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提綱:……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開展黨內問責工作思想自覺
(一)實施黨內問責是強化“兩個維護”的有力舉措
(二)實施黨內問責是確保黨的方針路線執(zhí)行貫徹落實的有力抓手
(三)實施黨內問責是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落實的重要保障
二、強化政治責任,推動黨內問責工作落地見效
(一)問責主體必須各負其責
(二)問責工作必須堅持嚴字當頭
(三)問責必須擔當盡責
三、保持政治定力,切實履行好黨內問責監(jiān)督職責
(一)深化政治認識,提高工作能力
(二)壓實政治責任,形成工作合力
(三)緊盯關鍵環(huán)節(jié),加大問責力度
(四)強化通報曝光,做好“后半篇文章”
……
縣紀委書記“政治建設、黨的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專題研討發(fā)言(關于黨內問責工作)
剛才,我們集中學習了習近平總書記在內蒙古考察、在視察北京香山革命紀念地的重要
講話和關于“不忘初心、牢記使命”重要論述選編等部分篇目,感覺收獲很大。特別是通過集中系統(tǒng)學習,進一步加深了理解,深化了認識,強化了觀念,增強了自覺。實施黨內問責是加強政治建設的重要內容,是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
政治規(guī)矩的重要舉措。根據會議安排,圍繞“加強政治建設、強化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這一主題,結合工作職責,就做好黨內問責工作談幾點認識和體會。不當之處,還請同志們批評指正。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開展黨內問責工作思想自覺
(一)實施黨內問責是強化“兩個維護”的有力舉措。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tǒng)一領導,是黨和國家前途命運所系,是全國各族人民根本
……(新文秘網http://jey722.cn省略604字,正式會員可完整閱讀)……
告不處置。實施黨內問責,旨在督促各級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干部牢記黨的初心使命、負責守責盡責、忠誠干凈擔當,打通政令不通的關節(jié)點,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執(zhí)行,在全黨推動形成建功新時代、爭創(chuàng)新業(yè)績的濃厚氛圍和生動局面。
(三)實施黨內問責是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落實的重要保障。黨的十八大以來,黨風政風明顯好轉,但是,反腐敗斗爭形勢依然嚴峻復雜,全面從嚴治黨一刻也不能放松。從一些案例來看,有的黨組織負責人對反腐敗抓的不嚴不實;有的領導干部在教育醫(yī)療、食品藥品安全、扶貧脫貧等涉及群眾切身利益問題上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假作為;有的地方損害和侵占群眾利益的問題得不到根本整治,造成惡劣影響。實施黨內問責,聚焦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抓得不實、推進
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不堅決、維護群眾利益不到位等問題,堅持全面從嚴、一嚴到底,為全面從嚴治黨提供有力保障。
二、強化政治責任,推動黨內問責工作落地見效
(一)問責主體必須各負其責。新修訂的《問責條例》明確規(guī)定了各級黨委(黨組)、紀委及其派駐(派出)機構、黨的工作機關的職責。黨委(黨組)要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加強對本地區(qū)本部門本單位問責工作的領導;按照管理權限,分級負責,把管黨治黨責任層層傳遞到各級黨組織肩上;把責任分解到各級紀委和組織、宣傳、統(tǒng)戰(zhàn)、政法等黨的工作機關;加強對問責工作的監(jiān)督,發(fā)現不應當問責、不精準問責的,及時予以糾正。各級紀委要擔負起監(jiān)督專責的責任,協(xié)助同級黨委開展問責工作,積極研究問責工作現狀,查找存在的問題,及時向同級黨委和上級紀委報告并提出建議,對于職責范圍內的問題,敢于較真碰硬,鐵面問責,倒逼主體責任、監(jiān)督責任和領導責任落實。黨的工作機關是黨實施政治、思想和組織領導的政治機關,是落實黨中央和地方各級黨委決策部署,實施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推進黨的事業(yè)的執(zhí)行機關,必須擔負起管黨治黨政治責任,依據職能履行監(jiān)督職責,實施本機關本系統(tǒng)本領域的問責工作。
(二)問責工作必須堅持嚴字當頭。黨的問責要堅持問題導向,要注重精準問責、規(guī)范問責、科學問責,更要注重嚴的要求。習近平總書記反復強調全面從嚴治黨的重大意義,并深刻指出如果管黨不力、治黨不嚴將會失信于民,動搖和瓦解我們黨執(zhí)政的基礎。黨的問責工作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利器,是喚醒責任意識、激發(fā)擔當精神、永葆黨的凝聚力和戰(zhàn)斗力的重要制度安排。必須堅持嚴字當頭、全面從嚴、一嚴到底,做到失責必問、問責必嚴,把制度的剛性立起來,不斷鞏固全面從嚴治黨的重大成果,確保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yè)的堅強領導核心。
(三)問責必須擔當盡責。在一些地方和部門出現的問責不力、問責泛化簡單化現象,歸根結底都是因為相關黨組織不擔當、不盡責,有的是“好人主義”作怪,怕得罪人,不敢問責;有的是當“太平官”,得過且過,不愿問責;有的是能力欠缺,抓不住要害,不會問責;有的是不擔當不負責,出了問題推卸轉移責任,讓下屬“挨板子”“背鍋”。在這里要說明的是,新修訂《條例》進一步明確了問責對象是黨組織、黨的領導干部而不是普通黨員,重點是黨委(黨組)、黨的工作機關及其領導成員,紀委、紀委派駐(派出 ……(未完,全文共3358字,當前僅顯示1696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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