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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學理論的起點與"珠峰"--簡述"秘書"的定義

發(fā)表時間:2006/8/13 11:45:00


  什么是"秘書"?世界各國迄無一致定義,因為各有各的國情。定義不清,必然各說各的。所以,它既是秘書學理論研究的起點,又是秘書學理論體系研究中的珠穆朗瑪峰。
  一、國外的定義
  1.西方發(fā)達國家的定義。國際職業(yè)秘書組織(英文全稱:professionalsecretariesinternational)是以歐美等發(fā)達國家為主的跨國秘書組織,它給秘書所下的定義是:"具有熟練的辦公室工作能力,不需上級敦促即能主動負責、積極進取、干練果斷、能在授權范圍作正確決定的經理助手。
  2.原蘇聯(lián)的定義。認為:"秘書是一項普通的職業(yè),其職能主要為機關提供稱作秘書的輔助性、事務性和信息性的服務。"這主要指機關秘書,因為私人秘書不是主體,它強調的是全面輔助領導與為領導服務的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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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秘書學概論》(內部版)中說:"秘書是一種職務的名稱……是在國家_單位、事業(yè)和企業(yè)單位中,協(xié)助領導綜合情況,研究方針政策,密切各方面的關系,辦理文書、檔案、人民群眾來信及其他日常行政事務的人員,也是一種職稱。"提出了研究政策問題是正確的,但"職稱"只是一種設想。
  3.1983年張金安、常崇宜在《秘書學概論》中認為:"秘書是一種職務、也應當是一種職稱","是領導的耳目、助手和參謀。"當時"信息"一詞尚未流行,"耳目"實際上指這個意思;另外這是第一次明確提出了"參謀"問題。但"職稱"之說是不確的。
  4.1986年張家儀在《秘書》雜志上撰文認為:"秘書是身處領導機構或附著個人,撰制掌管文書,輔助決策,并處理日常事務的服務人員。"并認為"秘書從事的工作也就是秘書職業(yè),秘書職業(yè)也就是服務性的,所以秘書決不是一種職務而是一種職業(yè)。"
  上述秘書的"近身"特點(即"身處領導機構")是1985年底李欣在武漢提出的;輔助性是上海樓宇生強調的秘書的本質屬性;社會職業(yè)化是常崇宜1983年在《秘書學概論》中提出的。張家儀概括較好,反映了秘書學研究的深度。但"附著個人"的提法不準確,講"秘書決不是一種職務"也嫌絕對化。
  5.1987年常崇宜在《現(xiàn)代秘書工作》一書中認為,"秘書是一種職務名稱,也是一種社會職業(yè)。是領導機關首腦或特定領導人員的助手。各種秘書的具體助手作用各不相同,但都是通過輔助領導,直接為領導服務去體現(xiàn)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
  這是試圖對公務與私人秘書、各行業(yè)、層次、工種秘書作出的廣義定義,其中的"特定領導人員"包括了私人秘書的領導者,正由于是廣義,文字概括不精練。
  6.1987年劉祖遂、王守福在《通用秘書學》中認為:"秘書是社會職務的名稱之一,是為領導中樞和領導者提供綜合性、輔助性服務的公務人員。"這里明確指出"公務人員",是一種狹義的定義。
  7.1989年董繼超在《公務秘書學》中認為;"所謂秘書,就是掌管文書并直接輔助上司全面處理事務的人員。"這里用了"所謂"二字,并沿用了論述秘書活動方式的辦法,以及強調了"事務"而未提"參謀",反映了定義的難度。
  此外,筆者所見到的我國秘書界著名學者李欣、王千弓、翁世榮等在他們的論著中,都沒有直接探討定義問題。1990年袁維園主編的《秘書學》也只講到秘書"是廣泛的社會職業(yè)之一",是"一種行政職務"。
  歸納起來,各家說法中涉及的有四個問題:(l)我國秘書是一種職務名稱,還是一種社會職業(yè),或者二者兼有?(2)我國秘書的主要職能作用是助手,還是參謀,或者二者兼有,又如何準確表達?(3)對秘書下定義時應主指狹義的辦公廳室中的秘書,還是應包括廣義的如研究室、信訪局、b_m局、檔案局等與辦公廳室獨立平行的機構、甚至業(yè)務科室中從事秘 ……(未完,全文共2385字,當前僅顯示1516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收藏《秘書學理論的起點與"珠峰"--簡述"秘書"的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