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提綱:……
(一)黨管干部原則
(二)任人唯賢、德才兼?zhèn)湓瓌t
(三)群眾公認、注重實績原則
(四)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
(五)民主集中制原則
(六)依法辦事原則
(一)提任副處級領導職務的,一般要在科級正職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二)提任科級職務的,一般要在副科職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三)提任副科級職務的,一般要在科員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四)一般應具有大學?埔陨衔幕潭
(五)身體健康
(一)不準以領導圈閱或其它形式,代替黨組織集體討論決定干部任免
(二)不準臨時動議決定干部任免
(三)不準個人決定干部任免,個人不能改變黨組織集體討論干部的決定
(四)不準拒不執(zhí)行上級派進、調出或調動、交流領導干部的決定
(五)不準要求提拔本人配偶、子女及其他親屬,或指令提拔身邊工作人員
(六)不準泄露醞釀討論干部任免情況
(七)不準在工作調動、機構變動時突擊提拔干部
(八)不準在選拔干部中進行違反黨紀黨規(guī)規(guī)定的活動
(九)不準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隱瞞或歪曲事實真相
(十)不準在干部選拔作用工作中封官許愿、打擊報復、營私舞弊
(三)建立民主評議領導干部制度
1、德
2、能
3、勤
4、績
5、廉
(一)測評預告
(二)公開述職
(三)組織測評
(四)征詢談話
(五)綜合分析
(一)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公道正派
(二)熟悉或了解組織人事工作……
養(yǎng)老保險局開展“四治”專項整治活動四項制度
目 錄
1.沈河社保分局選拔任用干部制度………………………………2
2.沈河社保分局領導反向測評制度(試行)……………………8
3.沈河社保分局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12
4.沈河社保分局干部分類管理辦法………………………………18
沈河社會養(yǎng)老和工傷保險管理分局
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干部隊伍管理,建立科學規(guī)范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制度,有利于優(yōu)秀人才,尤其是德才兼?zhèn)淙瞬琶摲f而出的選人用人機制,參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章程》和沈陽市社會養(yǎng)老和工傷保險管理局關于選拔任用干部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分局實際,制定制度。
第二條 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干部,必須堅持下列原則:
。ㄒ唬h管干部原則;
(二)任人唯賢、德才兼?zhèn)湓瓌t;
(三)群眾公認、注重實績原則;
(四)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
。ㄎ澹┟裰骷兄圃瓌t;
。┮婪ㄞk事原則。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于沈河社會養(yǎng)老和工傷保險管理分局在職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的選拔任用
第四條 選拔任用干部堅持的條件
第二章 選拔任用條件
第五條 選拔任用干部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具有履行職責所需要的馬列主義、_思想、_理論和政策水平,善于運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
……(新文秘網http://jey722.cn省略972字,正式會員可完整閱讀)……
部成員醞釀。醞釀情況應及時收集,并全面、準確地反饋辦黨支部書記。黨支部書記根據(jù)醞釀結果,了解情況,征求意見。確定初步意見,視情況召開黨組會議。
第十條 討論決定。在召開會議前,對擬任免人員填寫《干部任免表》,正式召開會議。會議討論決定干部任免事項,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到會。到會成員對任免事項,應當發(fā)表同意、不同意或緩議等明確意見。黨組會程序是:
(1)由人事部門負責人介紹對推薦干部人選的民意測驗票數(shù)、考察情況和集團審核意見;
(2)參加會議人員進行討論;
(3)以會議應到會人員過半數(shù)同意形成決定;
(4)對作出任免決定的干部,由黨支部指定專人同本人談話;
(5)辦理行文和任免手續(xù),并將任免職文件報送市局。
第四章 嚴格遵守工作紀律
第十一條 選拔任免工作要嚴格遵守以下工作紀律:
(一)不準以領導圈閱或其它形式,代替黨組織集體討論決定干部任免。
