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六年三月召開的八屆人大四次會議明確提出了“依法_,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的構想;而在黨的十五大則更加明確的指出了“依法_,建設社會主義法_家”的偉大目標。一時間,許多專家學者紛紛對依法_問題展開了激烈的討論。筆者認為依法_首先應該是依憲_!耙缿梍就是充分地正確地實施憲法,使憲法真正成為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社會團體、各企事業(yè)組織的根本的活動準則!雹賾椃ā耙(guī)定了國家的根本任務和根本制度,是國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②它是其他法律制度的基礎,是依法_的根本和首要內容,離開了它,依法_就會摸不著方向。而依憲行政則是依憲_的最重要的一個內容,是依法_的靈魂和精髓所在。
依憲行政,就是說國家行政機關其他行政公務組織和行政公務人員在行使行_力、管理行政事務以及組織行政工作時,必須依照憲法的條文和精神來辦。其所強調的是作為行政主體和行政行為人的行政行為的合憲性準則。這里所講的行政主體是一種組織,即國家行政機關、其他行政公務組織和行政公務人員。依憲行政作為政府治理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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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憲法,就必然要求依憲行政。依憲行政必然有利于憲法的“母法”地位具體貫徹于其他法律部門之中,從而確保其他法律不違背憲法!斑`背憲法的法律是無效的!
其他法律的立法必須依據于憲法。沒有憲法作立法依據,其他法律的立法就無從談起。立法即法的創(chuàng)制,它是指有法的創(chuàng)制權的國家機關或經過授權的國家機關在法律規(guī)定的職權范圍內,依照法定程序制定補充修改和廢止法律和其他規(guī)范性法律文件以及認可法律的一項專門活動。我國的行政機關依照其法定職權和程序,可以進行制定行政法規(guī)和
規(guī)章制度的活動,即行政立法活動。行政立法制定的行政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都必須以憲法為依據,以確保他們的合憲性,以致于能夠在社會生活中具體實行。依憲行政是以憲法為理論依據,他的推行必然有利于行政機關明確憲法在行政方面的具體規(guī)定和體現的精神,可以使行政立法者了解到憲法是其他法律的理論基礎,從而形成對憲法全面而又客觀的認識。
憲法是一切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以及公民的最高行為準則。正如韓大元教授所講:“憲法不僅在法律體系中處于最高的地位,而在人類生活的一切領域具有優(yōu)先性與普遍的約束力,是人類生存的最高準則!蔽覈鳛樾姓黧w的國家行政機關其他行政公務組織和行政公務人員分別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以及公民的一部分,也就是說在行政問題中,一切行政機關、其他行政公務組織和行政公務人員都必須以憲法為最高行為準則,他們的活動都必須圍繞“憲法”展開并從憲法的規(guī)定中尋找妥當性的基礎,“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由此,筆者從中的出一個結論:行政主體和行政行為人的行為的合憲性要求使依憲行政成為了必然。
二、結合行政實際,對關于如何推進依憲行政的憲法學理論分析
。ㄒ唬﹫(zhí)法首先要執(zhí)行憲法的規(guī)定,在執(zhí)法中體現憲法的精神,這是推進依憲行政的首要條件和前提。
法的生命在于運作,法的價值在其運作中才能夠得以實現。法的運作包含著兩方面的內容,即法的創(chuàng)制和實施。而執(zhí)法便是法的實施的重要內容和核心部分。國家制定的各項法律文件都需要拿到社會生活中去貫徹、執(zhí)行,否則這些法律文件將成為一紙空文,失去他們原有的地位與效力。作為國家根本大法的憲法當然也不例外。
現在,在我國,由于受市場機制、利益多元化、競爭原則、改革開放等的沖擊,地區(qū)化、區(qū)域化以及多形式化的行政觀念占據了執(zhí)法系統(tǒng)的主導地位,各項法律文件的統(tǒng)一貫徹實施的觀念被沖淡,即執(zhí)法的統(tǒng)一性被忽視,從而導致了行_的分散化以及行_與法治原則的嚴重脫節(jié),這不可避免的會產生行_的濫用及盲目使用。而憲法作為我國的根本大法,規(guī)定了我國在政治、經濟、文化、教育、軍事、外交和民族各方面工作的基本方針和政策,是其他法律的制定的基礎與靈魂,具有各種法律制度的綱領性。執(zhí)法過程中,首先執(zhí)行憲法的規(guī)定,貫徹實施憲法的條文,可以使行政機關、其他行政公務組織和行政公務人員在行使其職權時達到統(tǒng)一,形成對行_的統(tǒng)一認識,從而有效的制止政出多門、行政決策沒有前后的連貫性、行政執(zhí)法中出現此一標準彼一標準的“標準漫天飛”狀態(tài)以及行政管理的對象的難以適從等行_的分散化和行政弊端。也可以這樣說,憲法以其高度的法律統(tǒng)一性使執(zhí)法機關及執(zhí)法人員在思想和行為上達到一種恒變狀態(tài),從而達到執(zhí)法的統(tǒng)一性。從另一個方面講,憲法是“一種根本規(guī)范,提供實定法合理性的依據,在法律秩序中居于最高地位,表明實定法創(chuàng)始的出發(fā)點”。因而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所制定的各項行政法律制度所依據必須是憲法條文,它們都不得與憲法相抵觸,都必須體現憲法的精神。從這個角度看,在執(zhí)法中首先執(zhí)行憲法的規(guī)定,體現了行政法治自身發(fā)展的要求,同時也極有利于行政組織法、行政程序法和監(jiān)督程序法等行政法整體框架的建立,使各項具體行政法規(guī)、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從而充實和推進依憲行政,并完善依憲_和依法_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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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的憲法教育,提高憲法意識和示范作用,這是加快推進依憲行 ……(未完,全文共4155字,當前僅顯示2099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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