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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稅務系統 縣(市、區(qū))局黨組抓黨建工作基本規(guī)范

發(fā)表時間:2017/12/28 16:51:39

地方稅務系統 縣(市、區(qū))局黨組抓黨建工作基本規(guī)范

組織領導
第一條 成立黨組書記任組長的黨建工作領導小組,設立工作辦公室,以黨組文件形式確認機構和職責。
第二條 設立黨組黨建工作臺賬,確定專人管理,確保臺賬資料全面、準確、規(guī)范。
第三條 履行對機關黨委(黨總支)和基層黨支部的指導職責,年內具體的工作指導不少于2次,并記
……(新文秘網http://www.jey722.cn省略265字,正式會員可完整閱讀)…… 
作計劃。
第十條 每季度專題研究黨建工作1次;日常黨建工作情況的匯報通報列入黨組會議議程;上級黨建工作的重要會議、文件和部署要及時學習、傳達并進行專題研究落實。
制度機制
第十一條 黨組抓黨建工作落實考核情況納入績效管理。
第十二條 按照“下抓兩級、抓深一層”的要求,確立黨組黨建工作示范點1處,每名成員明確1處黨建工作聯系點。
第十三條 按規(guī)定的內容和時間召開黨組專題民主生活會。
第十四條 黨組成員以普通黨員身份按時參加“三會一課”等組織生活;嚴格履行黨組成員上黨課職責,每名黨組成員在所在黨支部上黨課每年不少于2次。
第十五條 黨組成員參加黨員民主評議和主題黨日活動,主動接受機關黨支部(總支)的監(jiān)督。
第十六條 履行年度黨建工作述職。
第十七條 嚴格落實談心談話(包括廉政談話)制度,明確談話范圍,確保談話質量。
第十八條 黨組每年開展工作調研、分析報告不少于5篇。
第十九條 定期聽取紀檢監(jiān)察部門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情況匯報,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對違紀人員依規(guī)做出紀律處分,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提出具體工作指導意見。
第二十條 包括巡視整改在內的各項整改工作必須按照要求做到及時、全面和整改到位,整改情況按規(guī)定要求報告市局黨組及相關單位。
第二十一條 按照管理權限,依規(guī)履行對黨員干部和基層黨支部(總支)黨建工作失職、 ……(未完,全文共1170字,當前僅顯示744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地方稅務系統 縣(市、區(qū))局黨組抓黨建工作基本規(guī)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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