層單位根據工作需要,按程序進行推薦,確定的提名候選人必須是得推薦票靠前的推薦對象,確保挑選出來的人選具有良好的群眾基礎?h委書記和其他縣級領導可以署名推薦人選。對領導干部署名推薦的人選,組織部要進行認真審核,并按規(guī)定程序進行民主推薦,得票數(shù)較高的,方可列為考察對象;得票數(shù)較低的,不列為考察對象。達不到推薦要求的人選,一年內不再次列入考察對象和提名人選;把好干部綜合考察關。成立專門的干部考察領導小組,從組織、紀檢、監(jiān)察、審計等部門抽調優(yōu)秀干部,建立相對專業(yè)的干部考察隊伍,對通過群眾民主推薦或縣委領導署名推薦進入考察圈的人選,不簡單地"以票取人",嚴格按照規(guī)定程序進行全面考察,準確掌握其德、能、勤、績、廉和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等各方面情況,努力避免考察失真失實;考察結束后,組織部門要對提名對象進行充分醞釀溝通,廣泛征求執(zhí)紀執(zhí)法部門、分管領導、主管領導和相關部門、干部群眾的意見,最后由組織部部務會形成正式的擬任免方案,經書記會議同意后,連同推薦、考察情況一并呈報常委會;把好干部任免集體決策關。規(guī)范干部任免決策程序。常委會討論干部時,在組織部門充分介紹崗位要求和擬任人選情況的基礎上,先由其他常委充分發(fā)表自己對擬任人選的意見,縣委書記綜合常委們的意見后再作
發(fā)言,最后進行集體表決,形成干部任免決定。干部的任免決策實行電子票決。每個縣委常委一人一票,以按電子表決器(無記名)的方式對任免人選逐一作出"贊成"、"反對"或"棄權"的選擇,電子表決器當場計票,當場公布結果。對鄉(xiāng)鎮(zhèn)和縣直單位黨政一把手的任免決策,計劃試行全委會電子票決制,并保證所有縣委委員一人一票,集體決策,擴大決策的民主程度。夯實基礎工作。建全完善干部檔案信息庫,建立干部學習培訓檔案和干部實績檔案,完善干部聲像資料信息;抓好抓實后備干部隊伍的管理,提高后備干部隊伍的整體素質。
四是大膽探索、有效監(jiān)督。接受上級監(jiān)督。為確保用人行為的 ……(未完,全文共2632字,當前僅顯示1673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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