(二)不準臨時動議決定干部任免。
(三)不準個人決定干部任免,個人不能改變黨組織集體討論干部的決定。
(四)不準拒不執(zhí)行上級派進、調出或調動、交流領導干部的決定。
(五)不準要求提拔本人配偶、子女及其他親屬,或指令提拔身邊工作人員。
(六)不準泄露醞釀討論干部任免情況。
(七)不準在工作調動、機構變動時突擊提拔干部。
(八)不準在選拔干部中進行違反黨紀黨規(guī)規(guī)定的活動。
(九)不準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隱瞞或歪曲事實真相。
(十)不準在干部選拔作用工作中封官許愿、打擊報復、營私舞弊。
(十一)不準超過上級部門核定的領導職數(shù)選配干部。
第五章 檢查監(jiān)督
第十二條 選拔任免工作全部程序接受組織及群眾監(jiān)督:
(一)黨員、干部、群眾發(fā)現(xiàn)選拔任用領導干部工作中有違紀行為,應向黨支部和紀檢組檢舉、申訴。
(二)群眾對領導干部的不良反映和組織上掌握的其它問題,視情況給予誡勉談話、警告的懲誡。
(三)建立民主評議領導干部制度。結合年終考核工作,對處、科級干部每年進行一次民主推薦和民主評議,獎優(yōu)罰劣,促進各級領導干部成長。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本制度與法律、法規(guī)和上級規(guī)定相抵觸時,以法律和上級規(guī)定為準。
第十四條 本制度由沈河區(qū)社會養(yǎng)老和工傷保險管理分局黨支部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制度自印發(fā)之日開始實施。
沈河社會養(yǎng)老和工傷保險管理分局
領導干部反向測評制度(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加強干部隊伍作風建設和領導干部日常監(jiān)督管理,營造履職盡責、重德尚德的良好氛圍,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
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等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領導干部反向測評,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和方法,對領導干部的德能勤績廉反向情況進行的民主測評。適用于年度考核、領導班子研判和干部考察、日常監(jiān)督管理等工作。
第三條 反向測評工作堅持黨管干部、客觀公正、注重實績和群眾公認原則。
第二章 測評對象和方式
第四條 測評對象為沈河分局科級以上領導干部。
第五條 測評工作結合年度三位一體考核、領導班子換屆、領導班子研判等工作適時進行。反向測評實行百分倒扣量化制,即以100分為基礎分值,扣除相應分值,最終平均得分為測評分值。
第三章 測評內容
第六條 領導干部測評內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
1、德。政治立場不堅定,大局意識不強;品行不端,情趣不健康;家庭不和,鄰里不睦。
2、能。學習不經常,業(yè)務不精;思路不清,決策不科學;方法簡單,墨守成規(guī)。
3、勤。_散漫,作風浮漂;消極懈怠,拈輕怕重;玩忽職守,貽誤工作。
4、績。履行職責不到位,工作效率低下;不依法辦事,有重
大工作失誤;業(yè)績不突出,干群不認可。
5、廉。自律意識差,不遵紀守法;以權謀私,吃、拿、卡、要;奢侈浪費,貪賭腐化。
第四章 測評步驟
第七條 測評工作采取五個步驟進行:
(一)測評預告。測評組在測評前以書面形式在一定范圍內發(fā)布測評預告。
(二)公開述職。召開述職大會,領導干部就德能勤績廉情況進行述職(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指定領導干部大會述職,其他領導干部書面述職)。參加述職大會人員范圍按照有關規(guī)定確定。參加述職大會的人員應具有一定的書寫能力。
(三)組織測評。領導干部述職后,參會人員在相對獨立的區(qū)域內按照填寫說明,遵循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自主填寫《科級領導干部德能勤績廉反向測評表》。
(四)征詢談話。測評組分別主持召開黨政主要領導干部、一般領導干部征詢談話會,分別征詢對一般領導干部、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的意見建議。
(五)綜合分析。根據(jù)述職報告、反向測評和征詢談話情況,對測評對象進行綜合分析。
第五章 測評組織
第八條 部門領導干部的測評工作,由沈河分局黨支部會同市局人事處組建測評組具體組織實施。
第九條 測評組成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公道正派;
(二)熟悉或了解組織人事工作;
(三)具有勝任測評工作所需要的政策水平 ……(未完,全文共7775字,當前僅顯示2730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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