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果園合同無效糾紛案件的民事答辯狀
答辯人:寧城縣甸子鎮(zhèn)二道營子村委會
法人代表:謝永龍 職務: 村主任
答辯人:二道營子村第七村民組
代表人:李鳳閣 職務:小組組長
現(xiàn)就原告訴訟確認合同無效糾紛一案提出如下答辯:
原告稱《關于二道營子村七組果園合同到期解除合同處理辦法》并非是原告的真實意愿,顯矢公正純屬無理取鬧。
1991年3月18日
……(新文秘網(wǎng)http://jey722.cn省略284字,正式會員可完整閱讀)……
補償是嚴重違背原合同的約定,原合同第五條明確規(guī)定乙方在承包期內(nèi),培育的果樹增加,到期后甲方每棵補償給乙方20元,如果果樹減少到期后每棵罰乙方20元,權利是相互的。所以對原告多出果樹補償只能嚴格遵守原合同的規(guī)定,而不是以現(xiàn)價評估做補償。
關于原告提到的房屋及附屬設施的問題,也是雙方協(xié)商所定,本來原告在果園內(nèi)所建的房屋就不屬于臨時性看管果園住所,而是屬于非法建筑,理應無條件拆出(關于此房屋寧城縣國土資源局已經(jīng)下發(fā)了處罰決定書,現(xiàn)已到執(zhí)行階段)。并且應由其個人將建筑垃圾清理干凈。
關于原告所打的機電井、栽種的樹木與沙棘等問題:機電井保留,并留下以井為中心的25平方米面積作為井位用地,此面積從孫占龍所分得果園面積中扣除。而沙棘和原告所栽的楊樹應由原告清除,歸原告?zhèn)人所有,關于采伐證的問題由原告提出申請,鎮(zhèn)政府幫助辦理,但原告至今也未提出申請,屬于原告?zhèn)人問題。
關于原告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沒清走地面附著物而恢復地貌要向答辯人繳納滯納金和答辯人到期沒有為原告湊齊多栽果樹補償款而要交給原告看護果園費用的問題是相互制約的,也是雙方認可的,并非所謂的霸王條款。
綜上所述,原告提出的問題只能說是無理取鬧,《解除合同處理辦法》是經(jīng)雙方認可后才簽字的,是甲乙雙方真實意愿的表達,不存在欺詐、哄騙、威脅等手段已具備法律效力。同時鎮(zhèn)綜治辦在2011年4月25日以給原告下發(fā)了書面通知,告知原告果樹的補償款已經(jīng)籌齊并交到了司法所,限期原告在2011 ……(未完,全文共1255字,當前僅顯示798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
收藏《關于果園合同無效糾紛案件的民事答辯狀》)