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以用權”專題研討發(fā)言提綱
(2015年10月25日)
“三嚴三實”涉及修身、律己、用權和做人、謀事、創(chuàng)業(yè),這六個方面相輔相成,嚴與實的要求緊密聯(lián)系。落實“三嚴三實”要求,“嚴以用權”是個關鍵,它直指領導干部作風的核心。如何對待權力,怎么使用權力,可以說是衡量一個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標準。我們嚴以修身、嚴于律己,主要還是為了用好權,為了讓領導干部自覺做到規(guī)范用權、為民用權、廉潔用權。就組織部門而言,常常被干部群眾視為“權力部門”,社會上就流傳著“靠近組織部,年年有進步”的說法,組工干部也常常被大家“高看一眼,抬舉一點”,可以說組織部門和組工干部存在著用權不嚴的風險。所以,組織部門和組工干部,尤其是組織部長要帶頭堅持秉公用權,讓嚴以用權常態(tài)化。我覺得重點要要抓好以下三個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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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價值的滿足感、出人頭地的榮耀感、謀取私利的便利感,它更多的是一份責任和約束,領導干部一定敬畏權力,要做到嚴于律己,明底線、知紅線,自覺把控好權力的邊界,要讓權力在制度的籠子里依規(guī)合法的運行。
第四,要明白用權不嚴的危害。嚴以用權,相對的就是用權不嚴。眾所周知,權力是一把雙刃劍,正確行使權力,掌權為公、用權為民,則群眾喜、個人榮、事業(yè)興;錯誤行使權力,甚至濫用權力,掌權為己、用權于私,則群眾怨、聲名敗、事業(yè)損。領導干部如果不能做到“嚴以用權”,必將走上錯誤的道路,甚至是萬劫不復。正如網上流傳的一句話:用權任性一陣子,必將害苦一家子;人生辛苦一輩子,最終一無所有進籠子。
二、嚴格擺正“嚴以用權”的正確航向
嚴以用權,并不是禁錮權力的正確行使,領導干部不能因為用權標準嚴格了,就產生了為官不易、甚至是為官不為的懶政現(xiàn)象,而應該正確用權,奮發(fā)有為。
第一,要秉公用權。習近平總書記在中紀委十八屆三中全會上講:“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亂花;公權為民,一絲一毫都不能私用。”正確處理權力的公與私,秉公用權、廉潔從政,是領導干部應該具備的基本素質。領導干部手中掌握著權力,掌管著公共資源,公私分明、秉公用權,是起碼的政治道德和為政操守;以權謀私、損公肥私,既為老百姓所不容,也難逃黨紀國法的制裁。只有把握好公與私的界限,堅持克己奉公、秉公用權、公私分明,才能把群眾的根本利益維護好、實現(xiàn)好、發(fā)展好。
第二,要民主用權。民主集中制是我們黨的根本組織制度和領導制度。領導干部作為決策者,個人的能力是有限的,不可能任何方面都熟悉、都了解、都精通,做到萬事周全。在作決策的時候,搞“一言堂”“拍腦袋”,就可能做出錯誤的決策,導致不可預期的后果。實踐證明,很多領導干部出事,就出在不按民主集中制辦事上。在全面從嚴治黨的新形勢下,領導干部必須要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切實發(fā)揚黨內民主,堅持正確集中,這對領導干部而言,不僅是工作方法問題,更是執(zhí)政能力、執(zhí)政水平和黨性修養(yǎng)的體現(xiàn)。
第三,要依法用權。權力的邊界就是法制,權力運行要遵循法律的軌跡,按規(guī)則、按制度行使權力!胺o授權不可為”,任何級別的領導干部都沒有法外之權。領導干部要堅持依法行政、依法用權。黨員干部,要帶頭,學法、懂法、守法、執(zhí)法,做遵紀守法的表率,在不斷強化法律意識的過程中,用法律建立秩序、規(guī)范秩序、完善秩序、整頓秩序。只有依法辦事,守好法律這個底線,才算是把權力關進了籠子里,才能讓權力造福人民。
第四,要陽光用權。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領導干部必須堅持在陽光下用權,適應在陽光下用權,學會在陽光下用權,自覺接受群眾監(jiān)督,不搞暗箱操作,以公開促公平,以便民促親民。只有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違法亂紀、權力尋租等行為才會無處藏身。同時,要嚴格落實好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jiān)督權,使人民群眾敢于監(jiān)督, ……(未完,全文共3027字,當前僅顯示1529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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