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近兩個月的艱苦鏖戰(zhàn),重慶市打黑除惡專項斗爭取得輝煌戰(zhàn)果。具重慶市公安局相關(guān)負責人介紹,截至8月15日,已成功抓捕黑惡團伙成員1544人;14個橫行重慶市多年的主要黑社會團伙已受到致命打擊,100余名黑社會團伙骨干成員全部緝拿歸案。其中,陳明亮、岳村、黎強等67名黑惡團伙首犯和骨干分子被警方先后執(zhí)行逮捕。
兩個月時間內(nèi)抓獲1544名黑惡團伙成員,逮捕67名黑惡團伙首犯和骨干分子,這樣的打黑除惡行動戰(zhàn)果不可謂不輝煌。在為重慶警方打黑除惡行動捷報頻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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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平時即能對黑惡_進行不間斷的打擊,黑惡_剛一露頭即被迎頭痛擊,黑社會團伙就不會有坐大的機會,其對人民群眾利益造成的損害也就能降至最低。人們常說“遲到的正義即非正義”,對黑惡_平時打擊不力,等到其已經(jīng)坐大并犯下更多罪行時下再予以打擊,同樣可說是一種“遲到的正義”。相比于這種打黑除惡上的“遲到的正義”,平時即對黑惡_予以痛擊從而使正義及時得到實現(xiàn),無疑能給人民群眾利益以更為切實的維護與保障。
平時對黑惡_缺乏應有的打擊,等到其坐大并犯下更多罪行之后再予以“一次性解決”,這樣的打黑除惡方式一定程度上與部分地方官員喜好“運動型”執(zhí)法方式有關(guān)。顯而易見的,相比于對犯罪行為進行日常性打擊,開展各項執(zhí)法專項行動更能顯出聲勢的浩大,也就更能凸顯官員的作為與政績。另一方面,一些地方黑惡_非要通過開展規(guī)模巨大的專項行動才能受到有力打擊,很大程度上也與政府與司法機關(guān)內(nèi)部存在黑惡_的“保護傘”有關(guān)。正是由于有部分政府官員與司法人員為黑惡_提供庇護,才導致黑惡_平時難以受到應有打擊,而非要通過有關(guān)領(lǐng)導人排除阻力通過開展專項斗爭形式,才能讓黑惡_受到致命的打擊。
黑惡_平時難以受到打擊,而只有等到警方開展專項行動時才能遭受重創(chuàng),無疑也是打黑除惡缺乏長效機制的體現(xiàn)與反映。正是因為打黑除惡長效機制的缺失,導致黑惡_唯有在階段性專項整治行動中才能受到打擊,而每一次專打擊行動之間的時間空隙,無疑正是黑惡_得以坐大的時機。正因為如此,要避免黑惡_在警方平時疏于打擊中坐大,從而給人民群眾利益造成原本并非不可避免的損害,需要各地政府官員與司法機關(guān)負責人摒棄“運動型”執(zhí)法喜好,真正以人民的利益而非個人聲望與前途為最高利益;與此同時,各地更要嚴密防范少數(shù)政府官員與司法人員的涉黑動向,對那些為黑惡_提供庇護的“保護傘”及時予以清除,以排除立足于對黑惡_進行日常性打擊的阻礙因素,讓 ……(未完,全文共1632字,當前僅顯示1037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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