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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法治的多維視角

發(fā)表時間:2006/2/19 15:07:24


  方略觀。法治作為一種_方略,意味著國家的治理主要依據(jù)法律來進行,社會的整合主要由法律來實現(xiàn)。法治是與人治對立而言的,對此_主席有一段精辟的論述:“依法_,就是廣大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規(guī)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使社會主義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痹跉v史上曾出現(xiàn)過禮治、德治、黨治等多種管理國家的模式,但都是專制制度的產物,與人治是一脈相承的。只有法治是民主政治的產物。在_方略上,法治是否應與德治相結合呢?筆者認為,既然作為_模式的一種選擇,我們應當持慎重態(tài)度,并且只能堅持一個標準,要么是法治,要么是德治。在歷史上,曾經出現(xiàn)過“禮法并用”、“德主刑輔”的_主張,但因“刑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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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應的是,司法者(法官)完全獨立,唯法為上,將法律視為自己的唯一上級,只服從法律執(zhí)法者在執(zhí)法上,貫徹“有法必依,執(zhí)法必嚴”,秉公執(zhí)法,不徇私情;社會公眾要自覺遵守法律,奉法律為“圣經”,絕不干違法的事情。然而,我國的現(xiàn)實情況卻是,法官在辦案時,往往不能獨立,喜歡聽從庭長、院長等所謂“上級”意見,有時,基層法官對案件拿不定主意時,往往請示上一級法院,以上級法院意見結案,這樣等同于變相減少了審級,剝奪了當事人的上訴權。其實,不同級別法官、法院之間只有監(jiān)督與被監(jiān)督的關系,不存在領導與被領導的關系,他們都共同服從一個上級“法律”。對于法律至上性問題,筆者還想到,前不久議論得沸沸揚揚的總理為民工討工資一事,可謂讓人歡喜讓人憂,喜的是,總理關心民工疾苦,體現(xiàn)了中央領導的拳拳愛民之心。憂的是,法律的至上性、權威性顯得是那么的蒼白無力,為何老板們敢膽大包天冒違法的風險呢(違反了勞動法)?原因就在于法律在他們心中沒有多少地位。為何民工們不愿意將老板們告上法院呢?原因就在于他們認為,法律對于他們這樣的“弱者”來說,起不了多少作用。當然也的確存在個別先進者勇敢者曾拿起法律武器抗爭過,但法律的至上性沒有得到很好體現(xiàn)罷了。在法治口號滿天飛的當代中國,法律竟不如一句行政命令(總理的一句話)威力大,難道不值得我們深思嗎?
  程序觀。西方有一句格言:“沒有程序就沒有正義”,這說明洋人注重程序。而中國有一句格言:“好貓歹貓,捉到老鼠就是好貓”,這表明國人很看重結果。二句格言映射在法治思維上的區(qū)別就是洋人重視程序法,國人重視實體法。洋人認為,如果程序不公正,即使結果很公正,也會讓人懷疑結果的公正性。這里舉“兩人分一個蘋果”的經典例子,怎樣分才公平呢?答案是切蘋果的人后選蘋果。如果讓先切蘋果的人先選蘋果,即使他是孔融第二,自愿選擇了較小的一半,也會使得另一人有“吃虧”的感覺。再如中國人分房子,先是工齡加分,再是職務加分,最后排出名次,確定分房順序(當然,這種分房辦法并不涉及法律問題,筆者純粹從程序角度看此辦法)。請問:加分因素和加分標準是如何確定的?為何學歷不加分?工作先進不加分?……。由于這種分房辦法帶有“官本位”和“論資排輩”的因素,因此這種分房程序難免讓多數(shù)人覺得不公正。相反,日本人分安居房則采取抓鬮的辦法確定分房順序,結果分到比較差的樓層的人也覺得很公正,因為,他們覺得人人都有分好樓層的機會,只不過沒有抓住罷了。正如馬克思所說:“程序是法律制度的生命形式”。失去了程序,法律就失去了生命!胺ㄖ卧瓌t要求人們必須通過合法的程序來獲得個案處理的實體合法結果,因此,從法律的角度來思考問題,就應當強調程序的前提性地位,這意味著違反法定程序的行為和主張,即使符合實體法的規(guī)定,也將被否決!雹谠诜ㄖ紊,我們要實體正義,更要程序正義。
  權利義務觀。任何法律關系,其內容都是權利和義務。以 ……(未完,全文共3058字,當前僅顯示1545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收藏《談法治的多維視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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