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提綱:……
2、新的公共管理理論
三、新公共管理運動對稅務部門的影響
一、稅收遵從與納稅服務
二、稅收遵從成本與納稅服務
三、0ECD(經(jīng)濟合作與發(fā)展組織)的遵從模型與納稅服務
四、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對納稅服務的定位
一、0ECD對納稅服務提出的要求
二、歐盟委員會對納稅服務提出的要求
一、以納稅人為中心的理念成為新潮流
一、納稅人權利的憲政基礎
二、納稅人權利保護的法律淵源
一、納稅人權利有關規(guī)定的法律形式
二、納稅人權利有關規(guī)定的結構
三、納稅人權利有關規(guī)定主要條款比較
一、納稅人稅前權利的保障措施
二、納稅人稅中權利的保障措施
三、納稅人稅后權利的保障措施
一、納稅咨詢的現(xiàn)狀
4、發(fā)揮中介作用情況復雜,一家之力難以完成
3、與其他政府部門合作各國政府都在積極推行“服務共享”的理念
一、納稅服務平臺簡介
二、現(xiàn)代納稅服務平臺的優(yōu)勢
一、合理布局辦稅服務場所
二、整合優(yōu)化辦稅服務場所
三、與其他政府部門共享辦稅服務場所
一、建設集中管理的納稅服務熱線
二、重視現(xiàn)代通訊手段的運用
三、提供征納互動的人性化熱線服務
四、建立知識管理系統(tǒng)保證服務質量
一、突出“納稅人為中心”理念
二、通過電子郵件增強網(wǎng)上互動交流
三、注重網(wǎng)站的實用性、可維護性和安全性
四、與其他政府部門的資源整合與信息共享
一、萌芽階段(19世紀末期至20世紀初)
……
國外納稅服務概覽(培訓稿)電子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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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納稅服務理念
納稅服務(tapaper service) 是
稅務部門在稅收征收過程中向所有納稅人提供的,旨在方便其了解、履行納稅義務以及享受納稅權利的服務的總稱。
納稅服務已經(jīng)成為現(xiàn)代稅務行政的標志,建立友好、互信、協(xié)作的征納關系以確保幫助納稅人完成納稅義務是每一個現(xiàn)代稅務部門的核心任務,加強納稅服務,使其與嚴格稅收執(zhí)法共同成為現(xiàn)代稅制有效運行的兩大支柱,正在成為世界各國稅務管理的新趨勢。
第一節(jié) 新公共管理運動及其對稅務部門的啟發(fā)
1、傳統(tǒng)公共行政模式。在這種模式下,組織功能和效率的發(fā)揮是管理工作的中心問題,效率原則是其最高標準,政府的目標僅僅在于有效地提供服務,而問題主要是通過改變組織的結構和控制系統(tǒng)來解決。這種行政模式的基本特點是突出政府本位,由政府機構以制度和規(guī)則的方法來提供公共服務,服務的范圍主要集中在政府組織的內(nèi)部。它的主要缺陷是對公眾的公共服務需求反應遲鈍,對民主價值、公民的參與不夠關注,出現(xiàn)了“政府失敗”和“公共服務失靈”的現(xiàn)象。
2、新的公共管理理論。
該理論的思想基礎在于,認識人類行為的最佳途徑是假定政府的行為主體和其他行為主體都是根據(jù)自身利益作出選擇,政府的角色就是促進個人選擇和實現(xiàn)效率而釋放市場力量。因此,它主張通過民營化等形式,將公共服務的提供轉交由市場和社會力量來承擔,公民應被視為顧客W。它認為,提高政府組織的效率,糾正政府失敗的最佳方法是在公共領域引入市場機制,以促進競爭,提高公共產(chǎn)品和公共服務的效率和質量。因此,政府改革的方向是建立“企業(yè)家政府”,用企業(yè)家精神來重新塑造政府,其主要內(nèi)容包括以下10項原則:
(政府應該是)掌舵(決策制定)而不是劃槳(決策執(zhí)行);重妥善授權而非事必躬親;把競爭機制注入到提供服務中去;改變照章辦事的組織,做有使命感的政府;講究效果,按效果而不是按投入撥款;要滿足顧客的需要而不是官僚政府的需要;要做有事業(yè)心的政府,有收益而不浪費;要有預見,重預防而不是治療;要重視參與協(xié)作;以市場為導向,通過市場力量進行變革。
與傳統(tǒng)公共管理模式相比,新公共管理理論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它強調效率、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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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納稅人能夠正確認識稅收,愿意自覺履行納稅義務,但由于不能準確理解稅收法規(guī),因而不能準確、及時地履行納稅義務。
