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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yǎng)老保險局開展“四治”專項整治活動四項制度

發(fā)表時間:2012/12/27 9:06:45
目錄/提綱:……
(一)黨管干部原則
(二)任人唯賢、德才兼?zhèn)湓瓌t
(三)群眾公認、注重實績原則
(四)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
(五)民主集中制原則
(六)依法辦事原則
(一)提任副處級領導職務的,一般要在科級正職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二)提任科級職務的,一般要在副科職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三)提任副科級職務的,一般要在科員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四)一般應具有大學?埔陨衔幕潭
(五)身體健康
(一)不準以領導圈閱或其它形式,代替黨組織集體討論決定干部任免
(二)不準臨時動議決定干部任免
(三)不準個人決定干部任免,個人不能改變黨組織集體討論干部的決定
(四)不準拒不執(zhí)行上級派進、調出或調動、交流領導干部的決定
(五)不準要求提拔本人配偶、子女及其他親屬,或指令提拔身邊工作人員
(六)不準泄露醞釀討論干部任免情況
(七)不準在工作調動、機構變動時突擊提拔干部
(八)不準在選拔干部中進行違反黨紀黨規(guī)規(guī)定的活動
(九)不準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隱瞞或歪曲事實真相
(十)不準在干部選拔作用工作中封官許愿、打擊報復、營私舞弊
(三)建立民主評議領導干部制度
1、德
2、能
3、勤
4、績
5、廉
(一)測評預告
(二)公開述職
(三)組織測評
(四)征詢談話
(五)綜合分析
(一)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公道正派
(二)熟悉或了解組織人事工作……
養(yǎng)老保險局開展“四治”專項整治活動四項制度

目 錄
1.沈河社保分局選拔任用干部制度………………………………2
2.沈河社保分局領導反向測評制度(試行)……………………8
3.沈河社保分局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12
4.沈河社保分局干部分類管理辦法………………………………18


沈河社會養(yǎng)老和工傷保險管理分局
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干部隊伍管理,建立科學規(guī)范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制度,有利于優(yōu)秀人才,尤其是德才兼?zhèn)淙瞬琶摲f而出的選人用人機制,參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章程》和沈陽市社會養(yǎng)老和工傷保險管理局關于選拔任用干部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分局實際,制定制度。
第二條 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干部,必須堅持下列原則:
 。ㄒ唬h管干部原則;
  (二)任人唯賢、德才兼?zhèn)湓瓌t;
  (三)群眾公認、注重實績原則;
  (四)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
 。ㄎ澹┟裰骷兄圃瓌t;
 。┮婪ㄞk事原則。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于沈河社會養(yǎng)老和工傷保險管理分局在職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的選拔任用
第四條 選拔任用干部堅持的條件
第二章 選拔任用條件
第五條 選拔任用干部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具有履行職責所需要的馬列主義、_思想、_理論和政策水平,善于運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
……(新文秘網http://jey722.cn省略972字,正式會員可完整閱讀)…… 
部成員醞釀。醞釀情況應及時收集,并全面、準確地反饋辦黨支部書記。黨支部書記根據(jù)醞釀結果,了解情況,征求意見。確定初步意見,視情況召開黨組會議。
第十條 討論決定。在召開會議前,對擬任免人員填寫《干部任免表》,正式召開會議。會議討論決定干部任免事項,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到會。到會成員對任免事項,應當發(fā)表同意、不同意或緩議等明確意見。黨組會程序是:
(1)由人事部門負責人介紹對推薦干部人選的民意測驗票數(shù)、考察情況和集團審核意見;
(2)參加會議人員進行討論;
(3)以會議應到會人員過半數(shù)同意形成決定;
(4)對作出任免決定的干部,由黨支部指定專人同本人談話;
(5)辦理行文和任免手續(xù),并將任免職文件報送市局。
第四章 嚴格遵守工作紀律
第十一條 選拔任免工作要嚴格遵守以下工作紀律:
(一)不準以領導圈閱或其它形式,代替黨組織集體討論決定干部任免。
(二)不準臨時動議決定干部任免。
(三)不準個人決定干部任免,個人不能改變黨組織集體討論干部的決定。
(四)不準拒不執(zhí)行上級派進、調出或調動、交流領導干部的決定。
(五)不準要求提拔本人配偶、子女及其他親屬,或指令提拔身邊工作人員。
(六)不準泄露醞釀討論干部任免情況。
(七)不準在工作調動、機構變動時突擊提拔干部。
(八)不準在選拔干部中進行違反黨紀黨規(guī)規(guī)定的活動。
(九)不準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隱瞞或歪曲事實真相。
(十)不準在干部選拔作用工作中封官許愿、打擊報復、營私舞弊。
(十一)不準超過上級部門核定的領導職數(shù)選配干部。
第五章 檢查監(jiān)督
第十二條 選拔任免工作全部程序接受組織及群眾監(jiān)督:
(一)黨員、干部、群眾發(fā)現(xiàn)選拔任用領導干部工作中有違紀行為,應向黨支部和紀檢組檢舉、申訴。
(二)群眾對領導干部的不良反映和組織上掌握的其它問題,視情況給予誡勉談話、警告的懲誡。
(三)建立民主評議領導干部制度。結合年終考核工作,對處、科級干部每年進行一次民主推薦和民主評議,獎優(yōu)罰劣,促進各級領導干部成長。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本制度與法律、法規(guī)和上級規(guī)定相抵觸時,以法律和上級規(guī)定為準。
第十四條 本制度由沈河區(qū)社會養(yǎng)老和工傷保險管理分局黨支部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制度自印發(fā)之日開始實施。


