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guī)范過錯責任的追究,加強內部監(jiān)督管理,提高執(zhí)法水平,促進依法行政,依法理財,根據(jù)《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財政法律法規(guī),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過錯責任的追究,應堅持責任自負、區(qū)別對待、實事求是、有錯必究的原則。
第三條對過錯責任的追究,一般采取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方式,對嚴重的過錯責任,從重處罰。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于本機關及下屬單位。
第二章過錯的界定
第五條本制度所指的過錯責任,是指在執(zhí)行公務和辦理業(yè)務過程中,由于徇私徇情,吃請受賄,玩忽職守,業(yè)務素質差或其他原因造成應當追究的錯誤責任。
第六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屬過錯責任,應予追究:
。1)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
(2)違反法律、法規(guī)程序的;
。3)利用職權造成錯誤責任的;
。4)超越職權造成錯誤責任的;
。5)接受說情、吃請、受賄造成錯誤責任的;
(6)不負責任、不深入調查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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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條因徇私徇情、吃請受賄造成過錯責任的,根據(jù)不同情況給予以下處罰和追究:
。1)形成輕微過錯的,扣發(fā)1個月基本工資,或給予一定數(shù)額的罰款處理,并取消當年的評模資格;
。2)造成一般過錯責任的,扣發(fā)1-2個月基本工資,責成寫出書面檢查,在一定范圍內通報批評;
。3)造成嚴重過錯責任的,在給予相應黨紀處分的同時,扣發(fā)1-5個月基本工資,延期一至兩年晉級晉職,直至免去現(xiàn)任職務,降級降職。
第十三條對于玩忽職守造成過錯責任的,根據(jù)不同的情況給予以下追究和處罰:
。1)形成輕微過錯的,寫出書面檢查,通報批評;
。2)造成一般過錯責任的,扣發(fā)1-2個月基本工資通報批評;
。3)造成嚴重過錯責任的,在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的同時,扣發(fā)1-3個月基本工資,延期晉級晉職,直至免去現(xiàn)職,降級降職。
第十四條對于因業(yè)務素質差或其他方面的原因,而造成過錯責任的,除根據(jù)情況給予以下處罰外,要限期提高業(yè)務素質,對超期未提高素質又形成過錯責任,從重追究:
。1)形成輕微過錯責任的,責成寫出書面檢查,進行批評教育;
(2)造成一般過錯責任的,責成寫出書面檢查,在一定范圍內通報批評,扣發(fā)1個月基本工資;
。3)造成嚴重過錯責任的,除給予相應黨紀政紀處分外,同時扣發(fā)1-3個月基本工資,或者延期晉職晉級,直至降職降級。
第十五條造成過錯責任情節(jié)惡劣、后果嚴重的,符合《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予以治安處罰或勞動教養(yǎng),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六條因過錯責任給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造成損失的,應予全部或部分賠償。
第六章過錯責任的發(fā)現(xiàn)途徑
第十七條過錯責任追究,通過以下途徑發(fā)現(xiàn):
。1)通過當事人的申訴;
。2)通過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xié)、紀檢或其他部門批轉的案件;
。3)通過群眾來信來訪反映;
(4)通過執(zhí)法檢查發(fā)現(xiàn);
。5)其他發(fā)現(xiàn)形式。
第七章過錯責任制的組織領導及職責
第十八條財政局成立過錯責任追究領導組,成員如下:
組長:李寶珠
成員:楊文英薛建中陳商珠梁明學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會計監(jiān)察股。
主任:陳商珠(兼)
成員:劉紅菊張美萍馬新勇
第十九條過錯責任追究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1)負責并組織對過錯責任案件的調查;
(2)確認過錯的性質和責任,提出處理意見;
(3)受理錯案責任者的申訴。
第二十條對過錯責任的追究,由過錯責任追究辦公室提出意見,交過錯責任追究領導組研究,按程序進行,由過錯責任追究辦公室等部門負責具體實施。自確認過錯責任之日起,責任追究一般在1個月內完成,過錯責任追究從被確認之日起實施。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如與上級有關規(guī)定相抵觸,以上級規(guī)定為準。
辦公室執(zhí)法過錯追償
1、在負責文件收發(fā)、整理、歸檔過程中,違反《b_m法》規(guī)定,發(fā)現(xiàn)x_m現(xiàn)象,情節(jié)較輕者,追償本人1-3個月基本工資,并調整工作崗位;造成重大損失,送交司法部門處理。
2、未經局領導同意,擅自使用公章出具證明,提供經費提保造成經濟損失,追償本人1-5個月基本工資,并調整工作崗位;情節(jié)嚴重者,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3、由于工作失誤,造成財務管理混亂,財務不清的,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違反規(guī)定報銷、胡支亂花、貪污挪用公款情節(jié)嚴重者,送交司法部門處理。
預算股執(zhí)法過錯追償
1、預算收支旬報、月報、年報不按規(guī)定內容、期限上報和報表數(shù)字不真實、不準確的,對責任人批評教育,三次以上者扣發(fā)責任人1-3個月基本工資。
2、不按照 ……(未完,全文共5689字,當前僅顯示1998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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