(二)故意性稅收不遵從。即不能正確認識稅收,不愿意完整、準確地理解稅收法律法規(guī),不去自覺、準確、及時地履行納稅義務,F(xiàn)實生活中的原生性稅收不遵從,主要是這種。進一步說,故意性稅收不遵從又分兩種:
1.自私性稅收不遵從。表現(xiàn)為不能正確認識和處理私人利益與公共利益之間的關系,不愿意為實現(xiàn)公共利益而承受稅收負擔。
2.對抗性稅收不遵從。表現(xiàn)為對政府行為不滿意,明目張膽地拒絕納稅。
為消除各種原生性稅收不遵從,促使納稅人由稅收不遵從轉化為稅收遵從,在稅收管理中必須采取以下措施:
(一)納稅服務。為促使無知性稅收不遵從轉化為稅收遵從,稅務部門必須為納稅人提供正當、有效的納稅服務。通過有效的納稅服務,無知性稅收不遵從將轉化為引導性稅收遵從。
(二)稅收監(jiān)控。為消除自私性稅收不遵從產(chǎn)生與存在的條件與途徑,促使一部分自私性稅收不遵從轉化為稅收遵從,稅務部門必須對納稅人實施正當、有效的稅收控制,這樣,一部分自私性稅收不遵從會因為沒有逃稅的機會而轉化為約束性稅收遵從。
(三)稅收保衛(wèi)。為消除自私性稅收不遵從產(chǎn)生與存在的動因,消除對抗性稅收不遵從,稅務部門必須采取正當、有效的稅收保衛(wèi)措施,及時發(fā)現(xiàn)并嚴厲處罰逃稅者,一部分自私性稅收不遵從和對抗性稅收不遵從才會轉化為防衛(wèi)性稅收遵從。
(四)稅收救濟。稅務部門征管工作中有可能發(fā)生各種不當行為,侵犯納稅人的合法權益,誘發(fā)新的稅收不遵從。為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應有正當、有效的稅收救濟措施。
通過采取以上措施,各種原生性稅收不遵從分別轉化為引導性稅收遵從、約束性稅收遵從與防衛(wèi)性稅收遵從。這三種稅收遵從共同構成了轉化性稅收遵從。它們與原生性稅收遵從一起構成了全部的稅收遵從。由此,遵從理論提示出,沒有納稅服務,無知性不遵從就無法轉化為引導性稅收遵從,稅務管理的目標就無法全部實現(xiàn)。為了促使無知性不遵從轉化為引導性稅收遵從,全面實現(xiàn)稅務管理的目標,稅務部門應當為納稅人提供納稅服務。
二、稅收遵從成本與納稅服務
稅收遵從成本是納稅人在遵從稅法的活動中不得不承擔的費用,它是稅收成本的組成部分。
稅收遵從成本的大小意味著納稅人在辦理涉稅事務方面所花費的貨幣成本、時間成本和心理成本等稅外負擔的大小。顯然,稅收遵從成本越高,給納稅人造成的稅外負擔就越重,在遵從成本很高的情況下,盡管納稅人有可能選擇忍受現(xiàn)狀,承受遵從成本負擔,但更可能選擇相應的應對方式(如逃避納稅義務)來設法避免遵從成本。不管是前者還是后者,最終結果都將降低納稅人的自覺遵從意愿和遵從水平。
研究表明,在稅收遵從成本和稅收不遵從程度之間存在很強的正相關。這意味著,稅收遵從成本越高,則稅收不遵從的程度也越高,因而降低稅收遵從成本有利于提高納稅人遵從水平。
優(yōu)化納稅服務、提高納稅服務水平是降低遵從成本的根本。納稅服務的每一項工作都有助于納稅人降低稅收遵從成本。例如:優(yōu)質的稅收信息咨詢服務可以幫助納稅人節(jié)省搜集必要涉稅信息的時間成本和貨幣成本;簡化納稅環(huán)節(jié)和高效率的服務可以降低納稅人的時間成本和心理成本;優(yōu)質的社會中介服務可以直接降低納稅人的貨幣成本。而稅收遵從成本的降低則有利于稅收遵從水平的提高。
三、0ECD(經(jīng)濟合作與發(fā)展組織)的遵從模型與納稅服務
各國稅務部門的首要目標莫過于最大限度地提高納稅人的稅收遵從度。盡管這一目標非常明確,但由于稅務部門可支配的資源有限,要實現(xiàn)這一目標并非易事,需要統(tǒng)籌兼顧,合理配置資源。對影響稅收不遵從因素進行合理排序,確定優(yōu)先級別,成為各國稅務部門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OECD專家對影響納稅人行為的因素、對遵從的態(tài)度及稅務部門采取的相應的策略進行研究分析,提出了納稅遵從模型,具體見圖l.1。
圖1-1 BISEP模式和納稅人遵從態(tài)度及稅務部門遵從策略
如圖所示,影響納稅人行為的因素包括五個方面:企業(yè)因素(Business)、行業(yè)因素(Industry)、社會因素(Sociological)、經(jīng)濟因素(Economic)、心理因素(Psycological),即BISEP模式。這些因素的綜合影響和作用,導致了納稅人對遵從的不同態(tài)度。具體可以分為以下四類(見三角形的左邊):第一類是愿意遵從的納稅人,總是愿意做正確的事;第二類是試圖遵從但并非總是成功的納稅人;第三類是不想遵從,但如果稅務部門予以關注,也會遵從的納稅人;第四類是決定不遵從的納稅人。