沈河社會養(yǎng)老和工傷保險管理分局
領導干部反向測評制度(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加強干部隊伍作風建設和領導干部日常監(jiān)督管理,營造履職盡責、重德尚德的良好氛圍,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等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領導干部反向測評,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和方法,對領導干部的德能勤績廉反向情況進行的民主測評。適用于年度考核、領導班子研判和干部考察、日常監(jiān)督管理等工作。
第三條 反向測評工作堅持黨管干部、客觀公正、注重實績和群眾公認原則。
第二章 測評對象和方式
第四條 測評對象為沈河分局科級以上領導干部。
第五條 測評工作結合年度三位一體考核、領導班子換屆、領導班子研判等工作適時進行。反向測評實行百分倒扣量化制,即以100分為基礎分值,扣除相應分值,最終平均得分為測評分值。
第三章 測評內容 
第六條 領導干部測評內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
1、德。政治立場不堅定,大局意識不強;品行不端,情趣不健康;家庭不和,鄰里不睦。
2、能。學習不經常,業(yè)務不精;思路不清,決策不科學;方法簡單,墨守成規(guī)。
3、勤。_散漫,作風浮漂;消極懈怠,拈輕怕重;玩忽職守,貽誤工作。
4、績。履行職責不到位,工作效率低下;不依法辦事,有重
大工作失誤;業(yè)績不突出,干群不認可。
5、廉。自律意識差,不遵紀守法;以權謀私,吃、拿、卡、要;奢侈浪費,貪賭腐化。
第四章 測評步驟
第七條 測評工作采取五個步驟進行:
(一)測評預告。測評組在測評前以書面形式在一定范圍內發(fā)布測評預告。
(二)公開述職。召開述職大會,領導干部就德能勤績廉情況進行述職(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指定領導干部大會述職,其他領導干部書面述職)。參加述職大會人員范圍按照有關規(guī)定確定。參加述職大會的人員應具有一定的書寫能力。
(三)組織測評。領導干部述職后,參會人員在相對獨立的區(qū)域內按照填寫說明,遵循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自主填寫《科級領導干部德能勤績廉反向測評表》。
(四)征詢談話。測評組分別主持召開黨政主要領導干部、一般領導干部征詢談話會,分別征詢對一般領導干部、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的意見建議。
(五)綜合分析。根據(jù)述職報告、反向測評和征詢談話情況,對測評對象進行綜合分析。
第五章 測評組織
第八條 部門領導干部的測評工作,由沈河分局黨支部會同市局人事處組建測評組具體組織實施。
第九條 測評組成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公道正派;
(二)熟悉或了解組織人事工作;
(三)具有勝任測評工作所需要的政策水平 ……(未完,全文共7775字,當前僅顯示2730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收藏《養(yǎng)老保險局開展“四治”專項整治活動四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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