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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論機動車輛的保管關系與停車位有償使用關系的界定

發(fā)表時間:2009/8/9 14:32:41


  試論機動車輛的保管關系與停車位有償使用關系的界定
  
  停車場的機動車輛被盜問題,已經成為物業(yè)管理行業(yè)的一大公害,成為阻礙物業(yè)管理行業(yè)健康發(fā)展的熱點、難點問題。由于我國法律的立法滯后,往往在機動車輛被盜后的賠償責任追究中,就使眾多的物業(yè)管理公司都陷入了不公平的索賠糾紛之中。
  
  一、現實誤區(qū):有償使用包涵保管之義
  
  根據現行的〈深圳經濟特區(qū)住宅區(qū)物業(yè)管理條例〉第30條中:"物業(yè)管理公司應與車主明確車輛保管關系或車位有償使用關系,并按有關規(guī)定收取相應的保管費或車位使用費。"的規(guī)定,目前在深圳經濟特區(qū)的物業(yè)管理行業(yè)中,針對停車場機動車輛的保管關系與停車位占用的有償使用關系問題,一般都只是從市場交換的平等性、公平性和合理性來理解認識。認為要真正測算停車場的管理成本,每次收取機動車輛停放的5元錢,至多只能保管價值10萬元的人貨車。如果再加上保管責任,那么充其量只能保管三輪摩托車。要以這5元錢來保管價值100萬元的奔馳或寶馬車,那保管關系顯然不符合市場經濟的價值規(guī)律,只能是停車位有償使用關系。但是,不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不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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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將物支付取得所有權的人的寄托。德國民法典沒有對寄托合同類型進行劃分,但規(guī)定了旅店主人對旅客旅游中物品的責任。日本民法中將寄托分為一般寄托和消費寄托,消費寄托是指保管人取得保管物的所有權,于合同期限屆滿,只負返還種類、品質、數量相同的物品義務的寄托類型。原蘇聯(lián)民法典中稱"寄托"為"保管",我國亦沿用了保管的稱呼。
  
  在英美法系中,寄托這個詞義在英語|中是與委托占有相同,都稱為"bailment",|是指動產的所有人或有權占有人(通常稱為寄托人bailor)將動產交付給受寄托人 (bailee),而受寄托人接受該動產并根據明示或默示的協(xié)議將該動產歸還給寄托人或寄托人指定的人的行為。交付給受寄托人的該動產只是臨時轉移了動產的占有權,因此也稱為委托占有。所謂委托占有,是指非財產所有者受財產所有者之委托對財產所實行的合法占有。占有者不是財產的真正主人,而只是受財產所有者的委托而代行保管,受托人有義務照管該財產并如約將其送交財產的所有者。
  
  在英美法中,寄托有三個構成要件1)寄托人必須對所寄托的財物擁有所有權或占有權;(2)寄托人必須將對所寄托的財物的排他占有(e*clusive possession)和實際控制權交付與受寄托人;(3)受寄托人必須自愿接受和控制所寄托的財物,并且知道他有按寄托人的指令歸還該財物的義務,愿意承擔對該財物的保管和控制的責任。
  
  2、保管關系的案例分析
  
  為了清楚地了解寄托的這三個構成要件,我們首先來看看下面芝加哥與田納西州的停車場丟失車輛的兩個截然不同的判案:
  
  威廉先生將車駛近了芝加哥市機場的普通停車場,停放在停車場的停車位上,由于該停車場停車并不需要預先付停車費,而在將車開離停車場時在出口處交付停車費,于是威廉先生鎖好車,然后自己拿著車鑰匙離開停車場去辦理自己的事。當威廉先生辦完事回到停車場時,發(fā)現自己的車丟失了。威廉先生只有持車輛的保險合同向保險公司索賠,保險公司賠償了威廉先生車輛丟失的損失,同時也從威廉先生那里取得了代位權(submgation),保險公司以停車場作為受寄托人應該承擔車輛丟失的損失為由,向停車場提出索賠要求。停車場認為威廉先生只是租用了停車場的一個停車位,在威廉先生與停車場之間并沒有委托占有的寄托關系。芝加哥法院判決認為,停車場并未實際控制威廉先生的車輛,威廉先生和停車場之間也不曾有任何口頭或其他方式的協(xié)議,因此,威廉先生與停車場之間并沒有產生委托占有的寄托關系,所以停車場不應賠償威廉先生丟失車輛的損失。
  
  另一個案例是由田納西州最高法院所審結的一個有關現代化停車場車輛丟失賠償的上訴案。案情大致為:上訴人是田納西州一家名為海特的多層高級旅館的主人。緊挨著旅館主樓的后面是一個具有現代設備、現代管理方式的現代化停車場。該停車場只有一個進口和一個出口,單一進口處由售票機控制著,單一出口處由一位停車場工作人員控制,出口與進口相對,停車場工作人員在出口處的一個小亭子里可以隨時觀察到進出口的一切動靜。停車場雇傭幾名保安人員,都身著特制的保安服裝,平時有兩名保安值班,負責在旅館以及所屬場地包括停車場巡邏。停車場不僅供旅館的住客使用,同時停車場經營也面向社會公眾提供有償使用服務。一天早上,被上訴人艾倫先生將自己的一輛新轎車開到該停車場的進口處,從自動售票機上取下停車票,售票機便自動打開停車場進口的欄桿,允許艾倫先生的車進入。艾倫先生將車開上四層,停放好車、鎖上、取出鑰匙,乘電梯離開了停車場。當艾倫先生幾小時后返回停車場取車時,發(fā)現自己的新轎車不見了,艾倫先生找到出口處的停車場工作人員,得到的答復是:"噢,車沒有從這里開出來。"艾倫先生便報告給上訴人雇傭的安全部門,然后又報告了警察,但艾倫先生的新轎車始終沒有找到。艾倫先生作為該案的原告,對海特旅館提起訴訟,要求被告賠償。法院做出了有利于原告的判決,被告不服,向田納西州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田納西州最高法院經審理后,法官的判詞 ……(未完,全文共6204字,當前僅顯示2178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收藏《試論機動車輛的保管關系與停車位有償使用關系的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