稅務部門可據(jù)此進行思考分析,以明確工作重點,對不同的納稅人采取不同的策略(見三角形的右邊)。第一類納稅人是積極納稅者,也是絕大多數(shù)納稅人,是納稅服務工作的重點對象,需要通過不斷的優(yōu)化服務,讓他們的納稅變得更簡單容易;第二類納稅人主觀上想納稅,但因各種客觀原因納稅不成功的。這也是稅務部門的服務對象,應通過優(yōu)化服務為納稅人掃清障礙,提供方便,幫助他們實現(xiàn)遵從;第三類納稅人是不想納稅,如果不加特別注意,就不會納稅。因此要加以關注,及時阻止他們的不遵從行為,并將有關的服務措施跟上;第四類納稅人不管稅務部門是否提供服務都不會納稅,是需要加大檢查力度予以震懾和懲罰的對象,以保障公平納稅環(huán)境的形成。
四、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對納稅服務的定位
(幻燈片圖)
按照圖形所示,如果把整個稅收征管體系比做一個“金字塔”,那么,為納稅人服務就是這個“金字塔”的基礎,其他的稅收征管活動都是建立在它的基礎之上的。稅務部門所做的一切工作,都應是以做好納稅服務為出發(fā)點和落腳點,都應是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納稅人的稅收遵從度。
第三節(jié) 國際組織及區(qū)域經(jīng)濟組織對納稅服務的要求
一、0ECD對納稅服務提出的要求
《良好稅務管理的原則》指出:稅務部門開展工作時,應該做到:
1.以公平、公正、公開的方式執(zhí)行稅法;
2.向納稅人解釋其權利與義務以及適用的投訴程序和救濟機制;
3.堅持提供高質量信息并且準確、及時地處理納稅人的問詢、請求和申請;
4.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的納稅人權利和義務,提供可靠的信息服務;
5.確保稅收遵從成本保持在能夠執(zhí)行稅法的最低水平上;
6.賦予納稅人在適當時候評論稅收政策及程序的機會;
7.僅僅在法律允許范圍內(nèi)使用納稅人信息;
8.與納稅人建立并維持良好的工作關系。
上述分析及八項原則主要是指導稅務部門處理與納稅人關系的,它不僅指出了在當今時代形勢下引導納稅遵從的重要性,更明確提出稅務部門與納稅人的溝通(而不是“管理”)方式的重要性,八項原則每一項都與納稅服務密不可分,既涉及到納稅服務的制度建設,也涉及到納稅服務的方式內(nèi)容,為各國稅務部門通過提高納稅服務以達到良好稅務管理提出了原則要求。
二、歐盟委員會對納稅服務提出的要求
2007年,歐盟委員會發(fā)布了《
財政藍圖——健全、現(xiàn)代、高效的稅務管理之路》(以下簡稱《藍圖》),該《藍圖》既是歐盟國家稅務部門建設的一個標桿,也是其他國家加入歐盟的一個衡量標準。《藍圖》共包括五個部分,包括稅務機構的組織架構、從業(yè)人員的行為管理、系統(tǒng)運行機制、納稅人服務、技術支持。
在《藍圖》的第四部分“為納稅人服務”中,下設了納稅人權利和義務、納稅人管理和自愿遵從三個子項。
三個項目目標勾畫出的是“為納稅人服務”應該考慮的各方面,實現(xiàn)途徑及其在整個稅收管理工作重要程度,而整個《藍圖》就可以成為各國稅務部門納稅服務工作的努力方向和衡量納稅服務績效的標準。
第四節(jié) 各國以納稅人為中心的服務理念的樹立
一、以納稅人為中心的理念成為新潮流
,F(xiàn)在無論是發(fā)達國家還是發(fā)展中國家,都已經(jīng)或正在將納稅服務理念和機制引入稅收管,為納稅人提供優(yōu)質、高效的服務已成為世界各國稅務部門的共識。
最近二十年來,為了提高征管效率,各國稅務部門紛紛對內(nèi)設機構進行改革。許多國家在稅務機構名稱和稅務管理詞語上都體現(xiàn)有服務(Service)之義。 所有這些都表明,納稅服務已經(jīng)成為現(xiàn)代稅務行政的標志,建立友好、互信、協(xié)作的征納關系以確保幫助納稅人完成納稅義務是每一個現(xiàn)代稅務部門的核心任務,加強納稅服務,使其與嚴格稅收執(zhí)法共同成為現(xiàn)代稅制有效運行的兩大支柱,正在成為世界各國稅務管理的新趨勢。
第二章 納稅人權利保護
第一節(jié) 納稅人權利保護的法律基礎
一、納稅人權利的 ……(未完,全文共25983字,當前僅顯示4673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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