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康德哲學的理解(學生討論發(fā)言稿)
討論主題:我對康德哲學的理解
發(fā)言內(nèi)容:有關(guān)善與惡
康德《實踐理性批判》中說道“有兩樣東西,我們愈經(jīng)常愈持久地加以思索,它們就愈使心靈充滿日新月異、有加無已的景仰和敬畏:在我之上的星空和居我心中的道德法則!边@句話也是康德的墓志銘。從中可見道德法則的重要性。
我覺得道德法則這個范圍太大了點,在這里我只想講的是實踐理性批判中的道德的一個方面:善于惡。
先說說它們的定義。按照《實踐理性批判》的理解:出自對道德法則的敬重的行動是善,出自其他的動機是惡。在我看來,引申一點就是說如果一個作為手段的行為本身看起來不道德,但出自一個具有道德價值的動機或目的,這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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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為顧客服務的行為不是善行;其次,人們可以按照義務行事,同時帶有一種見義勇為的愛好。例如,出于同情幫助一個貧困者,最終人們是純粹“出于義務”,而承認義務是因為他們想達到關(guān)心他人的目的,是人身上固有的一種感性沖動和自然偏好,它是有條件的,為達到外在目的的,所以也不算善行。還有一些例子,如一個母親為了照顧家人而操勞家務,女性主義者為女性勞動者的工作權(quán)而走上街頭,這些也只能算是盡了道德的義務而非善行。
善良的意志并不是只要人們按照某些規(guī)定而盡道德的義務就存在的;一個人的道德并不在于康德稱之于合法性的單純的合乎義務性中,因為某種行動的單純的合乎義務性,取決于人們履行義務的一種規(guī)定根據(jù),因此是有條件的善,而不是無條件的善。那么無限的善只有那些道德正確的東西,除了它在道德上是正確的以外不是出于其他的理由而被實現(xiàn)的地方,也就是義務本身成為人的意愿,并且作為義務被實現(xiàn)的地方得到實現(xiàn)的。
以上說的是善,惡當然就是處在善的對立面,在此就不詳細說了,只是想稍加補充一點?档抡J為惡的根源不在于價值的人性,而在于自然的人性,人的認識是有限性,因此在人性的實踐上是有限的。這樣,人即已習得惡,就顛倒了人格性,即道德次序顛倒,就像基督教強調(diào)的人有“原罪”,因此人很難達到道德的圓滿。 就惡而言,康德認為惡不可根除,是一種“原罪”形式的,但是通過意志的進步,最終我們能夠獲得善。
康德在他的倫理學中反反復復的論證著一個道理就是善不是福樂,惡也不是禍苦。他曾經(jīng)以古希臘斯多葛派哲學家“在劇烈疼痛時病發(fā)作起來時,曾今狂呼說:痛楚,無論你怎么磨難我,我永遠不會承認你是一種惡。……他說對了。他確實感覺到了一種禍患,他的呼叫就吐露了這一層,但是他并沒有任何理由承認他就此陷入邪惡,因為痛楚絲毫減少不了他的人格價值”作為例子,來證實善惡與禍苦富樂是根本不同的兩回事。他也曾寫道“自然,人類在一度賦有這種才能后,他就需要理性,以便時時考慮他的禍福,但是除了這個用途外,他所具的理性還有一個較高的用途,那就是,它不但要考察本身為善或為惡的東西,而且還要把這種善惡的評價從禍?紤]中完全分離開來,而把前者作為后者的最高條件!鄙茞号c禍福的完全截然分開,康德把它看做是人畜的分野。因為人畢竟不只是生物的存在,意志如何決定自己的行為,是服從道德律令還是完全追隨自然所需要的苦樂福禍,正是區(qū)別人與動物的關(guān)鍵所在。
雖然個人覺得康德對于善惡的理解過于嚴格,但是康德的善惡哲學確實改變了我的一些看法。現(xiàn)在感覺自己是有點自私的,因為我做過的一 ……(未完,全文共2140字,當前僅顯示1360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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