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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我國儲蓄利息稅的研究

發(fā)表時間:2007/7/19 20:23:32


  據央行數據顯示,今年1月份全國居民儲蓄存款增加2683億元,比上年同期少增2924億元,增幅比上年12月末下降3.5個百分點,比上年同期低8.6個百分點。又有資料表明,從去年2月至9月居民儲蓄與上一年同期相比下滑趨勢日益明顯,一直到去年10月,受央行加息影響才出現回升。居民儲蓄存款利率過低,與持續(xù)上場的物價指數相比,加上銀行代扣20%的利息稅,過低的利率早已成為負利率。居民儲蓄持續(xù)下滑,必然導致民間資金“體外循環(huán)”,亦可引發(fā)金融風險。為此,筆者提出一個論點:如果利率不動的話,利息稅是否已走到了十字路口。何去何從?現在是到了理性決斷、改革利息稅的時候了。
  我國利息稅歷史的簡要回放
  何謂利息稅?利息稅全稱為“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主要指對個人在中國境內存儲人民幣、外幣取得的利息所得征收的個人所得稅。早在1950年我國就頒布了《利息所得稅條例》,規(guī)定對儲蓄存款征收利息稅。但因為當時我國人均收入較低,征收利息稅沒有實質意義,1959年也就停征了利息稅。到了1980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個人所得稅法》和1993年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再次把利息所得列為征稅項目。但均因當時個人儲蓄存款數額較小等因素,再次免征利息稅。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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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場撈錢,而現行這種“一刀切”的20%稅率,真正受到影響的是這些存銀行的人。因為我國居民儲蓄存款市場上中低收入者是主體,他們儲蓄存款主要是用來培育下一代和自己養(yǎng)老,對即時消費是可省則省,提前消費更是可望不可及。也就是說,對于大多數居民不會因為征收利息稅了改變存款意愿而去消費、或投資到股市、債券上去。無論是數據驗證還是儲戶心態(tài)剖析,都說明國家企圖通過征收利息稅來拉動居民消費、儲蓄分流是不現實的,難以達到初衷目的。事實上,國家征收利息稅后,居民只是調整了結構,更傾向于活期和短期存款,長期存款不再受寵。且不說這里隱藏著對廣大中低收入儲戶利息受損造成的不公,對于銀行來說,還會導致存貸款結構不合理和潛在金融風險。另外,20%一刀切的利息稅,既沒有采用世界各國通行個人所得稅收的優(yōu)惠原則,也沒有采取累進稅率的規(guī)則,使稅收征收失去了調節(jié)個人所得財富再分配的功能,既沒有體現公平更不能保護弱勢者,這與中央倡導的“以人為本”格格不入?傊,5年多來征收利息稅的實施效果表明,征收利息稅與政府初衷背道而馳,確實存在著諸多的不合理。如果說當時在通貨緊縮的狀況下,國家希望通過開征利息稅把居民存款“趕”到消費市場上去,有積極意義的話,那么近年來出現的是的,投資大幅度增長、消費品零售總額和居民消費價格指數都上漲的勢頭,以2004年為例,居民消費價格指數上漲3.9%,比2003年加快2.7個百分點。工業(yè)企業(yè)原材料、燃料、動力購進價格同比上漲11.4%,工業(yè)品出廠價格同比上漲6.1%,兩者之差為5.3個百分點,企業(yè)盈得空間縮小。進口價格指數攀升較快,漲幅創(chuàng)近3年新高。據央行去年第四季度貨幣政策執(zhí)行報告分析認為,2005年物價上漲因素依然存在,通貨膨脹壓力還未根本緩解。在這種新經濟形勢下,再沿襲原先的利息稅,意義已經不大。經濟形勢變,政策也相應變,改革利息稅已成為不可回避的當務之急。
  改革利息稅宗旨、原則及模式選擇
  去年我國財政收入達2.63萬億元,增長21.4%,其中儲蓄利息稅只有320多億元,僅占全部財政收入的1.28%。國家財政收入的根本好轉,也為改革儲蓄利息稅提供了良好的時機。
  我以為改革利息稅的宗旨應體現兩方面的思想:首先是體現“以人為本”的思想。_總書記2月21日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體學習時強調指出:“要堅持把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黨和國家一切工作的根本出發(fā)點和落腳點,進一步增強決策的科學性、全面性、系統(tǒng)性、善于正確反映和兼顧不同方面的利益,努力使全體人民共享改革發(fā)展成果,朝著共同富裕的方向不斷前進!备母锢⒍愓叩某雠_,一定要通過調節(jié)社會收入再分配,有利于促進共同富裕。再是體現“和諧社會”的思想。_同時還指出:“要加強對社會利益關系發(fā)展變化的調查研究,深入認識和分析我國社會利益結構、利益關系等方面情況的發(fā)展變化和發(fā)展趨勢,以利于完善政策措施,更好地統(tǒng)籌各方面的利益關系和利益要求!睋司,利息稅改革政策出臺,特別要注意有利于保護中低收入水平的儲戶和弱勢_儲戶的利益。真正讓利息稅起到調節(jié)_、促進社會公平的作用。
  改革利息稅的原則,總的來說應當堅持個人所得稅稅收基本法則的稅負公平原則、累進稅率原則、弱勢_儲戶優(yōu)惠的原則。按此原則,必須盡快改變目前我國實行的一成不變的20%一刀切的稅率,創(chuàng)造條件采取累進稅率,與國際接軌。巨富者與維持生計者一樣的稅率,怎能起到調節(jié)社會財富再分配的功能。巨富者多稅、欠富者寡稅,天經地義。否則,征收利息稅,既起不到初衷作用,還會導致利率的缺口增大,中低收入儲戶消費能力降低,最終影響消費、影響經濟發(fā)展。
  針對我國現行利息稅的不合理情況,改革利息稅勢在必行。改革利息稅不是簡單的取消利息稅,但是在改革方案尚未成熟之前,針對目前負利率缺口不斷加大的現實,我主張先暫時停征利息稅。我國在上世紀五十年代、八十年代、九十年代初期雖然早就提出要征收利息稅,但均因人均收入低、個人儲蓄額度較小,沒有實質意義則停征。正是這些正確的停征決策,有效保護了儲戶的利益,激發(fā)了愛國儲蓄熱情,有力地支援了國家建設。暫時停征利息稅,正像我國曾實行的三年期以上儲蓄保值時,根據物價指數不同或給予貼補率或取消貼補率一樣,是政府隨時可運用的一種市場經濟行為,是對儲戶利益高度負責的明智的選擇。從目前我國的實際情況看,暫時停征利息稅,可以喚回居民儲蓄的吸引國,無疑也能在一定程 ……(未完,全文共4663字,當前僅顯示2355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收藏《關于我國儲蓄利息稅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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